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网络具有哪些组成要素和属性? 空间网络是哪些重要元素组成

空间网络具有哪些组成要素和属性? 空间网络是哪些重要元素组成,第1张

1、网络空间组成四要素。通信线路和通信设备、有独立功能的计算机、网络软件支持、实现数据通信与资源共享。

2、在计算机领域中,网络就是用物理链路将各个孤立的工作站或主机相连在一起,组成数据链路,从而达到资源共享和通信的目的。

3、凡将地理位置不同,并具有独立功能的多个计算机系统通过通信设备和线路而连接起来,且以功能完善的网络软件(网络协议、信息交换方式及网络 *** 作系统等)实现网络资源共享的系统,可称为计算机网络空间。

积极防御、综合防范是我国网络社会治理的方针。

互联网治理四原则:

尊重网络主权、维护和平安全、促进开放合作、构建良好秩序四原则。

具体如下:

1、尊重网络主权:

网络空间虽然是一个虚拟世界,但掌握这个虚拟世界的却是实实在在的人和相关国家的相关机构。和现实世界一样,避免不了一些网络技术较为成熟和发达的国家,会在网络世界中侵占他国的利益和安全,诸如斯诺登事件等,极大地侵害了所涉国家的网络主权。因此,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必须充分尊重每一个国家的网络主权。

这就首先需要世界各国达成共识并遵循:每一个国家在信息领域的主权权益都不应受到侵犯,互联网技术再发展也不能侵犯他国的信息主权。国际社会只有遵循这个前提和基础,本着相互尊重和相互信任的原则,才能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

2、维护和平安全:

没有一个相对稳定和平的网络环境,互联网的发展就无从谈起。如果网络上没有和平安全,就永远会是少数国家和少数人的游戏。现实世界中的强权政治一样会在网络世界弥漫,网络将会成为一个藏污纳垢的世界,不但不能够带动全球各国的互联网经济,更会使网络成为某些霸权主义侵犯和损害他国的工具。

相信没有一个国家愿意自己国家的网络被他国控制,没有一个国家愿意自己国家的网络成为违法犯罪的温床。

因此,在信息领域不应该有双重标准,各国都有权维护自己的信息安全,不能自己安全而不顾他国安全更不能牺牲他国安全谋求自身所谓绝对安全;此外,世界各国应该根据相关法律和国际公约,对利用网络空间进行的黑客攻击、商业窃密以及恐怖、*秽、贩毒、洗钱、赌博等犯罪活动,予以坚决打击。一个安全稳定繁荣的网络空间,对世界和平发展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3、促进开放合作:

网络是个开放的虚拟世界,更是个包容的虚拟世界。它允许不同的思想和观点在这里碰撞,更允许人们在这个虚拟世界中充分利用网络来达到发展经济,网络金融、电子商务、远程医疗等等也都只是使用了网络功能很小的一部分,网络领域的很多作用还有待于全球各国共同挖掘。因此,加强合作才是根本出路。

中国在加强网络合作方面一直走在全球的前列,例如从2014年开始的世界互联网大会,就为全球各国加强网络运用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合作平台。国家实施的“互联网+”计划,更是中国在互联网运用方面为全世界探索出来的新经验新方法。只有强化合作、促进开放、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才能使各国和世界人民搭乘信息时代的快车、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

4、构建良好秩序:

网络空间和现实世界一样,只要自由不要秩序,必然乱麻一团。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保障。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同样要讲法治。要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就必须依法构建良好网络秩序。

中国在构建网络良好秩序一直没有停止过探索,从“七条底线”、“四有好网民”到“微信十条”、“帐号十条”以及《网络安全法(草案)》等等,通过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确保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这对全球互联网治理是个重要的借鉴。

只有依法治理,同时加强网络伦理网络文明建设,才能人类文明优秀成果滋养全球网络空间、修复网络生态,完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

网络空间安全专业简称“网络安全专业”,主要以信息构建的各种空间领域为主要研究对象,包括网络空间的组成、形态、安全、管理等。该专业致力于培养“互联网+”时代能够支撑和引领国家网络空间安全领域的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系统掌握网络空间安全的基本理论和关键技术,能够在网络空间安全产业以及其他国民经济部门,从事各类网络空间相关的软硬件开发、系统设计与分析、网络空间安全规划管理等工作,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宽广的国际视野、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拔尖创新人才和行业高级工程人才。

网络安全专业是2015年新设立的专业,作为新兴专业,网络安全专业网络安全专业就业前景怎么样?有哪些就业去向?

