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说一下:
REACH(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是一个涉及化学品生产、贸易、使用安全的法规,REACH法规旨在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保持和提高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以及研发无毒无害化合物的创新能力,防止市场分裂,增加化学品使用透明度,促进非动物实验,追求社会可持续发展等。
REACH法规要求凡进口和在欧洲境内生产的化学品必须通过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等一组综合程序,以更好更简单地识别化学品的成分来达到确保环境和人体安全的目的。REACH法规主要有注册、评估、授权、限制等几大项内容。任何商品都必须有一个列明化学成分的登记档案,并说明制造商如何使用这些化学成分以及毒性评估报告。所有信息将会输入到一个正在建设的数据库中,数据库由位于芬兰赫尔辛基的一个欧盟新机构———欧洲化学品局来管理。该机构将评估每一个档案,如果发现化学品对人体健康或环境有影响,他们就可能会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根据对几个因素的评估结果,化学品可能会被禁止使用或者需要经过批准后才能使用。
与RoHS指令不同,REACH法规涉及的范围要宽得多,事实上它会影响从采矿业到纺织服装、轻工、机电等几乎所有行业的产品及制造工序。REACH法规要求制造商注册产品中的每一种化学成分,大约共有3万种--并要衡量其对公众健康的潜在危害。REACH法规建立了这样的理念:社会不应该引入新的材料、产品或技术,如果它们的潜在危害是不确知的。
自2007年欧盟REACH法规出台以来,中国企业为了符合REACH法规的要求,耗费了巨额的REACH注册费用以及不断增加的SVHC检测费用,让很多企业都对REACH法规产生了心理恐惧,甚至退出欧盟市场。
欧盟于2011年12月19日,正式公布REACH法规第六批高关注物质清单(SVHC),自此,有关REACH法规的授权候选物质清单已增加到73项。中国出口制造加工企业将再次面临严峻挑战:包括金属表面处理、塑料制品、聚合物制造设备、车用涂料、贵金属生产等行业将受到明显的冲击。同时因为终端产品的制造往往是通过材料的组装加以实现,如增塑剂等等,因此冲击将会延伸到所有相关产品制造领域
工业界和服务机构开发了许多REACH解决方案,包括产品制造过程中的控制和产品的检测。目前被普遍接受的是有家机构研发出的一套“HENZ系统”,可以分评估产品的REACH符合性
这个问题想问什么?二者的简介?MES系统
MES(英文Manufacturing Execution System的缩写),即生产执行系统,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企业信息化系统。
MES是介于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和自控系统(DCS、PLC等)之间的系统,是管控一体化的桥梁,对于已经实现ERP系统的企业来说,缺少MES系统就相当于在计划与过程控制间形成了“断层”。MES属于与生产过程连接的企业信息系统,是实现企业综合自动化的关键环节。
生产执行系统通过控制包括物料、设备、人员、流程指令和设施在内的所有工厂资源来提高制造竞争力,确保整个生产行为的最优。生产信息管理系统主要作用是,一方面,实时收集和传递生产数据,通过设计的功能(程序)提供给所有需要的管理者,使他们能迅速知晓生产的变化,对生产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控,实现对生产有效控制; 另一方面,通过对生产数据的分析,找出规律,改进生产组织和管理的方法,优化生产管理体系。
ROHS系统
不知道你先知道的是不是ROHS管理方面系统,这个目前“产品有害物质控制HSF中心”倒是有一个“HSF系统”-即产品有害物质控制系统,功能很强大。
HSF 系统
HSF系统(HENZ)是一个基于B/S模式的信息系统,由一个HSF法规数据库、一个产品(材料)数据库和一个查询管理系统组成。系统收录有20万个基本物质数据、5万个基本材料数据以及全球各个产品有害物质控制法规、相关标准。
汉思系统功能
汉思系统是一个模拟产品有害物质控制专家思维逻辑的系统,它的设计目的就是为用户提供产品有害物质控制的专家服务。通过所掌握的海量物质、材料和法规数据,以及专家型的推理逻辑,系统具有以下功能:
1、 供应链关系建立和管理
供应链关系是产品有害物质控制中非常关键的要素。汉思系统帮助用户建立和管理自己的供应链关系,用户可以通过汉思系统发起与另一个用户建立一个上下游供应 链关系,通过这个关系,用户可以与自己的上下游传递产品的材料物质以及相关的法规符合信息。汉思系统可以帮助用户管理大到数千个上下游供应链关系。
