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代理一般海运的 *** 作流程
随着物流业的发展,海运运输业快速发展起来,那么国际货运代理,一般海运的 *** 作流程有哪些呢?一起和我来看看吧!
一、订舱
1.贸易商向货代订舱(订舱必须显示:托运人/发货人、船公司/船名/航次或船期、起运港、目的港/中转港、货名、柜型、柜量、运费条款、托运人的签字、盖章)
2.客服人员收到订舱单后,需确认订单
到付货FOB/EXW/FCA:跟国外确认
预付货:Sales(预付货)跟贸易商核对运价,在确认后由Sales在订舱单上签字确认,然后再根据自编的S/O号向相应船公司订舱。
3.客服人员需跟船公司确认舱位。订舱完毕后,客服人员应及时将资料输入公司内部系统
4.制作对应的 *** 作通知单,注明与订舱信息相符的信息,发送给贸易商,以便贸易商安排好货物及单据的递送。
进仓:进仓通知单
拖卡:拖卡装箱通知单
自拉自报:自拉自报协议书
*EXW/FCA:由客人提供提货通知书,货代安排车队去提货送仓
二、进仓、拖车、自拉自报→报关
1.贸易商行为
① 进仓:
贸易商收到进仓通知单后,在确认内附信息无误可以进仓后,需按照进仓单上的时间地址准时进仓。报关资料需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货代处,以便货代安排报关。
② 拖卡:
贸易商如需货代安排拖卡报关,需在接收到货代提供的拖卡装箱通知单后进行确认,如确认无误后需将安排拖卡的相关信息(拖卡时间、地点、联系人、装箱数据)正确无误地补充到通知单内,回传给货代。同时,需将报关资料准备齐全在货代规定的时间内寄送到位。
③ 自拉自报:
贸易商如需自拉自报,请在确认好货代提供的自拉自报协议书上的相关订舱及费用信息后,将自拉自报协议书签名盖公章先扫描回传货代,再在收到货代关于船公司已放舱的通知后,凭自拉自报协议书正本签字盖章原件到货代处领取箱单后自行安排装箱进港,并在船公司规定的截单时间内告知箱封号等信息给到货代。另报关也由贸易商自行安排其他货代或报关行进行办理。
2.货代行为
① 进仓:
在贸易商货单均到的情况下安排出运:整柜货,通知仓库提箱装箱安排进港,接收仓库提供的.箱封号进行截单拼箱货,转交客服进行拼箱信息(顺序、箱型、是否安排装箱等)确认,通知仓库进行提箱装箱进港,接收仓库提供的箱封号进行截单。报关资料移送报关行进行审单,告知预安排报关时间。
*货代确认贸易商到单到货情况须知:
⑴ 货物进仓情况:
已入仓:
需确认货物与客人订舱数据是否相符,跟仓库确认货物是否有存在破损变形油污等情况。如有发生破损等情况,需跟贸易商确认。确认能出运的,需让贸易商提供相应的保函不能出运的,请配合贸易商进行返工行为。(到付货FOB原则上需跟国外进行确认是否能出运,预付货需跟贸易商进行确认)
未入仓:
需立刻跟贸易商进行确认是否出运,如仍需出运,需告知贸易商最晚截止送单送货时间。同时通知客服,由客服来确认是否等该贸易商的货。
⑵ 报关资料接收情况:
已接收:
做好登记、整理、存档工作,与贸易商订舱的信息进行基本数据核实,并查看资料是否齐全。提前移交至报关行进行审单(尤其是需要进行商检的单子,需提早交到报关行进行商检换单)
未接收:
需立刻跟贸易商进行确认单据寄送到位的时间,并确认是否有商检等特殊情况。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应由贸易商提供正确完整的扫描件到我司,正本在报关日当天之前务必送到报关行。
② 拖卡:
在收到贸易商回传的拖卡装箱通知书后,根据贸易商提供的信息以及所安排船期的截单进港时间通知合作车队安排提箱、拖卡装箱、进港等 *** 作。并在车队进行安排后告知贸易商前往拖卡的车队信息以便贸易商进行核对。在车队提到箱子后,货代根据车队提供的箱封号等信息进行截单。
