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一)综合所得应交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综合收入-五险-6万元一金 -专项附加扣除)
当月应交个人所得税 = (累计收入 - 累计五险一金 -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x 预扣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累计已缴纳税额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 = 员工当年在职月数 x 5000(年度为6万元)
(二)经营所得应交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三)财产租赁所得,应交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x 20%。
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应交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x 20%。
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应交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x 20%。
注: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 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在新个人所得税执行后,月收入5000元以上的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率按照阶梯税率,即收入越高,缴税的税率也就越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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