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正义是相对于实质正义而言的,强调的是法律制定过程中 *** 作规则的公平。它更强调诉讼过程的平等,对诉讼规则的恪守,以及诉讼规则体现出的形式上的合理性。
没有程序正义就没有实质正义
第一,程序正义是实质(或实体)正义的前提和基础。没有程序的正义,就一定没有实质的正义或者实体的公正。
第二,程序正义本身是司法公正的有机组成部分。司法的终极目标是司法的公正,司法的公正绝不单指结果的公正,还应包括诉讼过程的公正。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共同构成司法公正的有机整体。司法是一个过程,这里的实体是过程的结果,司法过程是否公正对于整个司法是否公正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一、讲诚信。诚信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立德之基。对于我们教师,应该发扬诚实守信的优良作风,多一点实干精神;少一些脱离学生和家长,背弃誓言,多一点相信学生,认真务实地履行自己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在党旗下的誓言和许下的种种诺言。当前,我们不仅要继续深入贯彻学习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同时,更不要忘了诚信——这个从我们的祖先就传下来的美德。教师讲规矩守纪律心得。对于我们教师,应该建立起对学生的诚信,让学生相信教师,建立起互相信任的关系,只有互相信任,才能做好教育学生的工作。因此,我以后要讲诚信,就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二、懂规矩。"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是句俗语,常强调做任何事都要有一定的规矩、规则、做法、否则无法成功。当今社会,是一个讲规矩的社会,任何一个群体、集团,大到国家,小到一个家庭都有自己的规矩,国家有有法律法规,村有村规民约,学校有校规,一个家族,也有自己的族规。如"不拿百姓一针一线,是我们党纪律严明军队的老规矩。
人是社会的一个细胞,任何一个人都处在社会的群体中生存、发展,因此,都必须遵守所在群体的规矩。作为一个人民教师,在工作中更加要做好懂规矩,在工作上来讲一定要按校纪校规来办事。教师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立足于让学生耳濡目染,做事要守规矩。
三、守纪律。有了想干事的良好愿望,具备了会干事的基本素质,怎样才能干成事、干好事、不出事?就是要讲程序、懂规矩、守纪律。讲程序,对上对下,对内对外,要严格按照约定俗成的工作流程办事,分清轻重缓急,不以事小而不为,不以事杂而乱为,不以事急而盲为,不以事忙而怕为,切不可乱了章法。守纪律,就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组织原则,照章办事,找准位置,帮忙不添乱;就是要懂得人情事故,知大小、明荣辱、辨是非,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
1、定义上的区别
法律思维:是一种特殊思维,它指职业法律群体根据法律的品件对人的思维走向进行抽象、概括所形成的一种思维定势,是受法律意识和 *** 作方法所影响的一种认识社会现象的方法。
法治思维:就是将法治的诸种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是一种以法律规范为基准的逻辑化的理性思考方式。
2、使用范围的区别:
法律思维:往往更侧重于强调一种职业化的思维方式,为法律职业者所掌握运用。
法治思维:更侧重于强调一种治国理政的思维方式,是为执政者或者公权力的执掌者掌握运用的思维方式。
3、引申寓意的区别:
法治思维:蕴含着价值意义上的思考判断。
法律思维:必须贯穿以人为本或者人权的基本价值标准。
扩展资料:
法治思维是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的准绳,包括:
1、法治思维是规则思维。法律实际上是一种规则。法律规则具有明确性、稳定性和可预测性,可以为人们提供基本的行为准绳。有了这种法律思维,人们对于自己乃至他人的行为及其法律后果就有了稳定的预期,便会依此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调整和规范。规则思维要求制定良好的法律,并贯彻它、遵守它。
2、法治思维是平等思维。法律的一个重要价值取向是平等,即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平等思维要求每一个人都抛弃特权思想,自觉将自己置于法律的监督和制约之下。
法律的制定需要贯彻平等原则,不允许个别人或个别集团将自己的特权法制化;法律的实施更要落实平等原则,任何人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不得有法外特权。
3、法治思维是权力受制约思维。权力受制约思维要求制定科学的制度机制,使权力得到制约,使权力行使具有明确边界。依据法治思维,权力体制与机制必须保证权力在相互制约的前提下相互配合。
4、法治思维是程序思维。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重要保证。程序思维要求分析问题特别是处理问题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遵循规律,为公权力的行使设立科学、合理的程序,并确立违反程序的制裁性后果,从而防止破坏法定程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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