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
著作权 申请流程: 一、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发布以后(1991年5月24日)发表的。 二、软件著作权人申请登记时,应先到省版权局购买规定填写的各种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表格。 三、按要求提供符合规定的原件鉴别材料。 四、按规定交纳登记费。 五、初审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收到申请人的全部表格材料之日起计算。 六、初审是 著作权 方面的审查,而不是软件登记的实质审核。 七、需按要求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表》。 《计算机软件 著作权登记 办法》第九条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条我国著作权法第十四条规定:“汇编若干
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
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从以上规定可看出,数据库作为版权的基本条件是:只要在组成材料的选择或编排上具有独创性。其中的内容的独创性与数据库的版权无关,这里的独创性单指数据库对于内容的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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