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80%的智能手机芯片都用的是
高通的,所以他触犯了国际
反垄断法案。如果有什么不明白可以百度“反垄断”。 其实你用的国产手机好用,是因为人家芯片好。
中国现在每年进口芯片2500亿美金,发改委找就想找他们点毛病了。2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出中国反垄断历史上金额最大的罚单—美国高通公司因垄断行为被罚60.88亿元,并被责令整改。这一罚单不仅改写了中国反垄断历史,更是在全球范围率先改变了高通实行20余年、通行全球的专利收费模式。在西方国家对高通反垄断调查进展缓慢的情况下,为什么这家全球互联网芯片巨头在中国认罚60亿元?50%收入来自中国市场高通舍不得60.88亿罚款还是罚少了为何认罚50%收入来自中国市场高通舍不得成立于1985年7月的高通是一家美国无线电通讯技术研发公司,作为全球最大的专利许可收费公司和最大的无线通讯芯片制造商,其专利之多,让几乎所有手机厂商都离不开这家公司的授权。包括WCDMA、CDMA、TD-SCDMA、LTE等技术规范在内,通通绕不开高通的基本专利。数据显示,高通通过芯片销售和许可费于2013年在全球获得248亿美元的收入,而其中近一半来自中国。可以说中国已成为高通公司全球最大、最重要的市场之一。针对于此,中国反垄断部门不仅对高通实施了巨额罚款,还对其专利收费模式进行了重大改变。长期关注反垄断问题的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志松认为,中国反垄断部门对高通的执法,是全球反垄断领域标志性事件。而中国在高通一案中能首先取得重大突破,首先是因为中国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无线通讯市场,例如高通50%的收入来自中国市场,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因而有着更大的发言权。专家观点60.88亿罚款还是罚少了虽然遭遇接近10亿美元的高额罚款,但是面对中国庞大的市场,高通公司却暗自高兴。高通总裁Derek Aberle表示,很高兴相关的调查已经结束。对于60.88亿元的罚单,独立电信分析师、飞象网CEO项立刚认为,处罚轻了。2009年,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曾对高通处以2.087亿美元的罚款,原因是其滥用在市场中的垄断性地位。“根据韩国当时的罚金计算,大约占到高通在韩国一财年销售额的10%。而国家发改委的罚金却不到10%。”项立刚指出,高通在截至2013年9月29日的一个财年中收入约为250亿美元,其中半数来自于中国市场。10%的话就是12.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78亿元。记者发现,在对高通公司反垄断处罚结果公布后,高通公司股价不跌反涨,不少行业分析师认为这也从一个层面说明,投资者认为高通是在以罚款换市场。调查背后高通曾花大力气内外施压在不舍中国市场的同时,记者了解到,高通公司在中国反垄断部门对其调查过程中也并不甘心,曾花大力气进行“内外施压”。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透露,在持续一年多的反垄断调查过程中,高通公司多次派团队到国家发展改革委接受调查询问,进行陈述申辩和提交相关材料。但据了解,高通公司在配合调查的同时,多次通过不同层面对我国反垄断部门的调查施加压力。同时高通公司还曾利用舆论质疑反垄断调查的合规性、合理性,聘请包括我国学者在内的专家出具报告,发表对其有利言论。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原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张昕竹就受雇于高通公司并为其出具证据,收取高额报酬,此前被解聘出专家组。其他国家怎么罚?自主研发才能立足市场链接其他国家怎么罚?事实上,仅在最近10年,高通公司就已经在包括美国本土的全球主要市场,不断遭遇反垄断起诉和调查。2005年,包括爱立信、松下、诺基亚、NEC、博通、德州仪器在内的6家全球性企业,分别向欧盟起诉“高通公司不正常竞争行为,违反《欧盟竞争法》相关条款”。2007年,欧盟委员会正式对高通进行反垄断调查。高通最终被迫与上述6家公司达成和解,大幅削减对这些公司的专利费,才换回这些公司在欧盟的撤诉。2005年,美国博通公司在美国本土起诉高通公司滥用商业地位,违反美国反垄断法。这一官司历经4年,2009年4月高通败诉,最终同意向博通分4年支付8.91亿美元以达成和解。在韩国,2006年,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收到两家美国公司和两家韩国公司投诉。2007年1月,该委员会开始对高通公司正式调查。2009年7月,高通被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处以2.087亿美元的罚款,原因是其滥用在市场中的垄断性地位。