2、 产品材料物质数据管理
根据产品的组成和结构,汉思系统将产品分成材料、零件、组件和产品(制成品)四个类别进行管理。每个类别分别记录、管理材料物质和结构信息,完整地保存全部与有害物质控制相关的信息。为帮助用户方便地管理产品的材料物质数据,系统收集了数万个基本材料的物质数据,并且建立了数百个典型产品数据模板。使用汉思系统,用户可以方便地建立、查询、修改、传递产品的物质材料数据。
3、 有害物质分析和法规符合评估
汉思系统可以方便地对产品材料物质数据进行扫描,找出其中存在的有害物质,并且根据法规、标准和有害物质的类别给出专家级别的处理意见。系统还能够根据产品拟进入市场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法规、标准的要求评估产品的符合性,给出具有权威效力的的评估报告。
4、 有害物质控制及法规符合展示
根据相关法规和市场的实际要求,产品的制造和供应商不仅应该从实质上保证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得到有效控制,还有义务向下游用户、消费者和管理当局展示、证明自己的产品已经符合了法规的要求。汉思系统通过“客户帐户”的形式提供了产品有害物质控制及法规符合展示功能,使得用户不仅可以对自己的产品了如指掌,也可以向自己的客户展示产品的有害物质得到有效控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的充分证据。系统的多语种实时切换功能更方便用户向使用不同语言的客户展示自己的产品。
5、 法规标准速递
作为产品有害物质控制专家,汉思系统掌握所有相关的法规和标准以及动态,用户可以通过系统,了解法规的背景、内容,及时掌握最新的动态,分析变化和发展的趋势,从而调整、确定自己产品有害物质控制的策略和计划。此外,汉思系统还提供所有用户在进行产品有害物质控制中所需要的信息、数据和资料。
具体可以访问“HSF中心”了解一下这个HSF法规应对工具。
23. 镉CAS 号:7440-43-9
EC 号:231-152-8 及
其化合物
为了便于登记,这些命名和编码是和欧盟理事会法规(EEC) No 2658/87 (*)中
关税和统计学的命名法一致的。
1. 不得用于以下类别的有机合成聚合物(下文以塑料称呼)生产的混合物或
物品:
——聚氯乙烯(PVC)[3904 10] [3904 21]
——聚亚胺酯(PUR)[3909 50]
——低密度聚乙烯(LDPE),用于制造有色母料时豁免[3901 10]
——醋酸纤维素(CA) [3912 11]
——乙酸丁酸纤维素(CAB) [3912 11]
——环氧树脂[3907 30]
——三聚氰胺甲醛(MF)树脂[3909 20]
——尿素甲醛 (UF) 树脂[3909 10]
——不饱和聚酯(UP) [3907 91]
——聚乙烯对苯二酸酯(PET) [3907 60]
——聚丁烯对苯二酸酯(PBT)
——透明/一般用途聚苯乙烯[3903 11]
——丙烯腈甲基丙烯酸甲酯共聚物(AMMA)
——交联聚乙烯(VPE)
——高耐冲聚苯乙烯
——聚丙烯(PP) [3902 10]
——高密度聚乙烯(HDPE)[3901 20]
——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3903 30]
——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3906 10].
混合物或者物品的塑料材料若镉的质量百分含量(以镉元素的含量计)等
于或者大于0.01%,不得投放市场。
2. 不得用于涂料[3208] [3209].
8 / 18
若涂料中含有10%以上的锌,则涂料中镉的质量百分含量不得等于或者超
过0.1%。
使用镉含量等于或者超过 0.1%涂料的物品,不得投放市场。
3. 任何情况下,1、2 条不适用于出于安全因素而使用含镉混合物着色的物
品。
4. 第 1 条的第二小段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由 PVC 废料生产的混合物,下文称为“回收PVC”
——用于下述用途的镉含量不超过 0.1%的回收PVC:
(a) 建筑用型材和刚性薄板;
(b) 门,窗,百叶窗,墙,窗帘,围墙以及屋檐;
(c) 甲板和阶梯;
(d) 电缆管道;
(e) 非饮用水管道,若回收PVC 用于多层管道的中层,并且外层采用符合
第1 条要求的新PVC。
供应商应确保含有回收 PVC 的混合物以及物品在首次置于市场之前,标
识有清晰易读持久的“含回收PVC”标志,或者采用如下图形标识:
按照法规69 款规定,第4 条的镉限量值将在2017 年12 月31 日之前重新
讨论。
5. 本法规中,镉电镀指金属表面上任何形式的金属镉沉积或涂饰。镉电镀物
品或物品成分不可用于以下用途:
a) 用于以下用途的设备和机器:
