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 75-94
(公安部1994年3月11日发布1997年7月1日实施)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防范工程立项、招标、委托、设计、审批、安装、调试、验收的通用程序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安全防范工程。
2术语
2.1建设单位
安全防范工程的委托单位。
2.2设计单位
承担安全防范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
2.3施工单位
承担安全防范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开通、工程设备维修服
务的单位。
2.4安全防范工程
用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预防灾害事故为目的的报警、电视监控、通讯、出入口控制、防爆
、安全检查等工程。
2.5工程规模
按照风险等级或工程投资额划分工程规模,并分成三级。
2.5.1一级工程
一级风险或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工程
2.5.2二级工程
二级风险或投资额超过30万元,不足100万元的工程。
2.5.3三级工程
三级风险或投资额30万元以下的工程。
3工程立项
3.1一级工程立项
3.1.1一级安全防范工程申请立项前,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由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编制。
3.1.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
a.任务来源
b.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c.被防护目标的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
d.工程项目的内容和目的要求
e.建设工期;
f.工程费用概算;
g.社会效益分析。
3.2二、三级工程立项
3.2.1二、三级安全防范工程立项前,必须有设计任务书,
由建设单位自行编制,也可请设计单位代编。
3.2.2设计任务书的内容:
a.任务来源;
b.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管理要求;
c.工程项目的内容和目的要求;
d.建设工期;
e.工程投资控制数额;
f.建成后应达到的预期效果。
3.3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任务书的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任务书经相应的主管部门批准后,工程正式立项。
4资格审查与工程招标、委托
4.1资格审查
承担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应持有省、市级以上公安技术防范管理部门审批发放的工程设计、施工的资格证书,并经建设单位所在地区公安技术防范管理部门的资格验证,方可承担工程设计和施工。
4.2工程招标与委托
4.2.1工程招标
a.建设单位根据任务书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发出招标广告或通知书;
b.建设单位组织投标单位勘察工作现场、解答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
c.投标单位密封报送标书;
d.当众开标、议标、审查标书,确定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e.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4.2.2工程委托
建设单位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向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提出委托,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根据委托书和设计任务书要求,提出项目建议书或工程实施方案,经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委托生效即可签订合同。
5合同
5.1合同内容
a.工程名称和内容;
b.建设单位和设计(施工)单位各方责任、义务;
c.工程进度要求;
d.工程费用及付款方式;
e.工程验收办法;
f.人员培训及维修;
g.风险及违约责任;
h.其他有关事项。
5.2合同附件
a.中标文件或委托书;
b.设计任务书;
c.双方认定的其他文件。
6工程设计
6.1初步设计和方案论证
一、二级工程必须进行初步设计和方案论证。初步设计应在工程委托生效后进行。
6.1.1初步设计应具备以下内容:
a.系统设计方案及系统功能;
b.器材平面布防图及防护范围;
c.系统框图及主要器材配套清单;
d.中心控制室布局及使用 *** 作;
e.管线敷设方案;
f.工程费用概算和建设工期。
6.1.2方案论证
6.1.2.1工程项目在完成初步设计后应组织方案论证,由建设单位主持,业务主管部门、公安主管部门和设计施工单位及一定数量的技术专家参加。
6.1.2.2对初步设计的各项内容进行审查,对其技术、质量、费用、工期、服务和预期效果做出评价。对有异议的评价意见,须有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协调处理意见后,方可上报审批。
6.1.3 初步设计审批
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论证意见由建设单位报送相应业务主管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进入正式设计阶段。
6.2正式设计
6.2.1技术设计
一、二级工程在进行施工图设计前应进行技术设计。技术设计必须具备下述内容:
a.设计任务书;
b.设计报告;
c.系统工作原理;
d.中心控制设备的产品型号、制造厂家、产品主要功能;
e.各种探测器、监控器材及其他前端装置的产品型号、制造厂家、产品主要功能;
f.设备、器材清单。
6.2.2 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包括以下内容:
a.探测器布防平面图、中心设备布置图、系统及分系统连线图;
b.管线要求及管线敷设图;
c.设备、器材安装要求及安装图纸。
6.2.3 *** 作、维修说明书
*** 作、维修说明书应包括如下内容:
a.系统使用、 *** 作手册;
b.系统维修手册;
c.计算机程序说明。
6.3工程费用预算
a.器材设备预算
b.设计、施工费用预算;