警示自主研发才能立足市场一直以来,中国的手机厂商对高通可谓“又爱又恨”。因为,稍微懂行点的消费者听说手机搭载的是高通芯片,往往都会另眼相看。而获取芯片,需要支付高额的费用。“国家发改委对高通的处罚,对使用高通芯片的中国手机厂商将有所利好。”项立刚指出,最突出的一点是,专利许可费用的下降,会在一定程度上摊薄手机厂商的成本负担,对提升国内企业竞争力有所裨益。从间接的角度看,也有可能让消费者享受到更低的手机价格。“当然,国内厂商不能过度依靠这样的惩罚来保护自己权益,更不能因为许可费少了而安于现状,不去做自主研发。”售价2000元的智能手机可省35元将改变我国手机产业竞争格局事件影响售价2000元的智能手机可省35元此次高通接受国家发改委反垄断调查,在接受高额罚款的同时,还改变了专利授权的标准。此次针对高通的反垄断调查结果,对于普通手机用户购买一部新手机影响有多大呢?有业内人士称,高通目前是全球最大的移动芯片提供商,使用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及中国电信信号的手机都涉及到高通的芯片与专利问题。在截至2014年9月28日的财年中,高通全球营收265亿美元中的约一半来自中国,而高通大部分的盈利来自专利授权部门的高盈利率专利收费。消费者购买的每一部手机,里面都包含涉及高通的两部分费用:通讯芯片硬件费用专利授权费。以一部售价在2000元左右的智能手机为例,其中高通芯片的售价约为23美元(约折合人民币140元),然后再按照整机售价的5%缴纳费用(大约是100元),两项加起来大约是240元。此次整改后,每部手机里高通芯片价格不变,而专利授权费用降为在整机售价65%的基础上收取5%。此次整改后一部售价2000元左右的智能手机,其中高通的专利授权费下降为65元,比以前减少35元。10日,国内一家手机厂商内部人士说,每部手机35元的费用,看上去不多,但这是售价在2000元左右的智能手机的1.75%,对于利润微薄的国内手机品牌来说,积少成多,加起来就是一笔不菲的费用。记者算了一下,国内某品牌手机厂商,如果2015年销售1000万部采用高通芯片的智能手机,单部手机售价为2000元,由于此次高通专利授权费标准调整,将能够额外获得3.5亿元的纯利润。将改变我国手机产业竞争格局分析指出,整改措施将给中国手机产业带来深远影响。因为中国各家手机厂商的专利拥有数量不同,甚至差距巨大,高通“不捆绑、不强制交叉授权”措施将改变中国手机产业的竞争格局。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1月,华为获得的专利授权量近3万件。截至2013年底,中兴通讯在全球专利拥有量超过5.2万件,累计专利授权量已超过1.6万件。在这个数字上,小米发明授权仅有10项,OPPO有103项。如今,因为高通“强制交叉授权”策略的改变,使得华为、中兴、小米等厂商有了选择。这将大大缓解它们所面临的压力,因为它们不再需要烦忧前者的狮子大开口,从而能推动谈判更快达成,而且不至于过多影响到产品售价。我国反垄断全面开花下一步剑指行政垄断观察全面开花下一步剑指在专业人士看来,执法机关对高通的处罚,不仅金额再创新高,更触及知识产权、专利许可等反垄断前沿领域。从白酒、奶粉到高科技专利许可,“全面开花”意味着我国反垄断执法步入常态化阶段。刚刚过去的2014年,中国反垄断调查密集发力。5月,国家发改委对依视路、博士伦等多家眼镜片生产企业开出1900多万元罚单。7月,国家工商总局对微软在国内的4个经营场所进行反垄断突击检查。这些反垄断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罚单金额屡创新高。2013年,广东合生元等6家乳粉企业被罚6.7亿元。2014年,日本住友等12家零部件企业被罚12.4亿元。2015年开年,这一纪录被刷新为60.88亿元。二是反垄断调查涉及的行业比较广。包括液晶面板、白酒、奶粉、黄金饰品、眼镜、汽车等领域,都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且“洋老虎”“土老虎”一并被打。三是反垄断执法的“技术含量”不断提升。“之前查处的白酒、奶粉等反垄断案件都属于实体交易层面,调查起来相对容易。高通涉及知识产权、专利许可等反垄断前沿领域,对专业性要求很高。可以说,对高通垄断案的查处,标志着我国反垄断执法能力又提升一个层次。”时建中指出。虽然我国反垄断开始步入常态化阶段,但反垄断法从实施至今毕竟只有6年多时间,需要解决的问题依然不少。首先是对行政垄断的破除。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国内民众对石油、电信、电力等行业垄断问题及行政垄断的关注持续升温。去年9月,国家发改委对河北省规定本省客车路桥费半价而对外地车收取全价的行为反垄断调查,已经发出了明确的破除行政垄断信号。其次是司法审判的跟进。在反垄断实践中,除了发改委、工商总局等反垄断机构的行政执法,法院对反垄断民事诉讼的审理也推动了反垄断规则的确立。比如,最高法院审理的奇虎诉腾讯垄断案、广东高院审理的华为诉美国IDC专利标准垄断案等,均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在高通一案中,直接受害者是国内的手机厂商,却鲜有企业敢站出来提出民事诉讼。这可能是由于企业担心自己势单力薄,贸然‘出头’会得罪高通,反而招致更大的损失。随着反垄断的深入,国内企业需要加强自身的维权意识。”反垄断律师郝俊波说。时建中对记者表示,在反垄断实践中,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应该有机结合起来。“司法审判目前比较薄弱,和企业的维权意识有关,也和整个大环境有关。比如,法院应该进一步降低反垄断案件的立案难度,减轻原告的举证责任等,为反垄断诉讼创造良好环境。”
