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请病假,应当由职工本人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经执业医师检查后,需要停工治疗休养的,由执业医师出具病假条,职工持病假条按用人单位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但急诊的,可以就近入院,口头请假,事后即补办手续。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请 病假 需要提供: 1、一般提供医疗机构的相关病历资料给用人单位: ①就诊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或住院证明(病休证明有医师签名+医院公章); ②请假条(或者企业其他的类似证明); ③就诊记录、挂号单等(有些企业不需要)。告知需要请病假,并按公司规定的流程请假即可。 2、劳动者请病假,应当由职工本人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经执业医师检查后,需要停工治疗休养的,由执业医师出具病假条。 3、职工持病假条按用人单位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 工伤 与 职业病 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 劳动关系 ,办理 退休 、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 解除劳动合同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