c.系统维护、修理费用预算;
d. 工程验收费用预算。
6.4设计文件及工程费用预算审查批准
除有特殊规定的设计文件需经公安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外,均由建设单位主持对设计文件和预算进行审批。
7工程实施
a.正式设计中的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费用预算审核批准后,工程方可进行施工阶段;b.依据工程设计文件所预选的器材及其预定数量进行定货;
c.按管线敷设图和有关施工规范进行管线敷设施工;
d.按施工图的技术要求进行器材、设备安装;
e. 按系统功能要求进行系统调试。
8试运行及培训
8.1试运行
系统调试开通后,应至少试运行一个月,由建设单位记录试运行情况。
8.2试运行报告
建设单位依据试运行期间的记录提出试运行报告,内容包括:
a.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b.系统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c.误报警、漏报警的次数及产生原因的分析;
d.故障产生的次数,排除故障的时间;
e.维修服务是否符合合同规定。
8.3培训
依据合同有关条款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大纲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9竣工和初验
9.1竣工
工程项目按设计任务书的规定内容全部建成,经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为建设单位认可,视为竣工。少数非主要项目未按合同规定全部建成,经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协商,对遗留问题有明确的处理办法,经试运行并为建设单位认可后,也可竣工,并由设计施工单位写出竣工报告。
9.2初验
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进行初验,并写出初验报告。
10工程验收
10.1系统检测
一、二级工程在正式验收前,必须由检测部门进行系统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10.2验收文件
一、二级安全防范工程必须具备以下文件,三级安全防范工程可视具体情况简化。
a.试运行报告;
b.竣工报告;
c.初验报告;
d.系统检测报告;
e.竣工决算报告;
f. 正式设计齐套文件及竣工图纸资料。
10.3工程验收委员会
工程验收委员会(或小组)由建设单位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公安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技术专家组成。
工程验收委员会可组成三个验收组:
a.技术验收组;
b.施工验收组;
c.资料审查组。
10.4审查与验收
根据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审查与验收
10.4.1技术验收
技术验收分器材设备验收和系统验收两项内容:
a.器材设备验收
所有器材应有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质量证明。
b.技术系统验收
以系统检测报告为依据,对照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文件检查系统性能和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10.4.2施工验收
施工验收分为设备安装和管线敷设两部门。
a.设备安装验收
以检测报告为依据,检查安装质量和安装工艺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施工安装规范的技术要求。
b.管线敷设验收
以检测报告为依据,检查明敷管线及明装接线盒,管井中缆线接头等部分施工工艺是否符合安装规范中的技术要求。
10.4.3资料审查
按本标准10.2条所列各项文件进行审查。要求文件齐全、文字准确、图纸齐套。
10.5结论
工程验收委员会(小组)综合10.4.1、10.4.2和10.4.3条的审查结果写出工程验收结论。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公安部科技司和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景方、杨志蓬、童时。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质量体系规范是非常重要的,体系规范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工程质量,每个细节的处理都非常关键。中达咨询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质量体系规范和大家说明一下。
1总则1.0.1为了加强浙江省从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护企业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促进行业自律,保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建设质量,根据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结合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发展的实际,制订本行业规范。1.0.2本行业规范适用于浙江省从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护企业。1.0.3本行业规范符合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有关精神。1.0.4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内企业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1.0.5本行业规范与《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护规范》配合使用。