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性别歧视: 性别歧视是指雇主或上司拒绝由于性别而产生的各种机会,薪水,晋升和工作待遇。
2. 年龄歧视: 年龄歧视是指企业在招聘,薪酬,晋升等方面对固定年龄组有不同的待遇或偏见的行为。
3. 种族歧视: 种族歧视是指以某一种族的特定特征对人们加以区分的行为。
4. 性取向歧视: 指基于性取向而造成的歧视,比如拒绝招聘同性恋者和爱因斯坦等。
5. 岗位歧视: 岗位歧视是指一些职位根据性别,文化背景,民族,信仰等诸多因素而给予不公正对待。
6. 语言歧视: 语言歧视就是雇主优先考虑敢用某种语言者,特别是外国语言招聘者。
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们应该1. 企业采取正确的人才招聘程序,以确保员工队伍可以按照不同能力进行招聘,以实现绩效的公平性。2. 制定竞争公平的薪酬支付政策,不能以员工性别、年龄、肤色等个人因素的影响直接影响工资支付。3. 加强诚信教育,让员工充分意识到维护公平正直是维护企业形象、良性发展及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4. 健全员工廉政法规,及时给予完善的奖惩制度,营造尊重规则、容忍差异的文化氛围。5. 完善考核评价制度,保持公开考核和客观评价,从而减少形成欺诈行为的可能性。6. 加强对员工个人权利的保护,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有助于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歧视存在于这个社会的方方面面,虽然媒体经常宣扬着人人平等这一口号,但是口号永远都是挂在嘴边的。我觉得各行各业都存在着歧视,只要是在最底层的员工,肯定会是受歧视的对象。但是那种严重的自上而下的歧视,我觉得在生产加工行业是最为明显的。
就拿食品加工行业来说吧,稍微大一点的企业,就会有总部的瞧不上各个分公司的,做研发的瞧不上做生产的,做生产的瞧不上那些销售的,销售的又瞧不上那些出苦力的工人。
我曾经就职的公司,因为总部地方不够了,在市中心又买了一处写字楼办公。这样原先的老的办公地点就名副其实的变成了总部,我们办公的地方虽然也属于总部,但是因为离权利中心有了距离,所以只能隶属于总部。
经常都会有总部的一些行政部门上我们办公的地方“视察”,无论职位的高低,都得有专人陪同。而他们总是一副趾高气扬的架势,就算领的薪水还没有陪同的人员高,那也被他们瞧不上。而如果我们部门的人,要上总部去办点什么事,那些人总是会极尽的刁难,摆尽了架势。
就算是每年开年终总结会,总部地方不够了,都会借用我们的会议室。那帮从总部过来的人,总是受尽了优待。吃完,耍完了拍拍屁股走人了,留着我们这帮人忙前忙后的。事后还各种不满意,各种挑理的。
再来说说生产企业那些做研发的,一般企业研发人员,最低学历都得是本科,如果是大企业,至少也得是硕士学历。所谓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就是这个道理吧,做研发的,有专门的实验室,基本上企业大点的,设备都是成百上千的。
有点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埋头搞研发的感觉。他们对于那帮生产的人,肯定是瞧不上的。就算是搞生产的现在也都需要学历了,但是他们内心里总会觉得自己是高人一等的。
还有很多搞生产的,能力稍强,不用出苦力的,也是看不上那些在外面做业务,四处奔波的。这种歧视链也是我一直想不明白的,生产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如果没有那些业务人员的销售,根本就难以生存下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没有做销售的人员的业绩支撑,可以说研发和生产都是难以持续的。
当然作为一个生产企业最底层的工人,是会受到所有人的歧视的。这就是生产企业的歧视链,可以说是自上而下的。
从某一方面可以说,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一部由非公民社会向公民社会发展的历史,由不平等、不自由、不民主向自由、平等、民主发展的历史,由歧视向非歧视发展的历史。在法律与理论层面上我国是一个公民社会,但实际上,由于几千年的王权专制,我们离公民社会还有相当的距离。改变这种状况当然非一日之功,需要循序渐进。那么,从何处入手呢?笔者以为,可以从消除语言歧视开始,这里略举数例说明以抛砖引玉。干部与群众。虽然这对概念流行了多年,但从公民社会角度看,它们是有歧视的。因为,首先它们在法律上没有依据,是人为地把人分成两种身份;其次,干部如果是指政府官员,就应属于公务员,原本就是群众、大众,干部与群众不存在逻辑上的并列关系,干部可以与非干部并列,干部与非干部只存在于同一机构中,如政府某个机构中处长是干部,处员是非干部或相当于群众,不能说处长是干部而农民是群众,他们没有上下级关系,说 农民比公务员位置低是不合适的;再次,干部总是相对的,处长相对于处员是干部,但相对于局长他又是所谓的“群众”,公民社会可以有行业的不同、岗位的不同,今天的所谓干部可以是明天的非干部,今天的非干部可以是明天的所谓干部,把人固化地分为干部与群众本质是等级制的幽灵。“矮子”、“胖子”、“老头”、“农民工”……这样一些称呼在我们的生活中司空见惯,似乎也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妥。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顾海兵不久前,旗帜鲜明地对上面这些说法提出反对意见,他说,个子矮的人不应该叫矮子,应该叫欠高者或高障者;比较胖的人不能叫胖子,应该叫身体宽大者或体宽者;老年人不可叫老头,应该叫高年者或乐年者;回收垃圾、清扫大街的人应该称为资源回收者或环境工作者或卫生工程师或城市美容师;应该把现在流行的农民工叫做新工人……实际上,语言歧视问题已经引起了不少的关注。有人说,歧视性语言是一种“语言暴力”,它伤害的往往不是当事者一两个人,而是一个团体、一个阶层,对我们构建和谐社会是一种阻碍。净化语言环境,或许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途径
俗话说:“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打人不打脸,说人不揭短。”在日常生活中,歧视性语言稍有不甚就会从我们的嘴中溜了出来,说者无意,听者寒心,有时甚至伤了对方的自尊心。
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我们每个人不管从面容上以及形体上没有谁是十全十美的,在好看的人他总有瑕疵,从做人的角度讲,我们不能总拿自己的优点比他人的缺点,花有凋谢期,人有衰老时,谁也不敢说他能长生不老,美到永远。我们无论对什么样的人都应给予尊重,虽然我们帮不了他们太多,但是我们可以从语言上给予他人关怀,给予对方尊重。构建和谐社会,首先语言上要和谐,消除语言上的歧视,在语言上人人平等。
我们单位有十几个来自农村的临时工,他们从事着装卸、脏、乱、差的工作。过去单位里的正式工把这些临时工称为“民工”,“民工”就成了从事苦活脏活的代称,带有明显的歧视性,后来我们取消“民工”这个称谓,和其他正式工一样统称“工人”,看似微小的称谓,这些“民工”在语言上得到了尊重,他们的工作热情要比给他们长工资还要高,语言上的和谐,这个力量是用金钱无法换取和衡量的。所以说,语言上的和谐,也展示着社会的和谐,同时又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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