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红头文件怎么做

公司红头文件怎么做,第1张

问题一:大型公司的红头文件的PDF电子版是怎么做出来的 这个没有什么复杂的啊,你新建一个WRD文档,进去编辑,加上红头,中间空着,然后是结尾,红头的字体设置好,后面的章你让别人用那种镂空的格式,好象是PHOTOSHOP里面就有,PNG格式吧,记得不是很清楚了。
固定的地方编辑好后,你另存一个模板文件,这里要注意,文档的保存类型中,选择文档模板。
如果经常用,把它复制到桌面上,做红头文件时直接双击打开,会自动生成一个按这个模板出来的文档,属于新建文档,以前你编辑的红头和结尾的公章都在里面,只需要填写中间的内容就行了。
所有的修改都完成后,普通保存就行了,不要再另存成模板文件。
模板文件与普通WORD文档不一样,你保存后就可以看出来了。

问题二:如何用WORD制作红头文件上面的红字(就是上面那一行红字“某某公司文件”)。请说明 *** 作步骤,谢谢 页边距上37,下35,左右都是27,装订线0,开头空两行,行间距36磅,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46号字,分散对齐,行间距50磅,不明白密我,QQ耽35074277

问题三:企业红头文件怎么制作,有什么格式 这个要根据自己公司的企业文化自己做的

问题四:公司红头文件管理办法 第一条 公司文件,是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或商洽工作的重要工具。
第二条 公司文件,实行统一管理。文件的管理,要做到规范、准确、及时、安全。行文单位,要克服官僚主义和文牍主义。
1 各部门及各有关人员,对文件中涉及本公司应保密的事项,必须严守机密,不可随便向他人泄露。
2 文件保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其他为一般文件。绝密、机密文件打印一定要用专用磁盘。绝密文件只能印一份,由起草人送有阅文资格的人员传阅,机密文件按审阅人数打印,阅完后由起草人收回归档。保密文件由阅文人妥善保管,详见《保密管理制度》。
第三条 文件机密等级,由发文单位的主管领导根据文件内容确定。
第四条 公司发文的程序为:拟搞、审核(部门领导)、签发(公司领导)打印、发文、催办、立卷、归档、销毁等。
第五条 公司收文的处理程序为:收文、分文、传送、催办、立卷、归档、销毁。
第六条 草拟文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内容要符合公司制度。
2 反映情况要客观,实事求是。
3 文字要准确、精炼,条理清楚,层次分明,结构紧密,用语规范。
4 人、地、名称、引文及时间要具体、准确。
第七条 各负责人阅、批文件应仔细认真,阅完后须签名并注明日期,不得圈阅。需要签署具体意见的,要明确、具体。
第八条 公司所有发文,发文单位应有存档,并将文件原稿(经领导签字)审核稿件连同正本二份存档。有领导指示的,还应附批复件。
第九条 收文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负责。行政人事部收文后,应先做好归类、登记,然后根据文件的内容,分送有关领导阅示。阅示完毕后,由行政人事部收回归档。
第十条 所有文件发放,一定要有登记、签收手续。
第十一条 公司发文,一定要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编号
1 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一律×××字(××年)××号;
2 公司总经办文,用总经办字(××年)××号;
3 财务部发文,用财字(××年)××号;
4 工程部发文,用工字(××年)××号;
5 技术部发文,用技字(××年)××号;
6 营运部发文,用营字(××年)××号;
7 人事行政部发文,用人行字(××年)××号;
第十二条 红头文件,只适用于需遵照执行的制度、规定、决定、决议、纪要、任免等,其他文件一般用公司信笺印发。

