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合同签订: 年 月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悉祥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 工程承包范围
(详见预算)
三、 合同工期:天
四、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率100%,优良率80%以上
五、 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小写):元
六、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不是人为损坏)。
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后生效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1、工程竣工
1.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2、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3、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4、竣工结算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3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工程不予保修。
(其它条款略,同国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 双方一般权力和义务
1、 工程师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职权:施工现场全权代表
2、 项目经理
姓名:职务:
3、发包人工作
3.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好陆虚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3天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承包方自行解决
(3)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具备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协助承包人办理
(6) 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5天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套
(10)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3.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4、承包人工作
4.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需由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2)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按发包方要求
(3)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负责
(4)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5)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方应做好已完工程未交付前的成品保护工作
(6)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方应做友燃好相关保护工作
(7) 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施工场地整洁卫生
(8)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二、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5、进度计划
5.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已完成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5.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6、工期延误
6.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工期顺延须经发包方工程师批准
三、 质量与验收
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通用条款
四、 安全施工
施工前承包方须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方可开工.
五、 合同价款与支付
9、工程预付款
10、工程量确认
11、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尾款
六、 材料设备供应、
材料由承包方自购,并对质量负责。
七、 工程变更
不允许乙方擅自进行设计变更,发生设计变更,必须经甲方设计部门及发包人签字同意.
八、 竣工验收与结算
竣工结算:竣工后3日内办理
九、 违约、索赔和争议
12、违约
12.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发包人违约应承担和违约责任:
承担由此给承包方带来的相应损失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12.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承担由此给发包方带来的损失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向鞍山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无
46、合同份数:2份
发包人: 承包人:
项目经理: 委托代理人:
工程负责人:工程负责人:
电话: 电话:
帐号: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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