— — 食 品 生 产 : [8210] [841720] [841981] [842111] [842122] [8422]
[8435][8437][8438] [847611]
——农业:[841931] [842481] [8432] [8433] [8434] [8436]
——冷藏和冷冻[8418]
——印刷和书籍装订[8440] [8442] [8443]
b) 用于生产以下物品的设备和机器:
——家用制品:[7321] [842112] [8450] [8509][8516]
——家具:[8465] [8466] [9401] [9402] [9403][9404]
——卫生用具:[7324]
——中央空调及中央供暖设备[7322][8403][8404][8415]
在任何情况下,不管其用途和最终目的,电镀镉的物品或物品的成分,当
用于a)和b)中提及领域的物品中时,不得投放市场。
6. 第 5 项规定也适用于以下a)和b)涉及的领域/用途镉电镀物品或物品成分,
以及b)中涉及的领域生成的物品。
a) 用于生产以下物品的设备和机器:
——纸和纸板[841932] [8439] [8441]
9 / 18
——纺织品和服装[8444][8445][8447] [8448] [8449] [8451] [8452]
b) 用于生产以下物品的设备和机器:
——工业加工设备和机器[8425][8426] [8427] [8428] [8429] [8430] [8431]
——公路与农用车辆 [第87 章]
——铁路或汽车公司的运输工具[第86 章]
——船舶[第89 章]
7. 但是,第 5,6 项的限制不适用于:
——用于航空的,太空的,矿产开采的,近海的和核能的物品和物品成分,
因其用于公路与农用车辆,铁路和汽车公司的交通工具和船舶等,需要较高
的安全标准和设施。
——处于安全设备可靠性的考虑,用于任何用途的电气插头。
由于镉及其化合物的更安全替代品的知识与技术的发展,欧盟将与成员国
磋商后,根据本法规第113(3)所规定的程序定期对现有法规进行评估。
8. 钎焊填料中,镉的质量百分含量不得等于或者超过0.01%。
本条中钎焊指在450°C 以上使用合金的连接技术。
9. 第8 条不适用于防御工事、航天用途以及出于安全因素而使用的钎焊填
料。
10. 质量百分含量等于或者超过0.01%的以下物品不得置于市场:
(i)用于制造珠宝首饰的金属珠子及其他金属部件;
(ii)首饰、仿制首饰以及发饰,包括:
——手镯,项链,戒指;
——穿刺首饰;
——腕表,腕戴;
——胸针,袖扣。
11. 第10 条不适用于2012 年1 月10 日之前投放市场的物品,或者到2012
年1 月10 日为止超过50 年的首饰
43. 偶氮染料
1.由一个或多个偶氮基团还原裂解产生的偶氮染料,它会释放出一个或几个本
法规附录8 列出的芳香胺。根据附录9 列出的检测方法,其在成品或者是已
染色部分中达到可检出限(即:大于30×10-6),则不允许用于可能会与人类
皮肤或口腔有直接或长期接触的纺织品及皮革制品,例如:
——服装,床上用品,毛巾,假毛发,头套,帽子,尿布以及其他卫生用品,
睡袋。
——鞋靴,手套,手表表带,手提包,钱夹,公文包,椅套,可挂在颈部的
挂包;
——布或皮革制玩具及已布或皮革作为服装的玩具;
——面向最终消费者的纱线和其他纤维制品。
2.此外,第1 段中所提出的纺织品和皮革制品,除非它们满足其中所提的要求,
否则不允许投放市场。
3. 包括在本法规附录9“偶氮染料列表”中的偶氮染料,不允许投放市场或
以质量分数超过0.1%的物质或混合物组分的形式用于纺织品和皮革的染色。
51. 邻苯二甲酸盐
DEHP, DBP, BBP
1. 不可作为玩具或儿童物品的物质或制备的成分,假如该物质或制备的成分
浓度大于塑料材料中的0.1% (重量百分比)。
2. 玩具或儿童照护成品所含邻苯二甲酸盐 (phthalate)浓度高于塑化物质之
0.1% (重量百分比)者不得投放市场。
3. 委员会应于2010 年1 月16 日前,依据新的物质和替代品的科学信息评估
相关规定,并据以进行修正。
4. “儿童物品”这个词条的意思是关系到帮助儿童睡眠,儿童玩耍,儿童卫
生保健,及食物摄取,或者是儿童吮吸的任何产品。
52. 邻苯二甲酸盐
DINP, DIDP, DNOP
1. 不可作为儿童可置于口中之玩具或儿童物品的物质或制备的成分,假如该
物质或制备的成分浓度大于塑料材料之0.1% (重量百分比)者。
2. 玩具或儿童照护成品所含邻苯二甲酸盐 (phthalate)浓度高于塑化物质之
0.1% (重量百分比)者不得投放市场。
3. 委员会应于2010 年1 月16 日前,依据新的物质和替代品的科学信息评估
相关规定,并据以进行修正。
4. “儿童物品”这个词条的意思是关系到帮助儿童睡眠,儿童玩耍,儿童卫
生保健,及食物摄取,或者是儿童吮吸的任何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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