一、就业工作岗位众多

网络安全专业毕业生就业的岗位较多,可以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通信、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电子政务等领域从事相关工作。也可以在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电信、传媒等行业等从事信息安全产品的研发、信息系统安全分析与设计、信息安全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安全教育以及信息安全管理等工作。

具体的工作职位除了信息安全工程师、信息安全咨询师和系统安全管理员外,通过参加职业资格考试,获得相应资格证书之后,可以担任诸如通讯工程师、软件开发工程师、软件测试工程师、信息系统分析师等职务。

二、就业领域前景广阔

十四五发展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建设网络强国,全面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这是国家从战略高度把网络建设上升到了一个顶尖层面。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将更加深入千家万户,融入到社会生活和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在未来,无论是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还是在传统计算机科学技术领域,网络安全是始终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网络安全产业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正是由于网络安全人才缺口很大,所以网络空间安全专业才会于2015年设立,并且设立之后,在一大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其他重点院校建立了研究生专业研究方向。

因此,网络安全专业的就业前景十分广阔,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朝阳行业,也是为数不多的职业寿命很长的计算机类工种。

三、职业发展空间较大

从网络安全专业的主干课程来看,包括程序设计与问题求解、数据结构与算法、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导论、密码学、网络安全技术、计算机病毒与防范、 *** 作系统课程设计、信息安全课程设计等内容。可见该网络安全专业的技术性很强,具有鲜明的专业特点,是一门能够学到真正技术的工科类专业之一。因此,在职业发展上,网络安全专业除了就业岗位众多之外,由于专业技术性较强,在工作单位将处于技术核心骨干地位,职业发展空间很大。通过努力,可以从基层技术员上升到具有一定级别的技术管理人员。

四、职业增值潜力很大

如前所述,网络安全专业具有很强的技术特性,尤其是掌握工作中的核心网络架构、安全技术,在职业发展上具有不可替代的竞争优势。随着个人能力的不断提升,所从事工作的职业价值也会随着自身经验的丰富以及项目运作的成熟,升值空间一路看涨。这也是为什么技术性专业受到广大学子欢迎的主要原因。从某种程度上说,在网络安全领域,跟医生一样,也是越老越吃香的岗位,因为技术愈加成熟,自然工作会受到重视,升职加薪则是水到渠成之事。

网络心理学

 网络心理学是一个新兴的网络名词。那么什么是网络心理学呢下面就随我一起去阅读网络心理学,相信能带给大家启发。

 

 一、网络:作为心理与行为存在的“第三空间”

 工具的使用对于人类进化的作用从来都是哲学家和进化研究者们在探讨人类文明进步的动力时最重要的主题。互联网可以说是人类历史上影响最复杂前景最广阔的工具,它因而远远超越了作为人类工具的意义和价值。它不仅全面改变了个人的行为方式,而且深刻改变了人际互动和群体行为的组织方式。

 互联网全面超越了人类传统的工具,表现在其共享性、智能性和渗透性。互联网的本质作用体现在个人思想和群体智慧的交流与共享;互联网对人类行为效能影响的根本基础在于其智能属性,它能部分替代人类完成甚为复杂的信息加工功能;互联网对人类行为之所以产生如此广泛的影响,在于其发挥作用的方式能够在人类活动的各个领域无所不在地渗透。

 法国当代哲学家贝尔纳·斯蒂格勒在其名著《技术与时间》中,从技术进化论的角度提出了一个假说:“在物理学的无机物和生物学的有机物之间有第三类存在者,即属于技术物体一类的有机化的无机物。这些有机化的无机物贯穿着特有的动力,它既和物理动力相关又和生物动力相关,但不能被归结为二者的‘总和’或‘产物’。”。在我们看来,互联网正是这样一种“第三类存在者”。互联网首先依存于计算机和网络硬件,但是其支撑控制软件与信息内容的生成和运作又构成自成一体的系统,有其自身的动力演化机制。所谓的“网络空间”, 就是介于物理空间和精神空间之间的“第三空间”。

 心理学深入互联网,正是要探索这个第三空间中人的心理与行为的存在方式和演变规律。随着互联网技术和应用的迅猛发展,网络心理学正处在迅速的孕育和形成过程中,并且必将成为心理科学发展的一个创意无限的重要领域。技术的发展已经使得网络空间从文本环境转变为多媒体环境,从人机互动转变为社会互动,使它成为一个更加丰富多彩的虚拟世界。在第三空间这个新的社会环境和心理环境中,一定会衍生出反映人类行为方式和内心经验的新的规律,包括相关的生理反应、行为表现、认知过程和情感体验。

