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体解剖程序是指为确保尸体解剖活动的有序进行,和有关尸体检验各方权利义务的实施,制定的共同遵守的规则、步骤、方法。
实践中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实施对象。只能对涉及刑事案件、涉及法律问题的尸体进行解剖检验。
二、实施主体。限于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以及医学院校设置的法医科施行。
三、实施步骤。先进行体表检查,再进行常规术式,解剖完毕后必须进行恢复外观。
正常死亡者或死因明确的非正常死亡者,一般不需作尸体解剖。若死者家属或其所属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解剖,我可同意,但必须有死者家属或其所属国家驻华使、领馆有关官员签字的书面要求。死因不明的非正常死亡者,为查明死因,需进行解剖时由公安、司法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我是学解剖学的,但不常活体解剖,道具与场地太受约束,以前活体解剖过兔子,是为了测试它的脑电波,要先麻醉再锯开头骨,之后连导线线端接入大脑皮层,看到电谱后,用往兔子体内注射空气的方式处死兔子,我是初学者,只解剖过小型哺乳动物,从你说的对象同意看来,你是想了解对人的解剖,可以去网上搜索,或在解剖学发展始上找,或者看日本713团的试验,我所了解的都在上面。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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