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糖国际贸易需要审批吗

原糖国际贸易需要审批吗,第1张

需要审批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食糖加工贸易管理的指示精神,并根据《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1999〕笑汪卖外经贸管发第314号,以下简称314号文)的有关规定,现将加强对加工贸易食糖进口审批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工贸易原糖(商品编码见附表)进口由外经贸部会同国家轻工业局批准。

二、各类开展以进口原糖为原料的加工贸易业务的企业,按照314号文要求将有关材料报省碰逗级外经贸主管部门。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核后,将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报告和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交联合年检证明)、进出口合同、加工协议的复印件等材料分别报外经贸陵丛部和国家轻工业局。

三、外经贸部对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所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征求国家轻工业局意见后,办理批复手续。

四、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凭外经贸部批件,签发《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五、加工贸易砂糖、绵白糖进口仍由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按照现行规定进行审批。

六、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在此之前已经批准原糖进口并办理海关备案手册的合同,准许执行至合同完毕。

事业单位辞职后自己交保险,退休享受企业还是事业性质的退休待遇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枣迟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自费自支事业单位职工判刑还能享受退休待遇吗?

如果是在职职工被判刑,按照事业单位职工管理规定,就会被单位除名。如果是退休职工被判刑,出狱后,可以继续享受退休待遇,领取退休费

事业单位三类 退休待遇

一、 对机关事业单位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前离退休人员补助补贴项目再次简化归并

(一) 未参加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离退休、退职人员补助项目简化归并办法

1. 将离退休人员的图书补助费15元、副食品价格补贴5元、肉价补贴5元(回族6元)、四种副食品价格补贴10元(禁食猪肉民族12元)、粮价补贴5元、粮油补偿6元、煤价补贴5元等7项补贴,统一简化归并为物价补贴51元(禁食猪肉民族54元);

2. 将退职人员(指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职,下同)的副食品价格补贴5元、肉价补贴5元(回族6元)、四种副食品价格补贴10元(禁食猪肉民族12元)、粮价补贴5元、粮油补偿6元、煤价补贴5元等6项补助补贴,统一简化归并为物价补贴36元(禁食猪肉民族39元)。

(二) 参加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离退休、退职人员补助补贴项目简化归并办法。

1. 将离退休人员的图书补助费15元、肉价补贴5元(回族6元)、四种副食品价格补贴10元(禁食猪肉民族12元)、粮价补贴5元、粮油补偿6元、煤价补贴5元等6项补助补贴,统一简化归并为物价补贴46元(禁食猪肉民族49元);

2. 将退职人员的肉价补贴5元(回族6元)、四种副食品价格补贴10元(禁食猪肉民族12元)、粮价补贴5元、粮油补偿6元、煤价补贴5元等5项补助补贴,统一简化归并为物价补贴31元(禁食猪肉民族34元)。

二、对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待遇项目实行归类管理

(一) 将离退休人员接离退休凳掘李时标准工资计发的离休费、退休费、改称基本离休费、基本退休费。

(二) 将离退休人员按鲁老[1988]9号、鲁老[1989]8号、国发[1989]82号、国发[1991]74号、国发[1993]79号、[1996]鲁组通字39号、国发[1995]32号、人发[1997]91号等文件规定增加的离休费、退休费进行合并,称为增发离休费、增发退休费。

(三) 将离退休人员按国发[1985]6号、[1986]鲁人老字第散知7号、劳字[1988]42号、鲁老[1988]9号、[1990]鲁人退字第14号等文件规定增加的生活补贴进行合并,称为生活补贴。

(四) 将离退休人员分别于1992年1月按职务、1992年12月按职务和工作年限、1996年1月按职务增加的生活补贴归为一类,称原职务(岗位)补贴。

(五) 对依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职人员的退职生活费项目,也按上述办法实行归类管理。

三、其他有关问题

(一) 这次简化归并和归类管理本着不增加财政开支的原则进行。各市(区)各单位要按照实际执行的项目和标准进行归并归类,不得增加或减少。

(二) 各单位对离退休人员待遇项目实行归类管理过程中,要对离退休人员逐人填写《离退休人员待遇项目归类管理核定表》并装入本人档案,同时向离退休人员解释清楚。

(三) 这次简化归并和归类管理后,对抗日战争时期及其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人员计发1—2个月生活补贴基数,以及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牺牲(病故)后计发一次性抚恤金基数中的有关项目也进行相应调整

事业单位的临时工退休之后能享受机关的退休待遇吗?

