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济民可信集团官微再次发文重申“我集团对存款遭质押毫不知情!”。
此前,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称,济民可信并非像自己声称的不知情;在一年左右的时间里,济民可信系收取了,来源于华业石化系的三倍于该行存款利息的额外收益。
据相关部门初步调查发现,这些办理贷款的材料上的印鉴都涉嫌伪造,但事实还有待相关部门的核实与披露。
有知情人士透露,渤海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助理管鹏程目前已失联。
有网友称,不管对方知不知情,难道连正规手续都不需要办?不需要签字确认?简单一句知情?那这个银行的信誉如何保障?这是强词夺理,如果我收了别人来历不明的利息,不代表你就不用告诉我情况,不代表我就知情,没告知就是没告知,这是不容猜测的。
也有网友表示,主要就是渤海银行拿不出告知的证据,未必没告知,但关键人员失联说不清了。
如果电话告知了但对方财务,现在装作不知道也未必不可。
有人认为,这回答就很微妙了,集团说自己不知情,可钱是两家子公司账上的,子公司知不知情?如果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银行可不管你母公司是否知情,子公司自己知情就行。
网友评论称,甩锅步骤,先找个助理背锅,然后发现还是不行,再甩给受害者,我猜下一步就是甩锅给借钱方。
当事人知情不知情不是核心,核心是为什么巨额担保没有走流程?相关文件上的印章是否是伪造?对不守信用的银行,只能让它倒闭。
信用是银行的底线,储户的钱,未经储户许可,银行没有权力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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