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地质调查工作的程序(工作步骤)

水文地质调查工作的程序(工作步骤),第1张

水文地质调查工作,应按一定的工作程序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一般的原则是:先设计后施工,先普查后勘探。一般的工作程序为:

1.接受调查任务

调查任务分为纵向任务(上级下达的)和横向任务(地方委托的)。纵向任务既可以是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也可以是生产单位立项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下达的任务。如为横向任务,则需和任务委托单位(一般称甲方)签订委托任务合同,方算正式确定调查任务。

2.准备工作

接受调查任务后,要进行准备工作,主要是人员组织准备、技术准备、物质后勤等方面的准备。其中技术准备中编写设计书是水文地质人员的主要工作。在设计书编写前,应充分收集调查区已有自然地理资料,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及图件等,对调查区的水文地质好轿条件和问题有初步认识,并确定调查区的研究程度。必要时,应进行野外现场踏勘,踏勘路线应力求穿过调查区地层发育比较完整、水文地质条件有代表性的剖面,并了解调查区的自然和工作条件,使编写的设计书更加符合实际。

设计书是布置和进行各项调查工作的基本依据,是水文地质调查的“作战方案”。设计书的类型一般可分为整体设计、年度设计、单项设计等。设计书的主要内容为:

(1)调查区的自然地理、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内容包括:①调查工作的目的、任务、调查区位置,面积及交通条件、调查阶段和调查工作起止时间;②自然地理及经济地理概况;③已有地质、水文地质研究程度及存在问题;④调查区地悉袜者质、水文地质条件概述。

(2)调查工作设计,主要内容包括:①调查工作拟投入的工种、工作布置方案、工作依据的主要技术规范、工作量及每项工作的主要技术要求。布置调查工作时,既要满足有关规范对工作量定额及工作精度的要求,又要考虑查清重要地段和完成关键任务,防止平均使用勘查工作量;②物质、设备计划,人员组织分工、经费预算及施工进度计划书;③预期调查工作成果。

3.野外工作

野外工作就是在野外现场进行各项水文地质调查工作。水文地质调查投入的工种顺序为:水文地质测绘→物探→勘探→试验→长期观测。前者是后者的基础,所揭示的问题也是逐步深入的。各工种投入的工作量,应根据具体条件,做到经济技术上合理可行,又能取得高质量的成果。野睁薯外工作中,要保质保量地进行观察、测量,做好原始资料的编录,正确地绘制野外工作各种图件。工作中应加强综合分析,注意各工种间的有机配合,要注意做好有关室内的实验、分析、鉴定等工作。野外工作期间,也可再分若干时段,按时段组织勘查、检查和总结,在野外工作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设计书作适当修改,但作重大改变,应提出补充设计。有关野外调查的工作方法和内容,将在以后有关章节进行介绍。

4.室内工作

室内工作主要是将野外调查获得的资料,进行认真地校核、整理、分析,编写水文地质调查工作成果。调查成果一般包括水文地质图件和文字报告两部分。

最后,按规定程序组织调查成果的验收和鉴定工作。

小结

通过本章学习,应掌握以下重点内容:①水文地质勘查所使用的10种主要方法,掌握每种方法的应用和优缺点;②水文地质调查阶段划分:一般分为普查、详查、勘探、开采四个阶段;③水文地质调查工作的程序(工作步骤):一般为:接受调查任务→准备工作→野外工作→室内工作→鉴定验收。

复习思考题

1.水文地质调查的目的、任务是什么?

2.进行水文地质调查工作有何意义?

3.水文地质调查工作有几种类型?各有什么特点?

4.水文地质调查方法手段有哪些?各有什么特点和作用?

5.试比较水文地质测绘、水文地质钻探、水文地质物探三种方法的优缺点?

6.水文地质试验中最主要的试验是哪种试验?

7.什么是“3S”技术?各有什么作用?

8.为什么要划分水文地质调查阶段?各行业(部门)水文地质调查阶段是如何划分的?

9.通常水文地质调查如何划分调查阶段?各阶段的任务和要求是什么?

