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信历镇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烂正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普通执行程序的债权分配中员工工资没有优先受偿权,用人单位倒闭或者关闭时,劳动者的工资享有优先支付权。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欠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x0d\x0a《工资支付暂行条例》\x0d\x0a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欠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x0d\x0a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x0d\x0a(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x0d\x0a(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x0d\x0a(源启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x0d\x0a(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x0d\x0a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雹世如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x0d\x0a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x0d\x0a(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x0d\x0a(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x0d\x0a(三)低于当地最返枯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x0d\x0a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x0d\x0a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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