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找人投资如何分股_投资者与创业者股权分配方式

创业找人投资如何分股_投资者与创业者股权分配方式,第1张

创业找人投资如何分股_投资者创业者股权分配方式 股权分配,是合伙人做出的最为困难的决定之一,但是也是一切事情开始之前必须首要解决的问题。


股权分配中需要考量众多因素,没有万能模型,但并非没有标准。


一个好的股权分配方案,是让每个合伙人都满意。


股权分配产生的问题,永远是船小好调头。


恭喜你,设立了一家新公司!在新产品推广或与客户谈判前,有件事你必须与你的联合创始人达成一致:公司的股权分配。


作为创始人,这可能是你做出的最为困难的决定之一,但是也是一切事情开始之前必须首要解决的问题。


鉴于在股权分配中微小的不同就会导致公司重大的变化。


因此,如果每个人在股权分配方面都能达成一致,就会减少未来的问题。


那么,分配股权应该从哪入手呢?正如其他许多事情一样,关于创始人股权的分割方法,在理论层面,有很多分歧。


有些人认为创始人股权不应当平均分配,因为平均分配会导致僵局出现,从而很快的使公司走向毁灭。


另一些人则认为股权分配中公平是最为重要的原则,只要平均分配股权是公平的,那么这种分配方式就是合适的。


实际上,股权分配根本没有一个公式或者一个模型能够适用于所有的情况。


当创始人进行股权分配时,应当考虑以下几种因素:●1,这是谁的idea?事实上,除非有人贡献了专利技术,idea并不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在创业领域,一个公认的原则是,执行比idea更重要。


MySpace和其他社交网站的创始人与马克•扎克伯格的idea其实差不多,但败在他们对于idea的实现行动远不如facebook做的多。


换句话说,在实现这个idea的过程中,谁做的多,谁就应该拿到更多股权。


这是没有疑问的事情,每个人的付出应该与收获成正比。


●2,全职or兼职如果一个联合创始人辞去原来的工作并且全身心的投入公司工作,而其他人仅仅是在公司兼职,那么兼职的合伙人应当拿较少的股权。


因为兼职的合伙人承担了较少的风险的同时对公司付出的时间和作出的贡献也较为有限。


一般而言,这类兼职合伙人的股权应当少于全职合伙人持有的股权的一半。


(译者注:兼职合伙人股权≤全职合伙人股权÷2)这样划分的好处就是,在既能够保证兼职合伙人股份的情况下,更好的把握公司的股权架构。


●3,工资在初创公司早期,创始人以较少的工资或者完全放弃工资的形式来工作并不少见。


但是放弃的工资不应当以股权的形式进行“支付”,原因在于放弃的工资很难与股权数量相对等。


此外,这种挂钩会导致较高的税费负担。


同样,如果一个创始人贡献了设备、办公地点或者其他有形资产,那么最好是用可转换的债权或者种子序列的优先权来“支付”对价,而非直接用股权。


所以,在创业初期,工资必须是有的,如果因为某些原因暂时发不了,也可以打欠条,但是万万不能以股份相抵。


●4,资金投入如果一个联合创始人向公司投入了关键资金,你可能会觉得,作为回报,TA应该获得额外的创始人股权。


这个想法大错特错,创始人之间的股权分配最好是以每个人对公司的工作贡献为基础进行(即“人力股”),并将来自创始人的资金投入视为种子期的投资,向这部分资金投入发放对应的可转换债权或者种子期序列的优先股。


●5,未来角色每个联合创始人在公司的预期角色都基于技能水平、才能和公司需要而定的。


比如,公司在技术革新方面有强烈的需求,而其中一个创始人是一位世界级的工程专家,那么TA应当获得更多的股权。


请记住,公司的需求以及创始人角色的重要性会随着时间而改变,不要因为某次单一的贡献或技能而使公司的股权分配过度倾斜。


在股权设计中,保持总体的稳定与平衡才是最重要的。


●6,未来员工从创始人股权角度思考未来的员工问题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一个持有大量股权的创始人最后成为产品市场总监,那么试图用较少的期权雇佣其他高管的目的可能就无法实现。


因此,股权分配需要将过去和未来对于公司的贡献都考虑在内。


股权的设计并不是空想,而是真真正正的实践。


●7,控制权创始人股权分配不应当仅仅指望通过分配股权来确定如何控制和管理公司——你应当有一个独立的合同来确定公司如何做出重大决策。


约定优先认购权在这个协议中非常重要(这个权利意为如果一个创始人想要卖掉TA的股权,那么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TA的股权的权利),这样就可以避免和一个你根本不认识的合伙人共事。