 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之后,手机、平板电脑等个人终端和网络覆盖的普及带来了时间和空间上的便利性,人们在深层的心理层面上很容易将网络空间看做是自己思想与人格的延伸。伴随着网络互动产生的放大效应,人们甚至会感到自己的思想与他人的思想可以轻易相通,甚至可以混合重构为一体。个人思想之间的界线模糊了,融合智慧正在成为人类思想史上新的存在和表现形式,也正在改写人类的思想史。从人类众多生产生活领域中发生的人的行为模式的改变也将会是持续不断的。从人类行为规律的层面探索这种改变及其效果,这样的研究问题就像网络本身一样令人兴奋和充满挑战。

 二、网络空间的心理特性:行为重构的基点

 对个体的心理活动来说,网络空间的心理特性体现为基本的空间特性、时间特性、人际特性和自我特性,分别对应的就是网络空间的跨越性、非同步性、匿名性和去抑制性。从人的行为的属性来说,这四个特性也是网络与人的结合带来的人的行为的新属性,是在传统的环境和空间中所不具备的。这些新的特性是在网络环境下重新审视和分析人的行为结构的基点。

 跨越性

 网络跨越性体现在空间距离的跨越,空间距离因素对行为的影响力在网络空间被大大减弱。便利的多媒体在网络中的传递可以让人们跨越地理空间上的阻隔、物理的障碍进行互动和连接,包括信息分享和交换、商品交易和情感联结。这样的便利性一方面扩展了个体的生活广度,可以通过网络获得之前不太可能获得的商品、信息或者人际关系;另一方面,也改变着个体对自身与世界关系的定位,可以随时随地处理工作和生活相关事务让自我知觉的影响范围更大。因此,跨越性一方面使得个体不再局限于物理空间的分割,带来了极大的生活便利,另一方面也无形中扩大了个体的心理空间和行为范围。

 非同步性

 现实中的人际交往和互动,基本上是同步进行的。但是网络的一大特性正是提供非同步性的交流沟通,通过邮件、论坛、个人主页、博客甚至即时通讯工具来实现。非同步性交流虽然部分不够及时,但是却为个体提供了更多的可选择性和控制性。个体可以基于这一特性,随时终止或者开始沟通;同时,也给了个体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来选择回应的方式,而不必担心可能因慌乱而出错,带来人际损害;非同步性允许个体同一时间内开展多重社交,在沟通中感受到更多的可控性和自主性。更重要的是,非同步性以网络存储技术作为基础,能以多种形式的大数据形成巨量的群体智慧。个体在心理上可以随时面对群体智慧的存在,提取信息或者贡献自己的创造。非同步性使得个体与人类智慧活动的关系得以改变,对于人类智慧的进化发展和文明活动的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匿名性

 匿名性是指个体在网络空间里可以隐匿自己的个人特征,包括性别和身份信息、外貌特征甚至人格倾向,体现了人际互动的一种新的行为方式特点。个体在网络空间中可以随意变换自己的个人特征,也可以控制何时及多大程度上表露自己的人格信息。网络的匿名性对于处于自我认同发展期的青少年尤其具有吸引力,使青少年能够利用网络来进行自我认同实验,有助于其自我认同的探索和获得。同时,这样的特性对于那些在现实中因外在特征受到限制的人可以有选择性地呈现,从而促进关系的建立。

 去抑制性

 根据Zimbardo的研究,抑制可以被定义为一种受自我意识、对社会影响的察觉和对公众看法的担心所约束的行为。根据这个定义,去抑制可以被描述为这些因素的缺乏;或从相反的角度,去抑制可以被视为公共意识的减弱,这将导致降低对他人看法的关注。而网络环境中的匿名技术和行为方式就会带来“去抑制效应”。这种特性的影响可能表现为两种方向:一是人们可能会利用它表现令人不快的举动或情绪,通常是辱骂他人或者实施网络欺负等行为;另一种情况是它可能让人们诚实而开放地面对某些个人问题,而这些问题在面对面的交流中是无法讨论的。由于去抑制性的影响,个体在网络中就可能发表一些较为奇怪和独特的言论、呈现出比较标新立异的装扮、分享独特见解或者经历,甚至分享自己的生活等。这种网络上的“晒”和“秀”的展示性已经成为网络行为的一个特点。

 网络空间的上述四种心理特性,可以用作描述网络行为的基本维度。当一个行为置于这个属性体系之中,我们可以更清晰地看到网络中行为的特点和差异,更深入地理解网络中行为的相互联系。