退休养老金公式:社平工资*20%+个人帐户*1/120之和,显然跟社平和个人交纳金额有直接关系。

事业单位退休返聘待遇

只要符合单位的相关规定就好了,这是单位内部管理的事情,由单位说了算。

事业单位的员工退休后工伤保险还能享受吗

退休后除了享受养老金、医疗保险,什么都不在享受了。都退休了还什么工伤保险。

事业单位退休劳模有何待遇

各地会有不同的规定,请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咨询。

如:

上海市对五一劳模退休后有以下待遇:

(一)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模范,退休时按《关于修订获得劳动模范称号的干部、工人提高退休标准的通知》[1986]津工发129号文件规定,劳模退休时退休费分别提高5—15%,最多不能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退休手续在市人事局办理。

(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单位95年以前当选的劳动模范,退休时按《关于对获得劳动模范称号的企业职工提高养老金计发标准的通知》津老险字[1995]314号文件规定,退休养老金计发比例分别提高2%、4%、6%。退休手续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三)95年以后当选的劳动模范,按国务院(国发[1995]6号)文件精神退休后不再提高退休费,以补充养老保险代替。根据上述精神市评模办和市劳模协会下发了《关于为劳模办理一次性补充养老保险的通知》津模办发[1999]6号文件规定,95年以后当选的劳模办理一次性5000元的养老保险,以此来代替提高劳模退休养老金。

(四)为离退休劳模发放荣誉津贴,从2004年开始根据市总工会、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为离退休劳动模范发放荣誉津贴的意见》津工发[2004]1号文件精神,离退休劳模每月可领取130—170元荣誉津贴

我是事业单位的职工退休后怎样享受独生子女奖励待遇

以前的话单位计生委开单子,拿着找财务领3000元奖励。现在开放二孩了,不知道还有没有,建议咨询一下单位计生委

事业单位的职工退休之后,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和待遇?

企事业单位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参保时长等要求时,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取暖费等退休待遇直至当事人去世,另外,退休后参加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报销。

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方面的特定优惠和待遇。

事业单位早退休好还是晚退休好?

家里不差钱早退休好,把位置留给年轻人吧,这年头年轻人不容易啊。

每年为劳模进行健康查体根据全国总工会、中组部、劳动人事部、卫生部联合下的《关于保护劳动模范身体健康的几项规定》(工发总字[1983]43号)文件精神,从1992年开始每年由劳模协会组织,在职工医院为全市劳模进行健康查体。二、为困难企业的特困劳模免费查体、免费就医1998年以来,针对劳模反映比较突出的就医难问题,市总工会每年拨专款用于困难劳模免费查体和免费就医。由劳模协会负责组运告织落实,职工医院负责治疗。三、提高退休劳模的养老金目前分三种形式:(一) 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模范,退休时按《关于修订获得劳动模范称号的干部、工人提高退休标准的通知》[1986]津工发129号文件规定,劳模退休时退休费分别提高5-15%,最多不能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退休手续在市人事局办理。(二)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单位95年以前当选的劳动模范,退休时按《关于对获得劳动模范称号的企业职工提高养老金计发标准的通知》津老险字[1995]314号文件规定,退休养老金计发比例分别提高2%、4%、6%。退休手续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三) 95年以后当选的劳动模范,按国务院(国发[1995]6号)文件精神退休后不再提高退休费,以补充养老保险代替。根据上述精神市评模办和市劳模协会下发了《关于为劳模办理一次性补充养老保险的通知》津模办发[1999]6号文件规定,95年以后当选的劳模办理一次性5000元的养老保险,以此来代替提高劳模退旁则明休养老金。四、为离退休劳模发放荣誉津贴从2004年开始根据市总工会、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为离退休劳动模范发放荣誉津贴的意见》津工发[2004]1号文件精神,离退休劳模每月可领取130-170元荣誉津贴。五、为困难劳模办理租房补贴2006年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总工会《关于将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中住房困难家庭纳入租房补贴范围的通知》津国土房改[2006]426号文件规定,对住房困难的劳盯袭动模范,可以申请租房补贴。六、提高参保退休劳模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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