2使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已加入和正在加入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的,从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设计、施工、维护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本规范只规定了行业内企业在:设备采购质量管理、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维护服务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的测量分析和持续改进等企业质量管理、控制方面所必须遵守的基本内容,并不能含盖企业本身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在质量管理方面的全部内容。3规范性引用文件本规范主要引用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A308-2001《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T">http://wenku.baidu.com/view/819f223f5727a5e9856a61d6.html>GA/T75-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并针对行业协会内企业所从事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质量管理、控制进行编制。4名词解释4.0.1企业是指在浙江省内从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护的企业。4.0.2工程是指安全技术防范工程。4.0.3产品产品是质量控制不同阶段的输出产物。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的产品为设计文件(包括软硬件),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施工的产品为建成的系统(包括软硬件),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维护服务的产品为维护好的系统(包括软硬件);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护的企业最终输出产品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子分部工程。4.0.4部门部门是指企业内负责某项职能的部门或者人员,并不是指企业的具体的机构。4.0.4保持保持是指对质量活动产生的措施和文件持续维持、记录、存档的过程;保持包含保存的内容。5质量管理体系5.0.1企业必须制订适合本企业的针对工程的质量管理体系。5.0.2企业应制订明确的企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组织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机构。5.0.3企业的质量方针应包含企业从事工程的企业管理、产品管理,产品质量,维护服务的方针。5.0.4企业的质量目标应包含企业从事工程的可持续改进、运行有效、产品质量的量化指标、客户满意度指标等内容。5.0.5组织机构应为企业有效运行的。5.0.6质量管理体系机构应为企业有效运行的。5.0.7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应包含质量体系活动职能分配表。给出在质量保证体系中的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维护服务质量管理的活动过程;程序与过程方法;主要负责和配合的部门。5.1质量管理要求5.1.1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总要求。企业负责人应领导企业按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并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批准发布质量方针和目标及质量管理手册。管理者代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过程的建立、实施和保持,并向企业负责人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改进的需求,持续改进的有效性。在管理者代表的领导下,明确质量管理的归口部门并负责体系的有效运行,制订出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和相关图表。5.1.2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1.总则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指定并实施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a.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b.质量管理手册。c.质量管理程序文件d.作业指导书等2.质量管理手册企业编制的“质量管理手册”并对其实施控制。内容应包括:a.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须包含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服务)。b.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表述。3.文件控制应对质量管理体系所需要的文件进行控制。a.文件发布前得到批准。b.确保文件按规定进行审签,质量会签,标准化检查。c.文件现行有效。d.确保产品质量形成过程中需要保持的文件并及时分类归档。4.记录控制企业应制订“记录控制程序”以建立并保持记录,提供符合要求和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记录。主要应包括:工程设计质量控制记录,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记录,维护服务质量控制记录等。记录应能提供产品(工程设计、施工、维护服务)过程的完整数据。清楚地证明满足设计要求的程度;证明满足设计文件和工程质量目标的程度;证明满足顾客对系统恢复的满意的程度并与整个工程寿命周期相适应。记录控制包括记录的设置和记录的管理。a.记录的设置包括:足够的记录凭证、图表、报告。各个种类的记录(培训记录检验报告、试验报告、验收报告、内审报告、评审报告、审检报告、事件事故报告、不符合报告等)。记录媒介以文字为主,磁盘、图片、光盘等为附件。b.记录的管理包括:分级管理,标识,贮存和保护,检索,处理,记录收集填写,查阅,提供等。5.1.3为实施质量管理体系需制订下列程序文件:文件控制程序;质量目标管理程序;工程设计过程控制程序;工程设计评审程序;工程设计更改程序;工程施工过程控制程序;工程施工工艺管理程序;工程施工质量检验程序;维护服务评审程序;顾客满意度调查程序等文件。5.2质量管理目标制订的企业质量目标应是企业质量方向所追求的目标,要有持续改进和有效性,要有可量化的指标。