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建房户提出申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
2、所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向镇政府部门提出申请;
4、政府工作人员实地查看,同意建房;
5、到政府相关部门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7、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领取《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8、建房竣工后,建房户应向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
9、镇政府会同县有关部门派人现场查验,按规定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
10、建房户凭验收合格证,向国土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
1、户主带着户口本、身份z以及宅基地申请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的村委会进行申请,填写宅基地审批表,村委会接到村民申请之后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商议,符合要求的批准后交到乡镇建房办公室进行申报。2、乡镇建房办公室到手村委会提交的申请,看是不是符合乡镇规划建设,符合规划建设的进行批准,然后报县(市)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3、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接到乡镇建房部门的提交的材料后,进行审核,安排专人去实地进行勘察,对符合县(市)整体土地建设规划等要求的发给宅基地使用许可证。
4、有了县(市)土地管理部门下发的宅基地使用许可证之后,带着上述在县城翻盖房子需要材料以及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到当地的村委会填表审批、乡镇建房办审批、县(市)规划部门审核,批准后发给建房许可证。
5、有了建房许可证就可以在县城翻盖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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