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公司合同管理流程:一、签订合同前的准备:
1、公司经办人必须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进行核实,并了解其诚信、履约能力。
2、公司经办人参考有关合同文本底稿,并结合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合同文本,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修改、确认合同条款。
3、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2〕标的、数量
〔3〕质量、质量标准、异议期、质保期
〔4〕价款或者报酬
〔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二、合同的'审查批准和签订:
1、经办人将合同文本底稿报送公司财务部和总经办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2、公司的分管副总经理,应当依照本规定第一部分的要求审核合同,并对其负责。
3、公司财务部和总经办应当从公司风险方面审核合同底稿,并提供建议,供公司总经理参考。对一些明显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但在当前公司经营中又暂时无法避免的、可能无效的合同,财务部和总经办应从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出发,审核合同时尽量做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避免或减少公司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或以一较小的风险来回避更大的风险。
三、合同的履行:
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生效后,应由经办人或公司总经理指定的专人负责监督合同的履行在合同履行期间,经办人或合同履行监督人负有下列责任:
〔1〕收集保管合同履行中形成的所有书面文字、来往信函等资料。
〔2〕合同履行中发生违约行为或重大争议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研究决定应对措施。
合同是连接合规部和其他部门的纽带,合同工作是合规部重要工作之一。作为双方权利义务的载体,合同是商务谈判的结果,亦是后续履行的唯一依据。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希望对您有帮助。
如下
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除了内部的会议、指示等之外,有很大一部分都体现为合同行为,尤其是公司与外部的市场主体就投资、合作、买卖、服务等开展的经营行为都必须借助合同来约束和规范。因此规范,约束合同行为,对于防范法律风险,提升公司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有着不言而喻的重要意义。
公司不管对于员工的劳动合同,还是公司员工与客户间签署的各种合作合同等,公司都要进行正规的管理,同时也要有详细的管理流程,以下提供一些公司的资料,请参考。
一、合同行为及管理流程概述
公司的内部的合同行为主要包括:合同文字草案的提出、稽核、确认、签署、执行与存档等环节与行为。一般来说,合同管理thldl流程由业务经办人发起,由其负责提出或起草合同草案,同时对该合同行为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然后交由公司业务主管经理、公司法律顾问或法务主管分别对合同文本进行稽核并出具意见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其他负责人综合上述意见,确认合同的最终文字。
经负责人确认的合同文字,根据具体情况,由业务经办人提交给合同对方,或由公司领导签署合同文字提交对方后,对方若有修改,一般应视为新的合同,需按上述流程重新稽核。
最终未签署的合同文字由公司领导决定留用或返归业务经办人。
已签署的合同,应由公司合同管理人员统一负责存档管理业务经办部门和经办人依照已生效的合同,严格执行,完成公司业务。
二、合同的提出
合同的提出行为是整个中的发起环节。业务经办人是发起环节的承担者。业务经办人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以及主管领导的指令,发起合同行为,提出合同文字,提交部门负责人稽核。要指出的是,合同文字的提出不仅指业务经办人自行负责起草合同文字的行为,还应包括合同对方提出合同文字的行为。
业务经办人在提出合同前,应按照公司相关业务规范和业务惯例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必要时需经过公司的询价、或招投标等决策程式。
对于合同对方提出的合同文字或自行负责起草的文字,业务经办人应重点关注:合同双方、合同标的、价款与支付、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与结构是否完备,双方权利义务是否对等,用词是否准确一致。
为提高整个合同行为和管理流程的效率,业务经办人将合同草案提交部门负责人稽核时,应同时将合同对方的主要情况、合同的目的、与核心内容、可能的风险予以说明。
三、合同的稽核
对于合同文字,负有稽核责任的业务主管、法务主管或法律顾问人应分别从交易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合法性、可能的风险、成立与生效、违约后果以及文字内容等予以全面稽核,并签署明确的书面意见。
业务经办部门负责人、公司主管经理稽核合同,必要时应征询包括财务门在内的公司其他相关部门意见,业务经办部门负责人且应针对合同条款核实有关市场资讯。
重大合同的签订,事前均需有法务主管或法律顾问的稽核与意见。
稽核的最后环节是公司负责人的确认。依流程稽核确认的合同文字才可提交对方或签署。
四、合同的签署
合同须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方能成立。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根据公司管理制度、业务特性和业务规模,对某些特定合同的签署权利授予其他负责人该授权应以书面档案为据,授权档案应明确授权事项***合同类别***、授权时限等。
五、合同的执行与存档管理
对于已签署的合同,业务经办人和部门应认真关注合同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及时依照生效合同,实施相关业务。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业务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应关注市场、公司和合同对方可能的重大情形变更,及时提出应对方案若对合同条款进行必要的变更,应视为新合同行为,需流程进行相应的稽核和管理。
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全公司所有合同的管理,已签署合同原件统一归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存档合同影印件,根据情况需要留财务部和经办部门,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们的合同管理。
对于已签署成立的合同,合同管理人员应依次按照合同主体、业务型别、签署时间、生效时间、是否履行完毕等标准进行分类归档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的外借、查阅应进行登记。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并及时更新相关资讯。除了反映上述合同主体、业务型别、签署时间、生效时间等资讯外,合同管理台帐还应包括:合同主要内容、合同价款***金额***、履行进度、签署人等年底应向公司领导提交该年度公司合同管理台帐及说明报告。
公司各部门应将合同执行情况定期汇总至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并由其根据合同原件对公司各部门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形成书面报告,报公司领导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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