如设计准确度指标,工程一次性验收通过率的指标,顾客满意度的指标等。5.3质量管理组织5.3.1应体现企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和领导质量体系策划的过程,满足企业质量目标,满足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总要求。5.3.2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变更、实施时,要保持体系的完整性。5.3.3应对企业内各部门、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进行规定,确保:a.质量管理部门独立行使职权,越权反映质量问题的程序。b.对最终的产品质量管理负责。c.质量管理体系中各职能部门职责要在各程序文件中予以明确,给出质量管理体系各过程活动职能分配表,各部门质量职责、权限表。5.4管理者代表5.4.1企业应指定一名管理者代表并明确其质量管理方面的职责和权限,包括对本企业的质量体系的管理、监视、评价、协调,使其有效运行并得到改进。5.4.2企业就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应建立以管理者代表为核心的内部沟通。应明确建立沟通的过程,策划和归口的管理。5.4.3各部门、各级人员通过各种方式就质量方针、要求、目标及完成状况进行的沟通,以使企业全体人员充分参与质量目标的实现,不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体系的有效性。5.5管理评审5.5.1企业应制订“管理评审程序”。定期评审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其持续的适应性、充分性、有效性。管理评审的文件应包括:a.评审输入评审输入应包含:质量管理体系评审的结果;顾客的反馈;过程结果与产品的符合性;预防和纠正措施的情况;管理评审措施完成的情况;对改进的建议;重要质量问题归零情况等。b.评审输出评审输出应包含: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有效的改进;与顾客要求的有关改进,对资源的需求等。6.1工程设计6.1.1企业的设计部门为工程设计的归口管理以及负责设计与施工过程的接口协调。策划、制定工程设计过程控制程序,工程设计评审控制程序,工程设计更改程序。6.2工程设计过程控制程序6.2.1针对工程设计过程制定“设计过程控制程序”,并明确控制的要求。工程设计过程应包括:研究工程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工程设计任务书,现场勘察,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论证,正式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 *** 作使用说明书、工程费用概预算)等。6.2.2针对工程设计质量控制要求的设计输入文件、工程设计评审等设计改进和适应性改进的过程制订工程设计过程控制程序,对工程设计处于不同阶段的质量实施质量控制。6.3工程设计策划6.3.1设计部门负责,业务部门配合编制“工程设计策划书”。明确工程设计阶段的划分、各个工程设计阶段的评审、验证和确认活动、工程设计的职责和权限。6.3.2设计部门负责明确工程设计活动中不同部门之间的接口管理,确保有效的沟通,明确职责分工。6.3.3工程设计策划活动应有:a.工程设计计划和阶段的划分。b.适合于每个工程设计阶段的评审、验证、确认活动。c.工程设计的职责和权限。6.4工程设计的输入6.4.1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应对工程设计输入进行策划,应采用明确的文件(设计任务书)形式予以保持,工程设计输入包括:a.工程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工程设计任务书。b.现场自然与人文环境勘察的情况。c.使用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涉及的技术标准规范。d.以前类似工程设计所提供的信息。e.工程设计所必须的其他要求。对工程设计输入由设计部门主持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以确保工程设计输入是充分和清楚的。6.5工程设计的输出6.5.1设计部门负责工程设计的输出管理、实施。工程设计的输出文件应能够针对工程设计输入进行验证,并在放行前进行审签,得到批准。6.5.2工程设计输出文件应包括:a.满足工程设计输入的文字说明并满足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的要求。b.满足工程设计输入的图纸并满足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的要求。c.给出设备采购、服务提供的适当信息。d.包含所采用设备的接收准则。e.包含最终产品所要达到的设计指标。f.编制工程实施用的设备明细表等。6.6工程设计的评审6.6.1设计部门应制定“工程设计评审程序”。在工程设计适宜的阶段组织有关部门(如质量管理部门)依照所策划的安排对工程设计进行系统地设计评审。以便:a.评价工程设计结果满足要求的能力。b.对预计将在工程施工中将要出现的问题提出必要的预防措施。c.工程设计评审的结果及必要的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6.7工程设计的验证6.7.1设计部门应对工程设计输出进行计划安排和验证,以验证工程设计的输出是否满足工程设计输入的要求。依据策划安排的验证结果及必要的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6.7.2工程设计验证的主要文件应有:a.工程设计评审。b.计算。c.与已证实的类似工程设计进行比较。d.必要时,需提供台架试验、模拟试验报告。e.工程设计各阶段所形成的文件。6.8工程设计的确认5.8.1进行工程设计应明确工程设计确认的计划安排和确认方式。为确保工程设计的输出能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或已知的预期用途的需求,可采用评审的方式对确认的结果进行总结。6.9工程设计更改的控制6.9.1由于各种原因要进行工程设计更改时,按制订的工程设计更改程序执行。6.9.2工程设计的评审应包括评审更改对系统组成的影响,对重要的工程设计更改,要进行系统分析和验证,严格履行质量体系的审批程序。6.10工程设计质量管理要求的程序文件6.10.1针对工程设计的质量要求应制定:文件签署管理,工程设计过程控制程序,工程设计评审程序,工程设计配套的软件质量管理程序,验证控制程序,工程设计更改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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