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和个人企业的区别是什么?私营和个人企业看着非常相似,都是私人开设的,但实际两者有非常大的差异。
那么私营和个人企业的区别是什么?有些人想要弄清楚两者的区别,为此华律网小编做了关于私营和个人企业区别的知识介绍。
两者在登记成立时的不同之处在于向工商局提供的文件,个体工商户需要提交身份z明、职业情况的证明和经营场地证明;而私营企业除了提交身份z明和经营场地证明外,还要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私营企业仅限于个人出资,即使实际上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也是以个人名义出资,而个体工商户则个人、家庭出资均可。
两者都由出资人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但个人独资企业在出资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自2000年起,对私营企业只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要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定额税不是一种税种,而是税收的征收方式,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的方式征收税款。
这些个体工商户经税务部门批准可以不设置账簿,但必须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并完整保存纳税资料,以接受税务部门检查。
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核定定额依照以下程序进行:(1)业户自报。
定期定额户要按规定将预计生产经营情况和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向税务部门申报,并填写《年(季度)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申请核定表》。
(2)典型调查。
税务部门将定期定额户进行分类,并按行业、地段、规模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户,对其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填制《经营情况典型调查表》。
(3)定额核定。
税务部门根据业户自报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典型调查情况,参照同行业、同规模、同地域业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应纳税额,采用《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方法核定定期定额户的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并填写《年(季度)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申请核定表》。
(4)下达定额。
税务部门将核定表报县级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后,填写《定额核定通知书》,下达定期定额户执行,并同时张榜公布其定额。
王玉顺律师补充:私营企业民营企业区别是什么?
一、私营企业与民营企业的概念。
1、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企业是一个有明确的法律界定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1988年6月25日国务院颁布),在该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所称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八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该条例在界定了私营企业的概念后,同时描述了私营企业的特征,这包括:1) 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2) 企业存在雇佣劳动关系,有八人以上的雇工。
3) 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该条例又规定了私营企业的类型,第六条 私营企业分为以下三种:(一)独资企业;(二)合伙企业;(三)有限责任公司。
2、民营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除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控股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所有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民营是一个非国有国营的概念,即凡是非国有国营的都可以称为民营。
民营不等于私营,在我国现实条件下,民营经济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外资经济、乡镇企业、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份制中国家不控股的企业以及国有民营企业。
二、二者的区别。
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两者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民营是从经营机制上说的,私营是从产权说的,后者受到相关法律保护,前者以前只是存在于学术理论上的说法,尽管实际运行中人们常说这个,但在工商部门是没有民营的统计口径的,只是在科技部门有民营科技企业的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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