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我国南方著名国家级历史文化古城。
秦汉时期这里称南海郡揭阳县。
自晋代以来历为路、郡、府的所在地,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设置海阳县,县城就在现在的潮州市。
东晋义熙九年(公元413年)建立义安郡,郡治便设在海阳县。
隋开皇十年全国废郡设州,十一年(公元591年)义安始称潮州,潮州州治仍在海阳县城。
历史上是粤东地区政治、经塌碰济和文化中心。
民国3年(1914年),海阳县改称潮安县。
解放后行政体制多变。
1953年拆潮安县城区建潮州市为省辖市。
1955年粤东行署从潮州迁至汕头。
1958年潮州市改为县级市, 同年11月根据省府518号文件撤销潮州市并入潮安县亮衫厅。
1979年恢复市建制。
1983年撤销县并入潮州市。
1989年1月潮州市恢复为省辖市。
1990年由广东省定为副地级市。
1991年12月经国务院年批准,原潮州市升格为地级市,同时扩大区域,现辖新恢复的潮安县、新设立的湘桥区、枫溪区和原汕头市管辖的饶平县。
今日的潮州市,是一个管辖二区二县的地级市。
二区二县即湘桥区、枫溪区敬隐、潮安县、饶平县。
区、县下设街道、镇(乡)。
全市共有9个街道48个镇和6个农、林场,农村管理区933个,城镇居委会(或办事处)150个。
市区被金山、银山(西湖山)、韩山环抱,韩江由市区穿过,潮州八景分布在两岸,潮州有众多珍贵历史遗迹,全市现存古迹六百余处,其中42处被列为国家,省,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潮州以其“古典旅游城”的物色,迎接众多海内外游客。
1995年底,全市共有51.4359万户,231.1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74.128万人,占75.32%;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750人, 少数民族主要有畲族,2100多人。
潮州市现有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约120万人,是广东省著名的侨乡之一,侨眷和港奥台同胞家属在潮州的约110万人。
一、废止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158件)
(一)综合类(18件)
1.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1年5月31日 财政部财综[2001]35号)
2.关于考试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1年1月21日 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1]4号)
3.关于印发2000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2001年1月16日 财政部财综[2001]2号)
4.关于做好中国福利彩票赈灾专项募集资金使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0年3月1日 财政部财综字[2000]18号)
5.关于军用机场提供民用航空服务代收的机场管理建设费及其资金管理等问题的通知
(1999年9月25日 财政部财综字[1999]147号)
6.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枝卖
(1999年6月17日 财政部财综字[1999]97号)
7.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银行账户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1999年6月11日 财政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财综字[1999]88号)
8.关于残疾人证工本费管理的通知
(1999年5月22日 财政部财综字[1999]52号)
9.关于降低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1999年3月11日 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字[1999]11号)
10.关于变更q支管理证件收费项目的通知
(1997年12月1日 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字[1997]162号)
11.关于批准收取残疾人证工本费的通知
(1997年8月6日 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字[1997]131号)
12.关于同意中国人民银行贷款证收费立项的通知
(1997年3月27日 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字[1997]21号)
13.关于批准中国收养中心收取收养服务费的函
(1997年2月4日 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字[1997]10号)
14.关于1995年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征管工作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1995年1月27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综字[1995]12号)
15.关于收取林业保护建设费的通知
(1994年1月24日 财政部(94)财综字第7号)
16.《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猛纳逗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若干财政问题的暂行规定》
(1992年9月21日 财政部(92)财综字第172号)
17.关于房改金融业务有关财政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1992年8月4日 财政部(92)财综字第148号)
18.关于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
(1989年9月26日 财政部(89)财综字第94号)
(二)法制类(2件)
1.财政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2000年12月18日 财政部财办发[2000]78号)
2.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通知
(1998年5月15日 财政部财法字[1998]18号)
(三)税收类(17件)
1.关于股份制企业所得税征管和收茄局入级次划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2000年5月10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0]74号)
2.关于债转股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0年6月21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0]2号)
3.关于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代征手续费比例的通知
(1999年2月13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9]18号)
4.关于铁道部所属单位征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1997年5月13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8号)
5.关于印花税违章处罚问题的通知
(1994年10月10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65号)
6.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经费问题的通知
(1994年6月10日 财政部(94)财农税字第28号)
7.关于印发《农业税收征收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1992年11月10日 财政部(92)财农税字第58号)
8.关于提取牧业税征收经费问题的复函
(1990年9月24日 财政部(90)财农税字第71号)
9.关于耕地占用税减免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解答
(1990年8月30日 财政部(90)财农税字第64号)
10.关于耕地占用税减免管理的暂行规定
(1990年8月1日 财政部(90)财农税字第56号)
11.发布《关于上海浦东新区鼓励外商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工商统一税的规定》的通知
(1990年9月11日 财政部(90)财税字第20号)
12.关于农业税征收人员统一着装的通知
(1989年1月10日 财政部(89)财农税字第1号)
13.关于大中型水电、交通工程耕地占用税问题的答复
(1988年9月3日 财政部(88)财农税字第43号)
14.关于抓紧耕地占用税征收入库工作的通知
(1988年7月29日 财政部(88)财农税字第36号)
15.关于京津塘高速公路工程耕地占用税问题的复函
(1988年5月16日 财政部(88)财农税字第12号)
16.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经费管理使用问题的通
建筑行业的特殊工种有以下几部文件,都是当时建筑行业的主管部门所发布的,同时地方上是无权限界定。关于下料工等十七个工种参照水泥专业实行提前退休的批复
颁布日期:1991-8-21 执行日期:1991-8-21 文号:建材经财发[1991]432号
关于建材非烧结砖(砌块)五个工种实亩仔行提前退休的复函
颁布日期:1987-8-16 执行日期:1987-8-16 文号:(87)建材人劳字518号
关于转发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颁发试行建筑行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的通知
颁磨弊布日期:1987-1-3 执行日期:1987-1-3 文号:(87)建材人劳字9号
关于颁发试行建筑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
颁布日期:1986-12-11 执行日期:1986-12-11 文号:(86)城劳字第611号
关于试行建材工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补充通知
颁布日期:1986-12-6 执行日期:1986-12-6 文号:(86)建材人劳字迅游汪841号
关于同意将“地质钻探工、地质工”等9个工种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
颁布日期:1986-11-18 执行日期:1986-11-18 文号:[86]建材人劳字803号
关于建材机械3个通用工种实行提前退休的复函
颁布日期:1986-10-9 执行日期:1986-10-9 文号:[86]建材人劳字704号
关于同意将“人力火车装卸工”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
颁布日期:1986-9-5 执行日期:1986-9-5 文号:(86)建材人劳便字29号
关于颁发试行建材工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
颁布日期:1986-6-17 执行日期:1986-6-17 文号:(86)建材人劳字414号
关于建筑工程部系统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有损健康工种退休问题的复函(摘录)
颁布日期:1963-7-16 执行日期:1963-7-16 文号:(63)中劳护字第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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