 三、网络心理与行为研究的类型:行为研究体系的重构

 Gosling和 Mason将心理学中的互联网研究分为三类:(1)转换性研究,指将传统的心理学研究方法应用到互联网上,如在线调查;(2)现象性研究,指由网络激发的行为或者基于网络的行为,如网络欺负;(3)新兴类研究,指使用新的方法来研究已有的主题,如谣言。这种分类可以清晰地看到互联网对心理学研究的价值,特别是方法价值。

 从更宏观的角度来看待互联网与心理学研究的关系,可以将网络心理学的研究分为三种类型:基于网络的研究、源于网络的研究和融于网络的研究。这种分类其实是以互联网为依据对人的行为范畴的一种重构。“基于网络的研究”是指将网络作为研究人心理和行为的工具和方法,作为收集数据和测试模型的平台,如进行网上调查、网络测评等。

 “源于网络的研究”是指将网络看做是影响人的心理和行为的因素,是依据传统心理学的视角考察网络使用对人的心理和行为产生了什么影响。网络是人类行为演化过程中全新的影响因素,能够全方位地影响人的行为,从基本的语词加工机制再到群体智慧的无限可能性,网络正在改变着人类行为进化的进程。源于网络的研究正是要探讨这种网络改变行为的机制。

 “融于网络的研究”是指将网络看作是一个能够寄存和展示人的心理活动和行为表现的独立空间,来探讨网络空间中个人和群体的独特的心理与行为规律,以及网络内外心理与行为的相互作用,这类研究内容包括社交网站中的人际关系、体现网络自我表露风格的“网络人格”等。

 以上这三类研究从不同的出发点和行为层面对网络和行为进行了重构。这样一个行为重构的研究体系,能有助于更系统深入地探讨行为在网络时代中的不同属性和特征。

 四、发展中的网络心理学:行为重构的领域实践

 网络心理学,是指对互联网使用中人的心理和行为规律进行研究的心理学领域或心理学分支,从网络心理学诞生之初至如今的蓬勃发展,网络心理学对行为的界定和重构经历了一个不断修正的过程。

 1984年,Sherry Turkle出版了Second Life:Computers and the Human Spirit,可以算是首次系统提出对计算机技术和人类关系进行探讨的学术著作。此后,Elwork 和Gutkin提出计算机时代的行为科学研究,一系列研究进一步探讨了相关的研究方法,研究领域也有所扩展,从教育心理、信息加工、到情绪管理和心理健康领域,均有涉及。1985年,《Computers in Human Behavior》杂志创立,开始发表计算机、网络与人类行为相关的研究论文,这标志着学术界对网络心理学的重视和认可。

 时至今日,已经有超过20种学术期刊发表网络心理与行为的相关论文,年发表量数以千计,其影响力也在不断攀升。Yan 和Zheng用个体生命发展阶段来比喻网络心理学的发展,认为目前的网络心理学正处于“青少年”阶段。其原因为:一方面,这一领域在过去的二十多年“儿童期”期间,已经发展出了基本知识和方法论基础,具备了从儿童期过渡到青少年的基本能力;但另一方面在智力上还没有完全成熟,还没有被广泛认可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分支,在未来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前景。

 在所有网络心理学的研究主题中,有些研究主题格外受到了研究者和社会大众的关注,其中包括(1)网络成瘾、网络欺负等因为网络的迅速普及而出现的新型问题行为,由于其在年青一代中的发生率较高、可能存在独特的发生机制而引起研究者、教育工作者和临床工作者的关注;(2)网络社交、网络游戏、网络交易、网络色情等受欢迎的网络功能使用行为,由于其庞大的使用群体、巨大的市场收益和产业链条以及潜在的高危成瘾倾向,是目前网络使用行为中最受关注的行为,从其行为特点到对个体的影响,均有涉及;(3)网络情境下的教与学,不但使传统的教学互动得以扩展,并且发展出多种新型的在线学习方式,那么网络中的教与学的过程存在哪些独特的特征、如何最大化实现网络教与学的效果、哪些因素可能会促进学习等问题均引起了研究者和教学实践者的兴趣;(4)利用网络平台积极拓展现有的心理学服务社会的功能,包括如何将传统的心理咨询借助于网络平台使更多人受惠、如何将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结合使得心理健康教育和干预的效果最大化等问题均成为研究热点。