报关资料移送报关行进行审单,告知预安排报关时间。
③ 自拉自报:
货代只需根据贸易商提供的舱单信息进行截单,在船公司规定的截单时间内将内容填写完整且正确的舱单发给船公司,并确保船公司已接收。
报关事项由贸易商自行安排。
三、单证确认→费用→签单→归档
1.单证确认:
在贸易商到单到货并且已有初步出运信息后,货代单证需根据贸易商之前提供的订单进行提单相关信息录入工作,及时发送至贸易商进行确认,直到确认完毕。
注:签单后贸易商要求修改提单,货代需视情况加收费用。
2.费用:
确认出运后,货代需制作费用,发送到贸易商处由贸易商进行确认开票事宜。在贸易商确认后,货代开具发票寄送至贸易商以便其付款买单。特殊费用的需跟客服/Sales进行确认。
3.签单
① 货代提单:
货代在跟船公司确认好离港信息后,单证需将确认完毕的提单签出,在客服确认无误并且签字后上交财务保管。财务在确认收到贸易商付款后将提单盖章后,将提单退到单证手中,由单证寄送给客人或帮贸易商安排电放。
注:贸易商要求电放的提单需收到贸易商提供的电放保函正本、电放费和提单正本后方能安排电放
② 海运提单:
海运提单由船公司签出,货代在收到船公司的海运提单后:正本提单,需将其中一正一副留底归档,剩下两正两副需正本寄出到国外代理电放提,需出具电放保函到船公司以便船公司安排电放给货代Seaway bill,只需将seaway bill跟货代提单一起归档转交客服进行下一步 *** 作即可。
4.归档
客服在收到船公司的海单文件后,整理好与这票单子相关的海运费用、货代提单信息进行整合后扫描存档,扫描件发送至国外。另需将该票单子进行关闭归档。
四、其他
1.如由货代安排拖车/进货代仓库的并且由货代安排报关的货物,货代 *** 作应在船公司的免费用箱期内安排拖柜,并在免堆期内安排进港,避免产生额外费用。若有发生超堆费、改船费、超期柜租等额外费用,需立即通知贸易商,要求其书面确认,并做好登记。
2.贸易商因各种原因取消订舱的,需要求其书面确认,在确认所有发生费用已结清的情况下方可在电脑中删除资料。
3.提单缮制注意事项:
① 提单的内容应完整、准确,必要的信息不可留空,包括:SHIPPER、CONSIGNEE、NOTIFY PARTY、VSL’S NAME/VOY、POL、POD、PLACE OF DELIVERY、MARKS、CARGO DESCRIPTION、CNTR NO./SEAL NO.,DELIVERY AGNET 等。
② 提单表面应清洁,避免过多涂改,一份提单最多不可超过3个更正章。一些重要的项目,比如件毛体数据、品名、船名/航次、箱封号等不可更改。切记报关单、提单、舱单三单上的品名、件毛体数据等数据须保持一致。
③ 贸易商要求出船证的。船证的内容(比如船级社、船龄的要求)应与相关船公司核实确认。
④ 原则上不能同意贸易商倒签提单的要求。
⑤ 海运提单原则上归货代所有,不能提供给贸易商海运提单,出给贸易商的提单是由货代提供(贸易商要求出直单的情况除外)。
进口业务程序是指完成进口任务所要履行的业务程序。我国对外贸易进口业务,从贸易额看主要是从西方一些国家进口,也有一部分是从苏联、蒙古以及东欧一些国家进口。进口业务按商品经营分工,由各进出口总公司和省分公司负责,各省分公司和地方外贸公司还负责部分地方外汇的进口业务。一说起进出口贸易,很多人都表示苦不堪言,被各种的事情坑过。很多人表示自己对进出口贸易一窍不通,可是马上就需要了,实在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别着急,不管你是进出口贸易小白,还是进出口贸易大牛,让小编为你奉上些必备小技巧,带你快速简单的开始你的上手。
下面就让小编带领各位去了解一下进口业务的流程吧!