文 | 马克
今天是中国反垄断史上第二个标志性时刻,第一个是2007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市场经济的本质是竞争,反垄断法正是要确保竞争,因此该法常被称为市场经济的宪法。
但中国反垄断法就像无牙之虎,自2008年8月1日实施以来甚少发威,面对互联网行业时更是笼中之虎,听任违法者们在自己眼前愉快地玩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阿里巴巴集团处以182亿元罚款终结了反垄断法的无牙时期,本案不仅对中国的平台经济、互联网经济意义重大,对整个经济体的规范有序发展亦是标志性事件。
但为什么是阿里,为什么是现在?
准确的罚款数字是182.28亿元,小数点后被省略的2800万元,搁在以往也堪称巨额罚款。本案之前,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开出的三大罚单是:
2015 年 2 月,国家发改委对高通公司处以罚款60.88 亿元,理由是该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收取专利许可费、并实施搭售等垄断行为。
2014 年 8 月,国家发改委对三菱电机等 12 家日本零部件企业处以罚款 12.35 亿元,理由是这些公司达成横向垄断协议,排除、限制竞争。
2016 年 11 月,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利乐公司处以罚款 6.68 亿元,理由是该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搭售等垄断行为。
对本土公司的最高罚款,是2014年8月湖北省物价局对一汽大众公司处以罚款 2.48亿元,理由是该公司限定整车销售价格和维修服务价格。
对阿里的罚款一举把纪录提高了3倍。
但阿里并不是被罚得最狠的,之所以金额高,是因为它体量大,分母大,要论分子,上述美日欧企业都更高。
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司法实践中,没收违法所得很难 *** 作,一般是罚款。高通是按2013年度中国市场销售额的8%计罚,三菱电机等日企的计罚标准是上年销售额的8%、6%、4%不等,利乐是按2011年中国市场销售额的7%计罚。
阿里的计罚标准是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的4%,其实比较温柔,奈何它销售额高达4557亿元。阿里2020财年(2019年4月1日-2020年3月31日)总收入5097亿元,净利润1493亿元。182亿元罚款,罚掉了差不多八分之一的净利润。
但是相较欧美“同行”,182亿元(约27.79亿美元)就逊色很多。2017年-2019年,欧盟反垄断委员会向谷歌开出82.5亿欧元(约98亿美元)罚单,2019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向脸书开出50亿美元罚单。
2020年12月24日,国家市场总局立案调查阿里集团涉嫌垄断,2021年4月6日,市场总局向阿里集团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历时103天。
即便在国内,反垄断案做出处罚决定通常也耗时良久。高通案,2013年11月立案调查,2015年2月下达处罚书,历时15个月;三菱电机案,2011年底开始调查,2014年8月结案,历时2年零9个月;利乐案更是耗时4年,从2012年绵延至2016年。
根据中国《行政处罚法》,当事人如对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市场总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阿里在收到处罚告知书后立即认罚,放弃了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4月10日上午11时,在市场总局处罚决定公布两小时后,阿里官方微博发布公开信,称对处罚“诚恳接受,坚决服从”,称对政府的监管与服务,对 社会 各界的批评与支持,“心怀感恩,心存敬畏”。
不止阿里,本文列举的反垄断案,当事方在接到处罚结果后均放弃了上诉,但态度诚恳度反思深刻度,以阿里为最。
