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脑热交了定金,却发现有更便宜的价格;实在用不到,想退款时却只能先付尾款;付了尾款想要退款,商家却已经发货……各种纠结,层出不穷。
那么,付尾款后才能退款的迷之 *** 作,到底合理吗?“尾款人”的眼泪背后,又有何种玄机呢?“尾款人”的眼泪,决堤了双十一看起来,还是那么热闹非常。
11月1日就开场的购物节,仅用1小时51分,海尔、华为、小米等100个品牌的成交额突破1亿元。
然而,很多光鲜亮丽的销售数字,却是由“尾款人”的眼泪所组成。
每个“尾款人”,在付定金时都是很开心的。
原因很简单,商家故意制定了这种难以抵挡的“诱惑”。
不付定金,商品有可能会被抢空,还有可能在后期涨价。
说到底,“先付定金,再付尾款”的预售策略,其实就是饥饿营销的变相发展。
为了满足一时的“买买买”欲望,消费者不断跳入“大坑”。
一个商品的定金看似不多,大概就是几十元到百元左右。
但如果预订的商品较多,付尾款时就得数千,乃至上万地去“补交”。
一下子支出这么多钱,自然会让消费者感觉压力山大。
“尾款人”的眼泪,瞬间就决堤了。
因为冲动消费而悔恨,想退款?没那么简单。
如果参与了这种活动,根本不可能直接退定金,必须要付尾款才能退款。
看似多此一举,却是商家强制制定的策略。
而且如果交了尾款却忘了没有及时退款,商家会立刻行动——发货。
据一位“尾款人”表示,“半夜3点睡觉,本想着早上起来退款,谁想到9点接到电话说我快递到了。
”看来,消费者是怎么也玩不过商家。
看似合理,却隐藏套路既然这么多“尾款人”,厌恶这种“先付定金,后付尾款”的销售策略,是不是就意味着这波 *** 作不合理呢?从规则上看,付尾款后才能退款是合理的。
因为在预售时,消费者所缴纳的是“定金”。
与并非法律概念的“订金”不同,“定金”具有担保性质——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简单来说,网购同样是买卖合同。
定金在于约束合同双方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单方面无理由撤销合同都要损失定金或支付违约金。
所以,消费者在缴纳定金后,只有付尾款才能退款。
实事求是地说,在营销方式多元化的当下,只要不是欺诈、不正当正经等违法手段,正常运销策略都是可以合理存在的。
但是为何付尾款才能退款,却引起那么多人的不满?这是因为,即使是合理的行为也会隐藏套路。
简单打个比方,不想要的商品是可以通过七天无理由退回去。
但大部分人会出于退货麻烦的心理,而留下来一堆乱七八糟的商品。
其实,这就是商家利用了消费者不理智的消费心理进行促销。
同时,付尾款才能退款也是商家在有意对价格进行混淆。
这样的游戏规则很容易迷惑消费者,进而为商家的利润加码。
拒绝套路,用真诚重塑双十一双十一购物节,正在因复杂的规则、越来越深的套路变得愈发无趣。
尤其是在近年来,很多消费者都被繁琐的规则“劝退”。
但为何平台和商家,还是乐此不疲地将繁琐规则进行到底?归根基地,就是为了在混乱中赚取更多利润。
目前,有不少学者用经济学中的价格混淆原理给出解释。
价格混淆的设置,可以增加消费者计算真实价格的难度,以有效地提升销量。
爱丁堡大学商学院助理教授汪通就曾举例,同样是一盒牙膏,两个品牌的销售策略分别是“20块钱一盒,买一送一”和“29.5块钱一盒,现在六五折,如果消费满100,再返还20元购物券”,到底买哪个品牌更划算?消费者很难计算出来,但也因此增加了“剁手”的几率。
说实话,真怀念刚刚诞生时的双十一。
没有预售、不用精打细算、无需熬夜,直接就能购买半价乃至更低价格的商品。
实打实的便宜,或许再也回不来了。
真心希望商家能够不再制造套路,以真诚之心打造简单便捷的消费环境。
重塑双十一,让其回归本质,已势在必行。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