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皇帝的诏书叫诏书而不叫圣旨?

为什么皇帝的诏书叫诏书而不叫圣旨?,第1张

我记得小时候在学校吃炒饭的时候,他读的是小学生的文明标准(查一下,现在没有这样的句子),其中一句是“注意外表”。为了方便起见,炒饭是这样写的,“注意仪器,展示外观”。一开始,大家都认为没问题,而且很顺利,直到老师听到。

举个例子来说,其实就是电视剧里大家耳熟能详的一句话“皇帝诏书是上天传来的”,我们在电视剧里都听到“皇帝的诏书是上天传来的”。当四个字被打破时,它们看起来非常光滑,这与“注意力工具,外表”在不同方面是一样的。但炒饭告诉我们,这种阅读方法是错误的。

正确的解读方式应该是“天帝扛,诏书立”。它的意思是“皇帝谁携带货物到天堂,说在一个诏书。”。实际上,诏书的发端方式是明代朱元璋的原著,通常是针对“诏书与制度”两种文体。从明朝到清初,它被更多地使用。

朱元璋当乞丐时成为明朝皇帝。他太了解人们的心理了。他颁布的诏书是上帝的旨意。否则,他怎么能成为皇帝呢?“以天帝为载体,召诏”的写作方法非常精彩,但有其原因。因为“天”这个字很大,所以一定在最上面的一个字里。与天相配的是皇帝,甚至与天相配,或者只比天低。所以“风”这个词只能放在一边。

而“诏书”只代表一种风格。通常,皇帝签发的文件种类很多,如制度、诏书、诏书、诏书等。从清朝到雍正年间,当时有一个军事机构,诏书的格式主要是“诏书”。皇帝直接下了一个指示令,一开始是“诏书”,即“诏书”、“军职诏书”和“某某诏书”。没有必要愚弄人们说这就是天堂的意思,因为皇帝就是天堂。提到雍正王朝,我问张廷玉要不要给龙可多下诏书,他们都没有读过《天帝御令》。直接是“先知”。

诏、告、敕、谕 诏敕,主要包括诏书、圣旨(或玺书)、册文、宣敕(或制敕)四大类 诏敕,指以皇帝名义颁行的命令。在中国古代的君主专制王朝,皇帝发布的命令属于国家最高决策,具有神圣色彩,所谓“皇帝御寓,其言也神,渊嘿黼扆,而响盈四表”[1]。秦朝建立皇帝制度时,规定以“制”、“诏”作为皇帝所颁命令的专称[2]。以后诸朝又有更加复杂的一些名目划分和变化,如汉朝分为策书、制书、诏书(亦作诰)、戒书(亦作戒敕)四类,唐朝则有册书、制书、慰劳制书、发日敕、敕旨、论事敕书、敕牒七种形式。[3]元朝皇帝颁发的命令也有多种名目。 元朝的诏敕类文书内容涵盖比较广泛,有诏书、圣旨、玺书、册文、宣命、制书、敕书等多种名目。它们大致上可以归属为四类:诏书、圣旨(或玺书)、册文、宣敕(或制敕)。其中,诏书与圣旨是元朝诏敕类文书中比较重要的两种形式。 (一)诏书 唐朝“王言之制有七”,其中第二类“制书”的内容为“行大赏罚,授大官爵,厘革旧政,赦宥降虏”[6]。元朝诏书的性质,基本上与其相似(实际上唐朝的“制书”原来就叫“诏书”,因避武则天讳而更名)。 观其内容,大体不出以下范围: 重大典礼——如建国号、皇帝即位、改元、立后、建储、接受尊号、上皇太后尊号、追尊已故皇帝皇后庙谥、加封岳镇海渎等,皆诏告天下。例多不举。 重大赦宥——因平叛、天灾、典礼等原因举行全国重大政治兴革——对社会有重要影响的政策、措施出台(《唐六典》所谓“厘革旧政”),亦专门颁发诏书。 重大政治兴革——对社会有重要影响的政策、措施出台(《唐六典》所谓“厘革旧政”),亦专门颁发诏书。 重大征伐 重大人事任命——似主要限于任命右、左丞相。 重大诛罚 重要对外文书 诏书是诏敕类文书中最为重要的一种。 (二)圣旨(玺书) 广义上说,以皇帝名义下达的命令,包括诏书和宣命(制书)在内,皆可称为圣旨。 圣圣旨内容涵盖的范围远为广泛,小大不拘,“大而至于军国大计,小而至宰杀老病的牛马、幼马、羊羔等微而至微的琐事”。 “玺书”:凡是盖有皇帝玺印的下发文件都可称为玺书。其中,应当包括诏书、圣旨(狭义)、宣命(或制书)。广义的玺书大体上相当于广义的圣旨,但不包括未形成书面文件的口传圣旨。同样,狭义的玺书也与狭义的圣旨相近,尤其被多用以指称那些内容较为琐细的圣旨文书。 (三)册文 汉有策书,唐有册书,主要用以封拜诸侯王、三公、立后建嫡、宠命尊贤,总的来说属于以皇帝名义下达的诏令文书范畴。元朝来看,其所谓册文只有祝册、玉册、立册、谥册四种(谥册只包括为已故皇帝上谥号,不包括给臣下赐谥)。 (四)宣敕(制敕) 宣敕或称制敕,是元朝的人事除授和封赠文书 参考文献: http://xiangyata.net/data/articles/a01/173.html

敕书:文书名。也称“敕谕”,属“敕”之一种。是皇帝专用的命令文书之一。唐朝有论事敕书。宋朝皇帝赐少监、中散大夫、防御使等以下官员时,均用敕书。明朝皇帝对臣工有所训示时所用敕书称敕谕。清朝使用范围较广,主要用作皇帝封授地方职官之凭证文件。其内规定各该官员的职权范围和任职要求。以所授对象不同,又分作“坐名敕”、“传敕”两种。凡督抚、驻防将军、学政、漕运总督、各关监督、总督仓场侍郎、盐政、提督以及临时差遣的军事统帅如经略、大将军等,授“坐名敕”,即敕书中写明本官职、姓名、职权范围等。布政使、道员以及副将、参将以下等官,授“传敕”,因其内不写明本官姓名,而是转交接任者收执,依次传替,故名。此外,开馆修史、修书,大都颁布敕谕,有事谕外藩亦用敕书。

敕书还有一个作用,就是按照敕书的多少,明朝每年会给予一定的恩赐,敕书多就多给,少就少给。没有就不给。还有,各部的敕书也是进贡时,可以进关的人数限制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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