即使申辩上诉,也得先交罚款。《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欧美的反垄断案更是旷日持久,因为其处罚程序与中国不同。中国是行政机构可自主处罚,欧美是行政机构履行调查职能,结案后向法院起诉违法当事方,并向法院建议处罚方案,法院做出判决后,处罚方可执行。这期间会反复拉锯,并在不同法院之间上诉,很多案子最终以和解告终,被诉方缴纳和解金(变相罚金)结案。但也有天价罚金和世纪大判决,最著名的莫过于历经8年官司之后,美国司法部赢得对AT&T的反垄断诉讼,将其一分为八。
通读市场总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印象是:阿里案之所以结得这么快,是因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因此容易认定。
处罚书披露,2015年以来,阿里滥用垄断地位实施“二选一”行为,通过禁止平台内经营者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和参加其他竞争性平台促销活动等方式,限定平台内经营者只能与当事人进行交易,并以多种奖惩措施保障行为实施,违反了《反垄断法》第17条第1款第4项关于“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规定,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处罚书以3000余字的篇幅,列举了阿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并称:以上事实有当事人相关人员调查询问笔录、内部钉钉群聊天记录、电子邮件、与部分平台内经营者签订的合作协议、各业务部门发展规划、工作总结、“双11”“618”招商规则、会议简报等文件、当事人自查报告以及竞争性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相关人员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在互联网行业,违反反垄断法第17条通常不加掩饰不假思索,二选一就是典型。你只能在我的平台上卖东西,你只能参加我的促销活动,你只能用我的软件,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若有不从,你就别在我的地盘上混,你不在我的地盘上混,你还能混得下去?
在阿里看来,二选一完全合理,是正常市场行为。阿里市场公关委员会主席王帅2019年曾发微博称:平台为组织大促活动必须投入大量资源和成本,只能向最有诚意最积极参与大促活动的品牌商家倾斜,这是最朴素的商业规则。
二选一在互联网行业,尤其是平台型企业中层出不穷。最早的二选一之争是2010年的3Q大战,腾讯要求其用户卸载360软件,否则无法登录QQ。电商繁荣后,成为二选一的重地。京东诉阿里二选一,阿里反唇相讥你难道没用过这招吗?微信vs支付宝、美团vs饿了么、顺丰vs菜鸟,案例不胜枚举。
既然二选一这么多年了,大家都躬逢盛典不亦乐乎,为什么现在喊停?我同意《反垄断法》起草专家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的看法: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平台企业已经由“孩童”进入到“青年”时期,平台企业的商业模式、交易结构初步定型,所实施的“二选一”“大数据杀熟”“自我优待”“扼杀式并购”等行为对竞争、创新和消费者权益的损害可以明确清晰地予以识别,在我国平台经济发展到现阶段,启动反垄断执法不仅必要而且可行。我们需要坚持创新、竞争和消费者利益三者并重,加强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执法,促进平台经济在规范中发展。
十余年来,中国监管当局对互联网行业奉行“包容审慎的柔性监管”方针,创新发展优先,这一指导思想对中国互联网行业崛起功不可没。但企业天性逐利,没有外部约束,当年的屠龙少年自己就会变成恶龙。
事实上,自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 健康 发展的指导意见》,监管风向就在转变。2020年11月3日,蚂蚁金服IPO突然被叫停,标志着监管思路彻底转向。一周后,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12月11日,政治局会议首提“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此间,国家市场总局对几年前阿里、腾讯、顺丰涉及的三宗并购案做出行政处罚,因其未依法申报。市场总局称:互联网行业不是反垄断的法外之地。
《反垄断法》规制了四种垄断形式: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政垄断。“二选一”属于第二种,但市场上的垄断行为远远不止“二选一”。
今天这张182亿元的罚单是最后一只靴子落地,还是第一只靴子落地?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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