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红是非多。
董宝石最近特别红,GAI走了多少年的“上春晚”之路,他一首歌就搞定了。很多喜欢说唱的朋友可能也没有想到,一首出现在复活赛,甚至没有在正片中播出中的《野狼Disco》竟然让宝石这位说唱歌手成功“出圈”,红过《中国新说唱2019》中的所有说唱歌手。
2月3日,网上出现了关于宝石Gem抄袭的新闻,因为国内民众版权意识提高就是近几年的事情,很多朋友一下就被某些“营销号”带了节奏,有网友表示“ 不管怎么样,抄袭就是不对 。”表现出了对于“抄袭”的零容忍。
“抄袭”这两个字,实在是太重了。
这首先要从一首说唱歌曲的创作过程说起。
说唱歌曲最主要其实是由两部分组成,即“歌词”和“Beat”,其中“Beat”就是这次“抄袭事件”中有些媒体提到的“伴奏”,即芬兰制作人的《More Sun》。
说唱歌曲的“创作”一般是这样的一个过程:选择一个合适的Beat,然后写自己的歌词并设计适合歌词的Flow(这也是说唱中常用的名词,可被标记成“作曲”)。
说唱歌手一般所说的创作,是指歌词的创作以及flow的设计, 而Beat一般是在国内外各大平台购买,国外有BeatStars,国内有8英里App,HHH旗下的炬星也在计划做这件事。
有一种Beat叫“Freebeat”,如它的字面意思,用这个Beat是“免费”的。很多职业的Beatmaker会选择将自己的Beats上传到BeatStars(全球最大的beat交易网站),供说唱歌手们交易和使用。
但是免费是有限度的,自己在家练习说唱,录着玩freestyle(自由式说唱)完全没有问题,但是不可以用于商业用途。
如果用在商业上就需要和Beatmaker(也就是Beat的原作者)申请更高的使用权限,如 租赁或购买非独家版权 (更便宜,但是有很多限制,比如有些会要求在获得收益之后要和Beatmaker分享一定收益)或者 直接买断 (支付原作者相对较多的金额,以后这个Beat就仅归买断者所有了)。
很多媒体没有常识,将这件事带成了“《野狼Disco》抄袭”的节奏,这实在是太Low了。
有一件有趣的事情,很多营销号可能不会注意。在Ihaksi和董宝石之间还 夹着一个玛西玛国际传媒 ,委托律师发律师函的正是这家公司。
跨国维权向来不容易,要不然《爱情公寓》前几季也不会汉化的明目张胆,而没受到任何法律制裁。有理由怀疑Ihaksi这么“顺利”维权,是玛西玛传媒主动要求来做这件事的。
网上流传着一段飒文化(宝石所属经济公司)回复的文段,其中提到的买断了beat的应该就是玛西玛传媒。
值得注意的有如下几点:
1、得知《野狼Disco》火了之后,有人想要用同样的beat蹭这首歌的热度,结果做出来的音乐没有红。
2、这家公司转而买断Beat,然后向宝石团队索要版权费,开口就是500万。但是在大陆,编曲是没有分成的,因此按着国内的法律他们分不到钱,他们只好作罢。
为了赚《野狼Disco》的钱,这家公司瞎渗简直“机关算尽”。有理由相信,玛西玛传媒来者不善。
我看到,有人提到芬兰制作人Ihaksi的“防盗水印”。
对说唱不了解的朋友评论: 老舅用别人的beat连防盗水印都不去 。
这挺让人无语的......
我们听到《野狼Disco》开头,的确是有Ihaksi的搜贺音频水印的。
但是那个 水印并不是被人买下了就一定要去掉,相反,留下水印某种意义上是对制作人的一种尊重 ,在每次歌曲被播放的时候,告诉听众这是xxx编曲制作的,算是一种说唱歌手与制作人之间的“互相成全”。
在国内的制作人中,HHH厂牌的制作人 Mai 会在他制作的beat前面加上“ Mai the red flower ”的音频水印,常和Sup厂牌和Gosh厂牌合作的制作人老道会在他制作的beat前面加上“ 道道道道道..... .”的音频水印。
保磨漏脊留水印是尊敬,而非巧取豪夺!
有关《野狼Disco》的新闻发酵的当晚,老舅在直播中也放出了自己电脑中《More Sun》的工程文件,“无水印版本”的beat老舅也有。在非独家的授权合同上可以看到“unlimite(不受限)”字样。
唯一可能存在争议的点就是, 在细则也许会有些“老舅”没注意到的漏洞(如对方赵律师所说的“部分授权禁止在大型商业活动中使用”), 那样董宝石的团队可能会有些麻烦了。
国外制作人顺利维权,有人拿着版权张口就和老舅这边要500万,这多少有点“碰瓷”的意思,没法不向阴谋论这边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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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这篇文章是因为“三人成虎,众口铄金”,抄袭这个帽子扣在任何内容创作者身上都不好看,不想看到老舅刚刚“走起来”就被污名化,也不想看到本意是想让国内版权意识更好的朋友被无良媒体带了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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