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将电脑联网,检查并保证扫描仪正常连接运行。
2、打开相关网上认证程序,找到相关网上认证采集模块,根据认证系统的提示执行发票的扫描录入,将需要认证的增值税专用置扫描仪中进行扫描采集。
3、每批次扫描采集完后,执行程序界面上的保存,通过网上认证程序中信息发送按钮发送上传到国税机待反馈信息,及时获取成功信息后,则通过认证;不符者,仔细校对再执行上述步聚,也可通过手工录证完成。
二、在扫描发票原件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扫描时候发票的方向正确很重要,接收认证结果后,如有没有通过认证的发票,可以选择手工输入密文或者拿去税务局认证,因为税务局的认证设备质量比较好。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第十条 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 作步骤因全国各地软件和国税机关做法不一样,但情况大同小异:一般步聚如下:
1、电脑联网,扫描仪正常连接运行。
2、打开相关“网上认证程序”,找到相关“网上认证采集模块”,执行“发票扫描录入”,将需要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逐一放置扫描仪中扫描采集;
3、每批次扫描采集完后,执行程序界面上的“保存”,通过“网上认证程序”中“信息发送”按钮发送上传到国税机关,待反馈信息,及时获取成功信息后,则通过认证;不符者,仔细校对再执行上述步聚(也可通过手工录入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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