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一方去世房产如何继承 房产继承的程序是怎样的

父母一方去世房产如何继承 房产继承的程序是怎样的,第1张

房屋的继承是指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那么,父母一方去世,房产如何继承?有很多人对于这方面的知识和流程不是很清楚,所以在办理相关程序的时候。

房屋的继承是指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 房屋所有权 及其 土地使用权 转移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那么,父母一方去世,房产如何继承?有很多人对于这方面的知识和流程不是很清楚,所以在办理相关程序的时候,就会出现很多麻烦,那么下面跟大家说说,同时也来说说 房产继承 的程序是怎样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父母一方去世房产如何继承

继承方式: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联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后并按公证内容分遗产;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继承遗产。继承份额: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无遗嘱的,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对于父母一方过世房产继承房产的相关问题,关于法定继承的份额,可由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房产继承的程序是怎样的

1、 房屋评估 :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 楼龄 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扮坦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 房地产测绘 部门申请办理 房屋面积 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 房地产权证 、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 房地产产权登记 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 房产证明 。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所以,被继承人是有遗嘱,需要遗嘱制定的继承人凭遗嘱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如果被继承人是没有立下遗嘱的,需要继承人厅带桐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才。凭继承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婚姻证明,房产证,以及继承人身份z,户口本,才可以办理继承这个房产。

以上就是今天跟大家分享的有关父母一方去世房行知产如何继承,以及房产继承的程序是怎样的全部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继承房产的方式有很多,在办理的过程中,也要根据自身的情况来决定的,所以在办理相关流程的时候,一定要提前去了解清楚,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去办理。

不管房产是因为什么原因要进行过户,肯定都需要当事人携带相关的材料提交到房管所以后,房管所才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房子的产权问题进行更名的。但是遗产过户是需要一些手续的,只要手续合格了,遗产过户将会省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下面我来说一说具体有些什么手续要求。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首先要看有无遗嘱。如有,需带上遗嘱、死亡证明、户口簿和本人的身份z到房管部门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没有遗嘱,则需要其他有继承权的亲属放弃对丛裤该房屋继承权,必须到公证机关办理继承公证,然后持公证书、死亡证明、房产证等办理过户到房产所在区桐郑穗的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即可。我国继承法中当对遗产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是有所规定的,如果说立的有遗嘱的话,那么直接带上遗嘱,死亡证明,户口局卜本和本人的身份z等这些证件办理过户就可以了。如果没有遗嘱的话,相对来说比较麻烦,这种情况需要有其他亲属放弃对该房屋的继承权的协议,然后将协议进行公证以后才能够办理过户。

1.领取死者的死亡证明。如果死者在内地死亡须提供经过公证的庆粗死亡公证书。

2.调查统计死者遗留的财产。包括死者名下的房地产物业记录及价值、在银行的存款本息和保险箱内的财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及私人公司的股票和价值,以及死者所欠的债务。

3.申报和交纳遗产税。按照死者死亡日期向香港税务局遗产税署申报死者遗产情况。将遗产详细列表并由申请人宣誓呈报遗产署。根据香港法例规定,1982年初以后死亡的,其遗产未达二百万,不用纳税

遗产二百万至二百五十万交纳10%的税金

遗产三百万至三百五十万交纳14%的税金

遗产三百五十万至四百万交纳16%的税金

遗产四百万以上交纳18%的税金

死者生前所住的寓所遗留给配偶的,可免交遗产税

死者对公共慈善机构的捐赠也可以免税

死者逝世前三年以内的全部馈赠(除海外馈赠外)都计算在其遗产内,需要交税

死者生前与他人共管的物业,虽然在死者逝世前已自动转移给其共管人,都要交税,只不过以财产购买时的出资比例而决定交税数额

死者已转移的财产,如果仍保留控制权,也列入遗产的范畴

死者在香港的所有债务,都从财产中扣除,然后决定税额和税率。死者的丧葬费限于扣除一万港币。

不动产的遗产税,可以分八年缴纳,每半年交一次,如果死者去世后十二个月内承办人不向遗产税署申报税金和利息,可由遗产官视有无合理的拖延理由,而决定是否予以双倍缴纳的处罚。

如果死者和遗产受益人在五年内相继死亡,其物业及生意应缴的遗产税可酌情减少。

遗产额在豁免交税以下的,可获得遗产税署签发豁免遗产税证明书和明细表如果遗产超过豁免交税额,遗产税署会发出缴税通知书,申请人交妥遗产税后,遗产税署会签发已交遗产税证明书和遗产清单。在任何情况下,遗产税署都可以向遗产管理人追收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入息税或薪俸税。

4.向高等法院申请承办和验证。

(1)官方承办人申请承办遗产的条件:a.死者在香港既没有,也没有继承人,但有遗产b.死者在香港有遗产,但没有遗嘱,而继承人要求官方承办人承办c.死者有遗产在香港,但没有遗嘱,而继承人在十二个月内未提出申请承办d.死者没有遗嘱,但有遗产在香港,而居住在香港的继承人未成年e.如死者有遗嘱,而执行人拒绝执行,也作为没有遗嘱处理f.官方承办人需作完整遗产帐目,把文件的副本提供给当事人,并可收取酬金(首一千元按5%收取,次四千元按2.5%,败档其余部分按1%收取。)

(2)其他承办人的条件。承办人不得超过四人,如果由自然人申请办理时只需一人如果所承办的遗产涉及未成年人的权益,或受益人只有在有生之年享有权益则承办人不得少于两人但承办者如果属于信托公司,则可以单独执行。

中,遗嘱执行人死亡,则由遗嘱执行人的遗嘱执行人继续执行其任务如果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执行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或执行人拒绝执行,继承人可以申请承办,但需按遗嘱执行。

法院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委派承办人,或认可承办人。

(3)承办人的权力与责任:a.承办人有权代替死者起诉b.承办人有权出售、转让、抵押死者的遗产c.承办人在忠诚办事的情况下无需负责遗产的损失d.承办人可以收取酬金e.承办人为信托人的,如果购买遗产,受益人有权推翻,但如果所付价钱合理或受益人同意的除外f.未领承办而擅自处理死者遗产,应负与承办人相同的法律责任。

天津律师:网页链接

(4)向法院申请承办的察差乱文件:a.申请人作为合法遗产管理人的宣誓,誓词应证明死者的身份、继承人是谁,死者有无遗嘱,并保证依法执行b.一位证人证明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的宣誓,内地申请人需提供证明申请人与死者关系的公证书c.死者的死亡证明书d.遗产税已交纳或予以免税的证明原件,并附上经遗产税署核定的死者遗产清单e.如果申请人不是唯一的遗产受益人,遗产官有权要求提供一位或多位保证人,以保证承办人按照法律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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