 国内网络心理学的研究起步较晚。2011年,我国首个青少年网络心理与行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在华中师范大学通过筹建论证。中国心理学会已经正式筹建“网络心理学分会”。目前,网络心理学的研究已经成为了我国心理学研究的新的热点分支。

 五、网络心理学的挑战与机遇

 两方面的需要使得网络心理学研究充满了活力。一方面,已有的心理科学知识运用于网络环境时需要经过检验和改造,传统的心理学知识和技术可以得到加强和改进;另一方面,人们的网络行为表现出一些不同于现实行为的新的现象,需要提出全新的心理学概念与理论来解释,形成新的理论和技术体系。

 网络心理学的研究内容需要与传统心理学深度融合

 网络心理学与传统心理学研究之间的关系问题是网络心理学研究的一大挑战。一方面,诸多传统心理学的研究主题、研究方法和范式都可以移植到网络心理学的研究之中,为网络心理学提供大量的研究课题和方法基础。另一方面,这些传统的研究主题在网络中具有其独特的特点和意义。相应研究变量的测量以及对个体发展和适应的影响也存在差异。以网络欺负为例,传统欺负存在明显的以强凌弱的特点,欺负者与被欺负者都存在于特定物理空间,比较明确。而网络欺负与被欺负者之间的强弱关系变得更加模糊,而且被欺负者可能并不知道欺负者是谁,一个被欺负者甚至可以受到成百上千的人欺负。同时由于网络的匿名性和广泛传播性,网络欺负的影响可以在短时间内对被欺负者及其家庭造成重大影响。

 因此,不能简单地把传统的研究主题和变量移植到网络之中,研究变量的测量、数据的收集、变量的特点和影响后效、网络中相应变量的独特意义和价值都值得认真探索和思考。根据现有网络心理学的研究主题、文献和方法,对于网络心理研究与传统心理学研究的关系问题,以下几个方面可能需要深入探讨。

 首先,网络心理变量是否具有独特的“网络”属性和特点。其次,网络心理变量与传统心理相应变量有何关系。再次,网络心理主题和变量的测量是否可靠可信。最后,网络心理变量的独特价值和意义是什么在传统的心理变量和研究主题之外,是否能够进一步挖掘和发现网络中独特的研究主题

 总之,应该在厘清网络心理主题和变量的核心内涵的前提下,深入挖掘出网络的独特魅力和潜在特点及其影响。

 网络技术与行为主体的双重发展带来的行为复杂性和方法挑战

 网络技术日新月异,而不同年龄阶段的个体和群体作为行为主体也在成长中表现出变化和差异。互联网在全面地改变了当代人的生活的同时,也作为一种环境空间在塑造或改变年青一代的成长。从出生时就在网络环境中并伴随着个体的成长一直使用网络的群体被称为“数字土著”,而成长到某一个阶段才开始使用网络的群体被称为“数字移民”。不同群体在这样的环境中的行为塑造程度和模式也会随之不同。因此,探讨随着网络的改变,网络中人的心理和行为的改变和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意义。

 网络本身的进化给人们带来了不同的影响。在网络没有如此普及之前,个体可能会在网络这种新的“虚拟”平台去建构一个不一样的自我,而且个体线上和线下的社交圈的重合度不大,这也为个体的网络身份和人格的探索和提升提供了便利。但随着网络普及率的逐年提升,线上与线下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对大部分个体而言,线上交往可能只是其线下交往的扩展和延伸,个体可能不再寻求在网络中再建立和塑造与线下不同的人格和身份认同。因此,随着网络的发展和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个体的自我呈现和人格表达具有线上线下的统一性。

 网络对数字土著和数字移民的影响或许存在差异,对“60”后到“00后”不同年代的网民的影响也不尽相同。社会文化理论认为个体的发展是通过文化提供的工具实现的。不同朋辈受到各自年代的社会文化的影响,对于网络技术作为一种工具的依赖和使用存在明显的差异。比如有研究发现,随着年龄增长,人们的网络社交圈子逐渐缩小,老年人社交网站上的朋友数量明显少于年轻人;同时老年人社交网站上绝大部分的人都是现实中的朋友,而年轻人社交网站中的朋友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陌生人或者不那么熟悉的人。比较不同朋辈的网络使用的差异及其对他们发展和生活适应的影响是网络心理学领域一个亟待深入的主题。

