12月 27 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发布了《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自行车服务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和《深圳市自行车停放区(路侧带)设置指引(试行)》。这两份文件明确,政府鼓励共享单车规范发展,并进行企业市场化运作。
当然,上述新政也对共享单车企业做出了一些限制,如《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自行车服务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共享单车企业做到以下四点:
其一,企业设立押金制度的,需要设立押金专用账户,并接受第三方监管,保证专款专用。
其二,企业应该购买第三方责任险、人身意外险等险种。
其三,公开收费标准,不得低价倾销,进行不正当竞争。
其四,按照市交通运输委的要求,报送用户注册量、车辆规模、车辆分布、车辆使用频率、车辆运行等数据。
不过,与苛刻的互联网专车规定(私家车不得充当专车运营、京人京牌)相比,共享单车发展初期便受到了政策鼓励,约束条件也颇为合理,可以说是非常幸运的了。
更值得一提的是,深圳还有意帮助共享单车解决道德困境难题。
早前,深圳市交警局就与摩拜单车联合发布声明,表示双方将制定《共享单车停放秩序规范》,对共享单车可停放区域、不可停放区域、停放要求等内容进行明确。
另外,深圳市交警局还透露,如果用户把共享单车乱停在机动车、人行道上阻碍汽车与行人通行的,将会基于有关规定,对用户处于 20 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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