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会经常收到申请人的信函询问案件的当前状态,以确认该案是否处于正常的审查过程中。
在中国,专利申请公开(针对发明)或公告(针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后,有关专利/申请的所有信息将会在“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中进行及时更新。
因此,在日常查询案件状态时,一般均以“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中的信息为准。
本文将为大家简单介绍如何通过“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查询相关专利/申请的案件信息和案件状态,以及在查询过程中的一些注意事项,以使申请人能够随时查询和了解当前的案件状态。
专利申请信息及案件状态查询方法1. 输入网址cpquery.cnipa.gov.cn,进入“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点击公众用户注册:2.在d出的注册窗口中填写相应信息以完成注册:3.注册后重新返回到登录界面,输入刚刚注册完成的账号及其密码,并完成文字验证后,点击登录:4.登录后界面会自动跳转至检索页,只需在申请号框内输入该专利/申请的13位申请号(注意此处无需加第十二位与十三位之间的间隔符(点)),并填写正确的验证码,然后点击查询:5.点击查询后即可检索出该专利/申请案件,之后需要继续点击检索出的案件的申请号,即可进入该案的专利信息页面;或者可以直接点击案件信息下方的各个页签名称,以快速进入想要进入查询的页签(比如审查信息,费用信息,等等)。
6.直接点击申请号/专利号之后,默认直接进入“申请信息”页签。
6.1点击并打开“申请信息”页签,如下图所示:在当前界面,可以查询到此案的著录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发明人/设计人,代理机构,优先权及申请国际阶段相关信息等),以及当前的案件状态。
6.2点击并打开“审查信息”页签,如下图所示:在此页签下,可预览在审查过程中的官方往来文件,以及可能的在复审/无效程序中的官方往来文件。
注意:1. 黑色字体的文件可以预览,灰色字体的文件限制预览;2. 申请日在2010年2月10日之前的案件的所有官方往来文件均不可预览;3. 复审/无效阶段的官方往来,在该页签下面具有单独的“复审/无效文件”的模块,复审/无效阶段的官方往来文件在此模块下显示,例如复审/无效请求受理通知书、复审/无效决定书等。
一般而言,在复审程序中,在“复审文件”模块下会显示复审请求受理通知书,在复审程序结束后,会显示最终的复审决定书。
对于无效程序,无效阶段的官方往来文件一般在无效程序结束后才有显示。
另外,复审/无效阶段的通知书一般仅会显示受理通知书和最终的复审/无效决定书。
6.3 点击并打开“费用信息”页签,如下图所示:在此页签中,会显示应缴费信息以及已缴费信息。
注意:1. 缴费截止日为遇节假日顺延后的工作日;2. 如果在缴费截止日前缴纳了费用,那么该笔费用会同时显示在“应缴费信息”和“已缴费信息”中,且“应缴费信息”中的费用状态会显示为“费已足额”;待缴费截止日到期后,该笔费用会从“应缴费信息”中消失。
6.4 点击并打开“发文信息”页签,如下图所示:在此页签下,会显示官方下发的所有通知书,并以发文日按降序排列。
该页签便于查询者掌握本案的流程进展。
注意:1. 目前专利证书下发和退信不会显示在本页签中,也即“专利证书”模块和“退信”模块查询不到有用信息;2. 复审/无效阶段的官方往来,除非复审/无效程序结束,否则复审/无效阶段的官方往来文件不会在此页签中显示。
另外,复审/无效阶段的通知书一般仅会显示受理通知书和最终的复审/无效决定书。
6.5 点击并打开“公布公告”页签,如下图所示:在本页签中,可查询到此案的公布/公告号及公布/公告日,以及事务公告(比如实质审查请求生效,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等信息)。
6.6 点击并打开“同族案件信息”,在其中基本查询不到有用信息。
专利申请查询案件状态注意事项① 答复官方/缴纳费用后,“审查信息”页签中的“案件状态”会延迟更新。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审查信息”页签中已显示有答复文件,“费用信息”页签已显示有缴纳的费用,只需静待状态更新即可。
② “审查信息”页签中的“案件状态”显示有待答复官文,但“审查信息”页签和“发文信息”页签中均未显示有新的官文。
在这种情况下,最多只需等待3个工作日,新的官文就会显示在这两个页签中,这与官方的系统更新频率有关。
针对上述两种情况,如果申请人还是不放心专利/申请的相关状态,可拨打国家知识产权局咨询电话进行确认。
③ 对于复审/无效案件,在复审/无效程序结束前,通过“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一般仅可以查看到“复审请求受理通知书”以及相关的审查状态,比如“等待合议组成立”、“合议组审查”,并不能看出是否有新的官文(例如复审通知书)下发。
因此,对于复审/无效案件,还需要拨打国家知识产权局咨询电话确定具体的案件进展。
④ 对于案件状态处于“等待实审提案”,且自“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及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发文日起,超过18个月仍未下发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案件,申请人可以自行/或委托相应案件的代理机构提交意见陈述书,进行催审。
通常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下发“审查业务专用函”,告知案件正在排队等待审查中,但应该也是可以一定程度上起到提醒审查员及时审查的作用。
⑤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系统中仅可查询已公布的发明以及已公告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案件状态。
对于未公布/未公告的案件,其处于保密状态,因此,申请人仍需咨询负责的代理机构查询案件状态。
以上简单介绍了中国专利申请案件状态查询办法和注意事项,希望以上所描述的内容能够对申请人,以及刚进入知识产权行业的流程人员在查询案件状态时有所帮助。
如有任何不妥,请不吝指出和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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