10.水文地质调查工作的工作程序(工作步骤)是什么?

1、受理:接受反映违纪或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的线索和材料,并予以处理。

2、问题线索处置:按照有关规定对受理的问题线索提出处置意见,履行审批手续,进行分类办理。

3、初步核实:按照规定对受理的反映违纪或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的线索进行了解、核实。

4、立案审查调查:按照管辖权限经初步核实认为确有违纪违法事实,并需追究党纪责任或法律责任的,依照规定决定立案审查调查,收集证据,查明违纪违法事实。

5、审理:对经过立案审查调查并需要追究党纪责任或法律责任的案件,在审查调查结束后向案件审理部门移送。

PS:

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知轿皮复审,复审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复审决定;监察对象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复核机关应当在二个月内作出复核决定。

复审、复核期间,不停止原处理决定的执行。复核机关经审查,认定帆吵处理决定有错误的,原处理机关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由批准处分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承办。原批准处分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已经撤销的,由申诉人现在的相当于原批准处分的一级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承办。党员、党组织对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由作出处理决定的纪律检查机关承办。

对党员、党组织的申诉,需要复议、复查的,按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办理。不需要复议、复查的,由承办的纪律检查机关或有关党组织对申诉人说明理由,做好工作。

对申诉的问题复议、复查后,由承办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将处理意见或复议、复查结论同申诉人见面,听取其意见。复议、复查的结论和决定,应交给申诉人搭差一份。

申诉人如果对复议、复查结论仍然不服,由批准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将申诉人的意见及复议、复查的结论和有关材料,一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决定。

扩展资料:

2018年1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立案相关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印发实施。作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规定》对于确保依规依纪依法、一体两面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规定》共四章33条,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中立案、交办案件和指定管辖以及结案等相关程序进行规范,特别是明确了以事立案、对涉案人员立案、对单位立案等程序,并设计了5种相关文书格式。

《规定》明确:对事故(事件)中存在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事实,需要追究纪律责任、法律责任,但相关责任人员尚不明确的,可以以事立案;对单位涉嫌受贿、行贿等职务犯罪,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办理国家监委立案调查手续;

对于涉案人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可以立案审查调查,也可以交由省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根据审查调查情况,认为被审查调查人构成违纪或者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区分不同情况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按规定移送审理;

认为没有证据证明被审查调查人存在违纪或者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提出撤销案件的意见;等等。

据悉,《规定》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起草,以《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为主要依据,与《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试行)》等配套制度相衔接。

同时,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参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并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工作程序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规定规范立案相关工作程序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春扰查指的是,官员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党和国家的调查和处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八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扩展资料:

案例:4名党员干部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模者查

张家界市农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彭国武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彭国武,男,土家族,1956年1月出生,湖南桑植县人。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7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文化,本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历任桑植县细沙坪乡党委副书记、书记,凉水口镇党委书记,新街乡党委书记,九天洞管理所所长兼九天洞旅游开发服务公司经理,瑞塔铺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张家界市国土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慈利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副书记。

永定区委副书记、区委党校第一校长、区政协主席、党组书记,张家界市委副秘书长,张家界市农业局局长、党组书记,2013年2月至今,任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2016年2月退休。

澧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邓杰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邓杰,男,汉族,1971年6月出生,湖南省澧县人,大学文化。199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3月参加工作。曾任澧县人民法院审管办副主任,澧县人民法院副科级干部、第二巡回法庭庭长等职;2013年2月至今担任澧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武陵区人民法院刑扒码旦事审判庭副庭长丁浩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丁浩,男,汉族,1975年1月出生,常德人,本科文化,199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任武陵区人民法院民一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等职。2014年4月至今任武陵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查澧县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刘爱民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刘爱民,男,汉族,1962年12月出生,湖南省澧县人,大学文化。

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澧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澧县码头铺法庭庭长,澧县人民法院副科级干部、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等职;2012年12月至今担任澧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接受组织调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参考资料:人民网-4名党员干部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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