问题五:企业可以发红头文件吗 在我国法律法规文献中,没有“红头文件”这个词的表述,通常用以表述的词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 规章(部门规章与地方 规章在法学上都称之为行政规章)”,这些都是我国现阶段的法的形式。除了这些属于“法”的范畴的词外,还有用以表述的词有“行政措施、决定、命令、指示、规定”,如宪法第89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的职权有“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宪法第90条第2款规定“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行为中,有一种“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这是不是意味着决定与命令有些不具有普遍约束力,也就是行政法学上所讲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与命令是抽象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法》第7条采用了“行政规定”。另外在一些法律法规中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以外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统称之为“其他规范性文件”,如《行政处罚法》第14条规定了“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法》第17条也规定“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那么“红头文件”与“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措施、行政规定、决定、命令、指示、其他规范性文件”是什么关系呢?
为弄清这个问题,我们先来看看一些学者对“红头文件”概念的界定:
第一种界定:“红头文件”是人们对行政公文的俗称,因文件首页红色的文头而得名,主要是指 进行行政决定、行政执行、行政协调与控制等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信息记录。主要指“规范类红头文件”,包括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政策、行政命令、行政决定、行政裁决、行政措施、行政组织职能和工作程序方法,各项管理标准等等。
第二种界定:“红头文件”是通俗的称谓,泛指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有关机关和部门制定发布的非立法性文件,包括对抽象性事项作出规定的文件。由于是以各级国家政权机关的名义发出的措施、指示和命令,代表国家行使各项管理职权,因而要套以国家政权机关权威的“红头”,故称红头文件。
从以上两种界定来看,“红头文件”所指的范围与性质都是不同的。
按第一种界定,企业不能发红头文件。
按第二种界定,从原来的 集团企业改制为公司的企业,按以前的工作习惯保留了发红头文件的惯例。到现在为止,没有什么文件规定这些企业不可以发红头文件。
在这里暂不评价这两种界定的优劣之处,我们先考察一下现实生活中“红头文件”的几个特征。
“红头文件”,从其外在形式上看,必然是因文件首页的红色文头而得名,文件的首页非红色的则不属于“红头文件”。因此,我国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行政规章”则不属于“红头文件”之范围。从现实生活中出现的“红头文件”来看,还有这样几个特征:
第一、主体广泛性。主体不仅有行政机关还有非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如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县级以上人民 及其所属各部门、乡镇人民 及其所属各部门;非行政机关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组织,这些主体在行使其管理职能时发布“红头文件”;
第二、程序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都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如法律的制定要遵守《宪法》、《立法法》规定的程序;行政法规的制定要遵守〈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的制定也要遵守〈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但现实中出现的大量的“红头文件”的制定则无统一的规定,对于行政机关的“红头文件”有时依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制定,对于其他非行政机关的主体制定的“红头文件”则没有>>

问题六:公司红头文件用什么字体 标准的行政公文格式要求如下:红头要求:宋体1号 加粗
标题要求 黑体2号字
正文要求:仿宋三号字,每行22字 (含标点)页面设置边距为:上下254厘米;左右378厘米。
行距为word默认的就行。
落款日期要用汉字书写 零写成“” 如“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问题七:私人公司可以使用红头文件吗? 可以呀,这是权力

问题八:企业红头文件的格式是什么? 企业名称居中,用88号红色字体;接下来是文号,两端用场线连接;接下来是收文单位及正文;再下来是落款;最后是呈、报、送、发。

问题九:什么单位可以印发红头文件?私企可以吗? 私企可以那就天下大乱了!
当然也不排除你不能发,如果你们是个集团公司或有几个工厂,老板想树立权威,也要来个红头文件,那下面人也没办法,只好执行,呵呵!
真正的红头文件,应该只有党政机关才有这权力,红头文件就是要下面部门及人员去执行,你都没这管理者身份,下面不管几个东东,发哪门子呢,你说对吧!

问题十:企业可以随便发行红头文件吗? 楼上正解~
楼主问的是国字号红头文件
企业一般写的是 企业缩写。

密级书写方法:分为“绝密·核心”、“绝密”、“机密”、“秘密”四级。在封面(或者首页)的左上角国家秘密的标识前标明密级;地图、图纸、图表在其标题之后或者下方标明密级。

期限的书写:根据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5年,特殊情况下不超过8 年;标注“暂行”“试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两年。有效期届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效力自动终止。经评估可以继续施行或者修改后继续施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重新发布。根据自己的文件类型,来划分年限。

红头文件通过另存为“纯文本”的方式,转为为普通文档,主要步骤如下:

打开需要转换的红头文件。

在文件菜单中点击另存为,下方选择文本格式。

选择保存在桌面上,确定,完成另存为 *** 作。

关闭红头文件,在桌面上打开转换成的文本文件,即为普通文件,复制到空白的word中,进行编辑即可。

使用这种方式转化的红头文件,需要红头文件符合全文字,非扫描的格式文档。

不能改。职称上单位这是不能改的,不可以随便在职称证书上改动。红头文件是排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行政规章以外的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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