(1)编制进口计划和货单。国家年度进口计划,是根据国家制定的对外贸易有关进口的方针、政策,由各省、市、自治区及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下达的编制进口计划通知的要求,提出进口项目和数量的货单,报各归口部门审查后,上报国家计委,国家计委复查和综合平衡后,提出国家年度进口计划草案报国务院审批,批准后下达经贸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批转有关进出口总公司和省分公司办理进口。地方外汇进口,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编制的地方外汇年度进El计划,除需报请国家计委审查、批准以外的进口商品,由各省、市、自治区有关进出口公司办理进口。进口货单是由各用货部门根据生产、建设和国内市场需要,提出订货卡片,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家计委的进口货单。
(2)对外组织成交,签订进口合同。各进出口总公司和省分公司按批准的计划和货单,根据用货单位提出的进口国别,通过谈判或函电等方式组织进口。从西方一些国家进口,包括订有贸易协定的国家,在谈判或函电成交的基础上,签订合同或成交确认书,据以执行。对苏联、蒙古和东欧一些国家的进口,是在每年两国政府间派出的贸易代表团,在对方国家或我国,通过谈判签订贸易协定或交易合同,由各进出口总公司按贸易协定或交易合同组织进口。
(3)履行进口合同
1.开立信用证——从西方一些国家进口主要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2.租船订舱并通知船期——信用证开出后,在合同(或确认书)规定的交货期前,催促对方及时备货,按期装运。以离岸价(F.O.B)成交的,由我方负责办理租船订舱。因此,当按到对方备货通知及预计装运日期后,应立即委托外贸运输公司办理租船订舱,订妥后及时将船名及船期通知对方。
3.办理投保手续——以离岸价或成本加运费价成交的,当收到对方装船通知后,应立即将船名、提单号、开船日期、进口商品名称、数量、装卸港口等通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
4.审单付款。当收到国外客户提供的全套单证后,我方业务、财会人员应认真进行审单,审单时应注意以下六点:
一是,全套单证所列合同及信用证号码是否与原合同和有关资料相符。 二是,发票金额是否与合同、信用证及汇票金额一致。 三是,是否同意分批装运。
四是,是否按合同及信用证规定日期装运。 五是,国外出口商提供的提单,是否“清洁提单”。 六是,按规定日期付款。
5.到货接运及拨交——进口商品的报关、接运、进口检验、拨交订货单位的工作,统由外贸运输公司负责办理。
6.向用户结算——当收到国外帐单经审核无误后,或进口货船到达我国港口后,进出口公司应按规定及时向用货单位办理进口商品结算手续。
7.商品检验和对外索赔——进口商品到达规定的我国港口后,应及时进行检验。有需先拨交用货单位验收的,发现问题属国外客户应负的责任,应立即向商检部门申请检验,由商检部门出具商品检验证书,以便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国外提出索赔。
(4)进口付汇。当收到银行的结汇扣款通知书或进口承付确认书(支款通知)后,进出口公司应按结汇扣款通知或支款通知的外币金额支付相同的外汇额度和与外汇额度相配套的人民币资金,由银行对外付汇,以结清买卖双方的债权债务。我国对进口用汇主要采取按计划批给外汇额度的办法进行控制。所谓外汇额度,就是使用外汇的计划限额。目前,进出口公司进口用汇主要有中央外汇、专项外汇、以进养出外汇、周转外汇、贸易从属外汇、地方外汇、留成外汇和短期外汇贷款等。
如果看了内容你还不是很明白的话,别着急,你还可以选择一家优质的进口代理帮你 *** 作进口业务上的需要。
代理进口,是指有货物进口需求的客户,由于对进口业务的不熟悉或者其他原因,委托船运公司、货代公司、报关行、贸易公司等代办进口的贸易服务型业务。进口代理一般由代理商 *** 作,在进口的过程中,进口代理商作为发货人和收货人之外的中间人,在 *** 作过程中收取佣金,但一般不承担信用、汇兑和市场风险,不拥有进口商品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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