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通的新规定

绿通的新规定,第1张

绿通的新规定

绿通的新规定,自从高速公路收费站推行了绿通车辆的专用车道之后,就引得了很多车友的注意,很多货车师傅也想免费走高速,但是不知道怎样才能够符合要求,下面看看绿通的新规定。

绿通的新规定1

绿通2022年新规货车拉绿通2022年新规定是《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渣亩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2021绿通实行全新免费规范,国务院发布了十分完整的《新鲜农产品种类目录》,该目录中把农产品按新鲜水果、水果、活的禽畜、新鲜海产品、新鲜肉蛋奶类产品等开展区划;其展现可谓是一目了然。特别注意的是,只需目录中产生的农产品,才可用2021绿通全新免费现行政策。

绿通全新免费规范在不一样地域,现行政策会有一定的差别;目录中的农产品在国内各地全是免费的,但一些地域为了更好地激励本地农产品,推动地方是社会经济发展,会推行在该地域免费的现行政策,但本地的农产品去到其他地域并无法享有绿通现行政策。

享有绿通的标准

1、大货车运载的农产品务必是《新鲜农产品种类目录》中规定的农产品;

2、合理合法运载,绿通农产品的载量要占大货车核准载量的80%,而且不可以混放。

绿通预约-在网上预约

从2020年1月1日起,绿通要先开展预约再行驶,比较便捷的也是在网上预约:

1、在驶进快速前4钟头,在微信中检索“我国ETC服务项目”;

2、进到微信小程序后,点一下预约通行中的“翠绿色预约”,等候自动跳转到高速路预约通耐猛行的微信小程序;

3、填好车牌号码、运送货品种类、驾驶人员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

4、预约取得成功后还可以在“我的纪录”频道查询预约码。

绿通的新规定2

根据中国的相关规定,车辆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享受“绿色通道”的政策,即可以免费进入高速公路。

只要整车合法载运生鲜农产品,就可以享受高速公如携路的绿色通道。但不同车型的绿色通道的通行标准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最低重量为车辆载重的80%,否则将收取高速公路的通行费。

高速公路绿通的标准重量限制,是根据车辆肇事者上的重量限制来确定的,一般是行驶证上标注的重量限制的80%以上,不允许超载。另外,车辆内的产品必须是新鲜的农产品,包括新鲜的蔬菜、新鲜的水果、新鲜的水产品以及新鲜的肉类、鸡蛋、牛奶等食品。

如果载货重量超过行驶证载货重量总和的,为非法超载车辆。对于这类车辆来说,不仅享受不到国家高速绿色通道的自由政策,还会受到交警的处罚,这对驾驶员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在日常驾驶中一定要多加注意。

另外,如果驾驶人想在高速公路使用绿通,需是要提前预约。驾驶人可以在网上或现场预约。如果在网上预约,预约之后的24小时内,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就是免费的。如果是现场预约,可能需要先缴纳相应的费用,之后再申请退款,是比较麻烦的。

绿通的新规定3

2021年绿通新要求的公布因全国各地政策有差别,如蒜头有一些地区是完全免费的,而历经一些地区则是收费标准的;国务院办公厅详细《鲜活农产品种类文件目录》中依照新鲜水果、水果、新鲜海产品、活禽畜灯种类展现的特别清晰,仅有在一下例举的`文件目录里的货品才可用绿通完全免费政策。

绿通全称指的是“鲜活农产品运送绿色通道”,是我国给住户日常生活密不可分的新鲜水果、新鲜水果、海产品、禽畜以及它肉类食品商品启用的一条绿色通道;只需合理合法装在鲜活农产品运送,大货车行驶高速路时就可以免减同行业花费。

依据鲜活农产品运送政策要求,只需车子所运载的农业产品归属于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范畴,且占车子核准载品质或车箱体积的80%之上(超限额超重力度不超过5%),就可以免收车辆通行费,不然依规应交纳车辆通行费。

绿通车辆运输在历经收费站时,只必须走“绿色通道”专用道口,并在指定的部位申请办理检查;历经检查合乎政策要求的,免收车辆通行费。必须特别注意的是有一些地域为了更好地了激励本地的农业产品,在省内推行绿通完全免费政策,可是这种农业产品到别的省就不可以享有绿通政策了。

01 什么样的车辆可以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答:为保障“菜篮子”供应,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2009年12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为统一查验要求、方便现场 *** 作、减少执法争议,《通知》对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进行了明确界定,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装载的鲜活农产品属于免费品种范围。鲜活农产品必须在属于免费的品种范围里面,《通知》明确列明了可享受免费政策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包括新鲜蔬菜、新鲜水果、鲜活水产品和新鲜的肉蛋奶等大类中的128个具体品种或类别,这些品种基本满足了群众的日常生活需要。

二是符合整车装载的要求。这个“整车装载”是怎么一个界定?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装载的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80%以上,且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

三是符合合法装载运输的要求。假冒、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拒绝通过指定车道或拒不接受查验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不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02 哪些产品不适用“绿色通道”运输政策?

