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未按照规定启动缴费程序的
3.超过缴费确定的停放时间停放且未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补缴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的
4.未按照停车位标线、停车类型停放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我是在深圳路边停车位停车,收到违规停放机动车告知单,会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在实施道路临时停车收费的路段违法停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二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在实施道路临时停车收费的路段违法停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五十九条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违法停放车辆或者临时停车的,交通警察可以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施取证。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责令立即驶离。在机场、口岸、码头、车站等禁停区域违法停放、临时停车的,责令立即驶离并依法处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是拒绝立即驶离的,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政府——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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