但是,在公司成立之初,对于决策权、优先认购权等事项,初始合伙人之间必须提前规划好,才能避免之后出现各种争端。


●8,成熟不管你如何分配股权,这些股权都应当有成熟条件。


在股权“成熟”前,创始人所拥有的是不完整的股权。


这种“成熟”安排方式非常重要,因为它可以避免联合创始人在公司工作几个月离职后还持续拥有公司大量的股权。


毕竟你最不希望发生的事情就是持有你公司大量股权的人却从来不为公司做任何贡献。


一个典型的成熟计划是这样的:股权的成熟期为四年,第一年结束后25%的股权成熟,这个过程能够使员工在持有公司股权前至少工作一年。


剩下的股权则是以月或季度为基准进行成熟。


就个人的经验,创始人的期权可以先成熟一部分(一般而言成熟并行权的比例最高不超过33.3%,当然你需要仔细考虑后再做决定)。


创始人通常约定在公司控制权转移或无故终止时,期权将加速成熟(即股权在此情形下视为全部已成熟)。


●9,稀释当公司设立伊始,创始人拥有公司的全部。


但是,当公司逐渐壮大并开始吸纳员工和投资人时,股权将不可避免的被稀释。


而且几乎没有出现过公司IPO或被出售时,创始人仍然拥有公司100%股权的先例。


当你开始进行A轮融资时,你将会向投资人发行额外的股权,投资人一般拥有公司股权的25%-50%。


在随后的融资中,根据谈判的情况,投资人的股权份额可能会变小也可能会和A轮融资的比例一致。


但是,每轮融资,你的股权比例都会随之稀释。


此外,你还需要给未来的员工预留一定的期权池,特别是早期阶段的员工。


总的来说,公司初始,给员工预留10%-20%的股权作为期权池是一个非常明智的事情。


即便你没有留出,当你寻求融资时,投资人也会要求你设立期权池。


如果事先已经设立,那就不需要从你的股权中分出一部分留给期权池了。


换句话说,你的股权也就可以避免以这种方式稀释了。


每个公司的情况都不同,创始人股权分配方案并不存在没有标准答案。


但是,这其中有一个隐形标准:当股权分配完毕尘埃落定时,每个联合创始人都对这个分配方案满意。


如果这个分配方案让你觉得沮丧焦虑,那很可能这个方案存在问题。


此时,你应当提出你的疑虑,并将这些问题解决好。


如果这些问题留在后期,随着公司越来越成功,股权越来越有价值,调整股权的难度只会越来越大。


因此,在创业伊始,通过创始人之间坦诚对话来解决股权分配中的分歧是非常好的方式。


并且合伙人之间最好签订一个《合伙人创业协议》(和投资协议,股权融资协议不同),以此来约定彼此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当有人离开时,就按照事先约好的制度办,这样大家都没有意见。


但目前国内绝大多数创业团队都没有合伙人创业协议。


创业是一件苦差事,你既要承受外界的质疑,又要孤独地背负起团队寄予你的希望。


每天夜深人静时,你都要在内心深处审视自己:今天做出的决定是否正确?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经受得住这样的精神折磨。


但是当阶段性胜利来到时,心里的满足与愉悦让你感觉一切似乎又都是值得的。


而很多创业者喜欢高谈“情怀”,有时候是讲给投资人,有时候是讲给合伙人或者下属,有时候也是讲给自己。


有些情怀经过时间的洗礼最后变成了企业文化,有些情怀则成为了个人标签,有些情怀拉来了投资,有些情怀却变成了一纸空谈甚至成为了笑柄。


不同的人对于情怀的认识也是不同的。


有的人认为情怀就是高谈阔论,有的人认为情怀体现了你的格局,有的人则认为情怀就是骗人的把戏,与其夸夸其谈,不如多干些实事。


在中国体育产业风起云涌的大时代背景下,创业者既要讲情怀也要讲盈利模式,也要脚踏实地,撸起袖子苦干。


因为空谈误国,实干才能兴邦!创业不易,且行且珍惜吧。


其实,不是哪个创业项目都会一定成功的,很多创业者也是多次创业才会取得成功。


项目做不下去没关系,只要还有创业伙伴,是人心所向,第二次,第三次,总有成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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