答: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是指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新鲜的肉、蛋、奶等。为统一政策、便于 *** 作,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有关部门,对鲜活农产品具体品种进行了进一步界定,

制定了《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各地应严格按照《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落实“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的深加工产品,以及花、草、苗木、粮食等不属于鲜活农产品范围,不适用"绿色通道"运输政策。

另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交应急明电〔2018〕13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对转地放蜂车辆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9〕20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对仔猪及冷鲜猪肉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

(交办公路明电〔2019〕77号)文件要求,运输活禽畜的车辆不再享受“绿色通道”免收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运输仔猪和转地放蜂车辆除外),目前《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中要求为“新鲜的鸡蛋、鸭蛋、鹅蛋、鹌鹑蛋、新鲜的家畜肉和家禽肉、新鲜奶”。

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确定的“长期实行并逐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政策,推进在全国范围内免收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的通行费”政策,为农村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经研究,现就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优化和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对《全国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交公路发〔2005〕20号)中确定的国家“五纵二横”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各地要坚决落实各项相关政策,免收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的车辆通行费。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加快构建区域性“绿色通道”,建立由国家和区域性“绿色通道”共同组成的、覆盖全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并在全国范围内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二、明确界定“绿色通道”政策中鲜活农产品的范围按照交公路发〔2005〕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是指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为统一政策、便于 *** 作,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有关部门,对鲜活农产品具体品种进行了进一步界定,制定了《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附后)。各地应严格按照《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落实“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的深加工产品,以及花、草、苗木、粮食等不属于鲜活农产品范围,不适用“绿色通道”运输政策。三、落实配套措施,强化监管手段(一)整车装载的含义。整车装载,是指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装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80%以上,且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未达到上述装载标准,或与其他货物混装的运输车辆,不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二)规范 *** 作程序,提高通行效率。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收费人员特别是新增“绿色通道”收费站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一线收费人员对“绿色通道”政策的认知和执行能力。要积极探索研究快速鉴别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方法,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或者综合利用配货单以及农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农产品检验检疫证作为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辅助查验手段,尽量缩短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查验和通过收费站的时间。(三)规范路面执法管理,保障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通行安全。路面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轻微违法的,应以教育为主;对严重违法的,要严格依法处罚,努力为鲜活农产品运输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四)严厉打击假冒鲜活农产品、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等违法行为。对假冒、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拒绝通过指定车道或拒不接受查验的鲜活农产品运输

车辆,可不给予“绿色通道”免收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对有故意堵塞收费道口等扰乱收费秩序行为的车辆,应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五)对经营性收费公路企业的影响进行研究。各地交通运输、价格等部门要对“绿色通道”政策调整对收费公路带来的影响进行认真研究和评估。对于影响较大的经营性收费公路企业,视情给予补偿。新批收费公路项目时,要充分考虑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影响,合理确定其交通流量。四、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一)加强养护管理,保证道路畅通。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及时修复路面病害,做到路况良好、路容整齐、标志明显、绿化美化、安全畅通。要着力提高公路出行信息服务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保障公路畅通,减少交通延误,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效率。(二)规范标志设置,方便驾驶人员识认。为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能够方便快捷地通过收费站,各收费站点应尽可能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并按照《关于规范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

标识设置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24号)的有关要求,在专用道口上方设置统一的“绿色通道”专用道口指路标志,引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迅速通过专用收费道口;同时,在收费站公示牌旁以及通道沿线的醒目位置,设置政策公示牌,向驾驶人员公布“绿色通道”的有关政策规定及监督电话。(三)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通过电视、电台、网络、报刊、杂志,以及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公告牌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力争使“绿色通道”政策的基本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深入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货运集散地,加强对货主单位、承运单位和人员进行政策法规方面的宣传和

教育,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依法装载、合法运营的意识,为“绿色通道”政策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以上,自2010年1月1日起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章)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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