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如下:
1、申请开具《调档函》。
委托存档人员可到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开具《调档函》,并提供如下材料:
(1)存档人员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申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登记表》;
(2)在户籍所在地存档的需提供身份z、户口本原件,辞职、辞退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证明原件;
(3)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存档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等证明原件。
2、接收、审核档案材料。
(1)送达方式: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2)接收、审核:档案管理人员须对档案进行认真细致的拆封核对,确认档案袋及档案封条完好无损,封条上应有原存档单位公章,以确保档案材料真实可靠、完整齐全。对不符合要求的档案,予以退回。
另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文件规定:
“实行档案接收告知承诺制。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接收档案时,要本着实事求是、便民利民的原则,对缺少材料的实行告知承诺制。要认真审核和甄别档案材料,对缺少关键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本人作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或与原工作单位协商退回并补充材料。对缺少非关键材料的,采取先存后补方式予以接收。关键材料一般是指用于核定存档人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重要信息的材料。”
扩展资料:
国家对于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管理办法:
一、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接收。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人事档案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缺点是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二、把档案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这种方式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其缺点是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
三、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缺点是如果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则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参考资料: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规范-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如果要在人才交流中心存放自己的个人档案,那么大家必须要先将自己的身份z、毕业证等材料准备齐全。
2然后再去学校教务处领取一份报到证,直接申请让学校帮助自己将档案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之后携带报到证前去办理报到的手续。
3如果是已经参加工作的人员,更换了工作地点又想将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那么就只能够通过提交自己的工作z明,还有个人身份z等材料去人才交流中心申请调档函。
4在申请调档函以后我们还可以顺便问一下工作人员在存档时的大致步骤,这样经过确认之后才能够更加放心地将档案存放到人才中心进行管理。
5只要调档函有效期内将它交给以前存档的地点申请办理转出手续,原单位会通过机要通道,帮我们将档案转到自己想存档的人才交流中心管理起来。
如果是直流电,则可以用电化学的方法储存电能,比如说蓄电池就是,也可用静电荷的方法储存电能,比如说电容器;如果是电流呈方向性变化(极性变化)的交变电流,则在切断电能供给后,是无法储存的交流电理论上可以储存,但实际中由于太不经济一般是不储存的,现做现用的。所以晚上用电少了就少发电了。交流电储存需要交转直再给蓄电池充电,用的时候再反一下。这种方式效率低,且容量和功率都做不大,还很贵!1、去人才中心协商开具调档函,拿本人身份z和学位证就可以,办成之后档案就可以办理存放。
2、如果上面的办法不成功,那只有找到工作以后,凭与单位签订的就业合同和接收函,也可以把档案存入人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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