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违章网上交罚款具体步骤如下:
1.首先打开手机微信搜索公众号“厦门交警”点击关注,进入微信公众号
2.进入“厦门交警”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业务办理”进入办事大厅页面
3.在办事大厅页面点击“机动车违法查询与处理”进入查询页面
4.在查询页面内按要求输入自己的车辆信息,输入验证码,点击进入查询违章信息
5.点击系统发回的结果进入违法详细信息页面,点击是“网上缴费”——“银联手机支付”
6.核对车号及罚款金额后点击“银联手机支付”进入银联安全缴费通道。
拓展资料:网上交违章的适用对象
1.监控记录的罚单:200元以下罚款,才适用
车辆因为违停、超速等被道路交通技术监控所记录,且依法给予200元以下罚款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可通过“微信交通违法罚款缴交”这一简易程序进行处理,但营运客货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和小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不适用。据民警介绍,大概96%的违法行为适用这一简易程序处理。
厦门籍机动车在全省(不含高速公路)被监控所记录的违法行为,均可用微信缴交罚款。而福建籍机动车,在厦门(不含高速公路)被道路监控所记录的违法行为,也可通过该平台缴费。
2.现场出具的罚单:不论金额大小,都适用
现场出具的罚单可以直接通过微信缴款,而且缴交时候,罚单的金额不会受到限制。据民警介绍现场出具的罚单包括:200元以上罚款的监控罚单,且车主已至交警部门打出单子的;因违章,现场被民警查处并开具的罚单。
ETC是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的缩写。ETC是国际上正在努力开发并推广的一种用于公路、大桥和隧道的电子自动收费系统。
不停车收费系统是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路桥收费方式。通过安装在车辆挡风玻璃上的车载电子标签与在收费站ETC车道上的微波天线之间的微波专用短程通讯,利用计算机联网技术与银行进行后台结算处理,从而达到车辆通过路桥收费站不需停车而能交纳路桥费的目的。
截至2018年10月,中国绝大多数省份ETC使用率难过半,有的省份不足三成。办理程序繁琐,可使用场景偏少,车主办理ETC业务动力不足,导致ETC覆盖率偏低。专家建议,通过丰富使用场景,提升便利性等方式,提高ETC使用率。
扩展资料:
技术特点:
不停车收费技术特别适用于高速公路或繁忙的桥梁和隧道环境。传统车道隔离措施下的非停车收费系统通常称为单车道非停车收费系统,自由交通流下非车道隔离条件下的非停车收费系统通常称为自由流非停车收费系统。
实行不停车收费可以让车辆以高速(几十公里到100公里以上)通过公路,从而大大提高了道路通行能力;将道路收费电子化,可以降低收费管理的成本,有利于提高车辆的运行效率;同时还可以大大降低收费站的噪音水平和尾气排放。
通过提高收费站的通行能力,可以减少收费站的规模,节约基本建设成本和管理成本。此外,非停车收费系统不仅是城市先进的收费技术,也是通过经济杠杆调节交通流量的一种实用有效的交通管理手段。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ETC
网上交违章罚款的方式:1.支付宝:网上缴纳罚款的方式从支付宝中进行的,首先要打开支付宝;然后在支付宝的首页中找到搜索栏,在搜索栏中输入违章缴费,然后点击搜索;进去后,找到自己的处罚单号、日期,然后输入金额,点击下一步;然后再输入你自己的电话和名字,并在附件中添加罚单,点击下单办理。2.网上缴纳:网上缴款须持有当地交管部门指定的yhk,如果当地交管部门并未开通网上缴纳罚款服务,则无法进行网上缴纳。申请开通网上银行办理该手续时,司机需携带指定yhk到指定银行各网点柜台申请,并与银行签订开通协议后进行注册。先缴费,后领处罚决定书在网上银行缴纳罚款后,司机可到违法行为任意地交通队执法站领取处罚决定书,或去银行网点柜台业务窗口领取缴纳罚款收据。对于现场违法行为罚款,只要yhk上记录有信息的,无论罚款金额多少,都可以通过网上银行缴纳。以福建省为例,福建省网上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缴纳罚款信息平台(试用版)就可网上缴款。
法律依据:《关于改革 交通违章 罚款交纳办法的通知》四、被处罚人应当自收到交通违章罚款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到代收银行的营业机构缴纳罚款。被处罚人缴纳罚款时,应当填写缴款凭证(由公安机关的行政罚款收据代),代收银行的营业机构收妥款项后,在缴款凭证上签章,并交付给被处罚人。行政罚款收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在征求同级公安机关、人民银行意见的基础上,统一制定和印制。公安机关对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可按日增加罚款五元;超过半年不缴纳罚款的,注销被处罚人的驾驶证。本市管辖区外的机动车驾驶员,转请其所在地公安机关(或军队、武警)代为处理。
《关于改革交通违章罚款交纳办法的通知》五、各地公安机关、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分支行、代收银行可根据上述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单据转递、罚款缴纳、信息反馈、查询等工作制度;并要主动会同新闻单位做好舆论宣传工作,争取广大驾驶员的理解和支持。
《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启用“福建省网上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缴纳罚款信息平台(试用版)”的通知》为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结合,深化我省道路交通罚款资金的有效管理,省公安厅、财政厅决定自2012年12月9日起,在福建省公安公众服务网的福建公安公众服务平台中启用“福建省网上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缴纳罚款信息平台(试用版)”(以下简称“平台”)。“平台”通过“E缴通公共缴费”网站与“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网络版)”和“福建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等财政管理系统进行互联互接,为交通违法当事人查询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缴纳罚款提供“一站式”网上服务。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