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并发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程序并发执行的条件是什么,第1张

不能。在多道程序环境下,程序并发执行将失去其封闭性,并具有间断性,以及其运行结果不可再现性的特征。由此,决定了通常的程序是不能参与并发执行的。为了能使程序并发执行,并且可以对并发执行的程序加以描述和控制,人们引入了进程的概念。

程序并发执行时的特征

间断性:因相互制约

失去封闭性:主要由共享资源引起

不可再现性:程序的执行结果与程序运行的速度有关.

这些老的教科书都是术语学,真正有用的理论屁都讲不出来。而且这些术语基本是从外文翻译来的,译的很牵强,词不达意。最好直接去看一些国外教科书如《现代 *** 作系统》,讲的深入浅出,很好懂。

所谓“多道程序”我猜是指“multiprogramming”,就是多个“任务(程序)”可以在内存里面并存,但是只有执行完前一个“任务”系统才能调度执行下一个,这样是没有并发的。所谓多道可能是相对原来老系统只能在内存中放一个任务来说的,一个任务完成了还要人工或者用其他发放加入下一个任务。

只有 *** 作系统支持“分时”(timesharing)调度时,一个任务可以不必等待另一个任务完成,这是才能有并发。PCB(process control block),是系统用来管理进程的数据结构。

我认为没有必要纠缠这些老的术语学,理解理论本身才是重要的。当然老的那些系统模型都看不明白就不要说理解现代 *** 作系统这么复杂的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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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outofmemory.cn/yw/122019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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