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为了规范企业行为,依法经营、规范运作,拍卖活动必须做到主体、程序、拍卖会三个合法,即拍卖主裤汪大体必须是依法成立的拍卖企业,拍卖程序必须符合《拍卖法》的规定,拍卖会必须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
3.拍卖的程序有:
(1)接受拍卖委托。 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提供身份z明和本公司要求提供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资料。
(2)拍卖公告与展示。拍卖公司接受委托后陵雀,于拍卖日七日前在报纸或其他媒体上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主要载明下列事项:拍卖时间、地点、标的;拍卖标展示的时间、地点;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3)拍卖的实施、佣金收取、结算及建档等胡竖后续管理程序。
拍卖业务的一般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正式拍卖、成交交货。
1、准备阶段
货主把货物运到拍卖地点→委托拍卖行进行挑选和分批→拍卖行编印目录并招揽买主。参加拍卖的买主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仓库查看货物→了解商品品质→拟定自己的出价标准,做好拍卖前的准备工作。拍卖行一般还提供各种书面资搜态清料,进行宣传以扩大影响。
2、正式拍卖
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照拍卖目录规定的次序逐笔喊价成交。拍卖过程中,买主在正式拍卖的每一次叫价,都相当于一项发盘,当另一竞买者报出更高价格时,该发盘即行失效。拍卖主持人以击槌的方式代表卖主表示接受后,交易即告达成.
3、成交交货
拍卖成交后,买主即在成交确认书上签字,拍卖行分别向委托人和买主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佣金不世前超过成交价的5%。买主通常以现汇支付货款,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仓库交货条件到指定仓库提货。由于拍卖前买主可事先看货,所以,事后的索赔现象较少。
但如果货物确有瑕疵,或拍卖人、委托人不能保证其真伪的,必须事先声明,否则,拍卖人要负担保责任。
扩展资料
拍卖的三个基本特点(或基本条件):
1、拍卖必须有两个以上的买主:即凡拍卖表现为只有一个卖主(通常由拍卖机构充任)而有许多可能的买主,从而得以具备使后者相互之间能就其欲购的拍卖物品展开价格竞争的条件。
2、拍卖必须有不断变动的价格:即凡拍卖皆非卖主对拍卖物品固定标价待售或买卖双方就拍卖物品讨价还价成交,而是由买主以卖主当场公布的起始价为基准另行应闭和报价,直至最后确定最高价金为止。
3、拍卖必须有公开竞争的行为:即凡拍卖都是不同的买主在公开场合针对同一拍卖物品竞相出价,争购以图,而倘若所有买主对任何拍卖物品均无意思表示,没有任何竞争行为发生,拍卖就将失去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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