 同时,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人们使用网络的方式也在发生变化。在某种程度上,一些早期(如十年前)的研究结论或许并不适合如今的研究状况,甚至可能与目前的研究结论截然相反。以社交网站的使用为例,早期的使用者可能用社交网站建立了很多新的人际关系,但总的来说,社交网站中的朋友并不算太多,个体并没有因为在社交网站中的投入而忽视线下的社会交往。因此,社交网站的使用可能降低了个体的孤独感,提升了其幸福感。但是随着社交网站在人们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很多人使用社交网站可能变得比较被动,并因为线上的社会交往忽视了线下关系的建立和发展,从而社交网站的使用可能会降低个体的幸福感。因此,对于早期的研究结论并不能盲目迷信,对于现在的研究结论是否能够推广到几年之后也应保持谨慎。这是网络心理学所面临的知识生命周期的一大挑战。而对于网络心理学领域的一些矛盾的结论,或许也可以从网络技术本身发展的角度给予分析和解释。

 网络心理学发展面临研究伦理的挑战

 心理学研究大多以人为被试,研究的伦理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也有颇多争议。而网络心理学研究中的伦理问题更是本领域研究的一大挑战。一方面,网络平台的环境和实验控制更低、参与者身份更难确认等问题,带来了一系列的伦理难题。另一方面,网络空间逐渐成为维系国家和社会正常运转的重要基础设施,已成为陆地、海洋、天空、太空之外的第五维国家安全领域,针对网络空间的攻击、破坏、窃密、感知等活动的影响越来越大,网络空间安全已经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如何在不影响网络网络文化安全和网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大规模的网络数据分析和研究也是网络心理学面临的伦理挑战。

 与此同时,大数据已经成为当下包括心理学在内的信息科学相关领域的热门词汇。正因为大数据与个体行为息息相关,这也使大数据发展到了与公民的隐私保护需求相抵触的阶段。在大数据与隐私的博弈中,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问题与经验而未雨绸缪,在大数据滥用成灾之前以权衡大数据发展与隐私保护的前提下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与控制。作为科研工作者,虽然所得的数据仅用于研究,但是仅用于研究显然不是绿色通行证。网络大数据的庞杂给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挑战,哪些数据可以开放和共享,哪些数据不能用于研究都需要有明确的规定和管理的办法。

 信息和网络技术带来的网络心理研究机遇

 互联网应用敏感地反映了新兴的技术手段的变化,同时也在不断地形成心理与行为新的表现形式。大数据和智能手机正在成为影响未来网络心理学研究的两大工具。大数据的存在,使得心理学对实体样本数据的依赖得以减轻,并能够更加客观地呈现个体的心理与行为规律,甚至可以从一个更高层面对已有结果进行提取和组织。而智能手机的传感功能能够侦探周围的环境(噪音,光线,周围的其他人员),记录下个体在线以及离线时的行为,提供及时的自动调节。这能够平衡网络大数据的偏差,并实现评价的流动性的期望。在个体行为的连续性和群体行为的大规模属性研究方面,大数据和移动互联技术给心理学和整个社会科学带来了重大的机遇。

 网络心理学的瓶颈与创新

 纵观国内外,尤其是国内的网络心理研究,存在比较明显的瓶颈,具体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研究主题较为狭窄。在国际网络行为研究领域,Facebook Psychology几乎占据了网络心理学的“半壁江山”。对于国内来说,网络成瘾一直是网络心理领域最活跃、最多产的主题。对于这些领域的广泛关注部分说明了其本身的重要性和社会的关注程度,广泛深入的研究无可厚非,而且这两个领域仍然有很大的研究空间去拓展。但网络心理领域研究主题的多样性体现不够,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开拓。

 其次,价值取向较为单一。大量研究者主要关注网络媒体对青少年发展的负面影响(如网络成瘾、网络欺负等),少有研究去探索网络的积极价值和意义。网络对人类的影响是一把双刃剑,有利就有弊,有积极的影响就有消极的后效。研究者应该从更加客观的视角探索网络的两面性。

 最后,网络心理学随着互联网和计算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发展,技术的发展速度较快,但研究的更新节奏相对较慢,目前网络心理学的研究存在明显的滞后性。这虽然受到客观环境和条件的限制,同时也对网络心理学的研究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网络心理学的研究者一方面要关注当下的网络热点话题和主题,还要留意未来几年可能会变得更加突出的主题或媒体平台,尽量实现“意识和技术的共同进化”。当然,一个更高的要求是网络心理学的研究者可以尽可能地从互联网的发展中抽取出一些不变或少变的元素,探讨这些元素对人的心理和行为的影响。

 互联网的本质作用体现在个体思想和群体智慧的交流与共享。互联网对人类行为效能影响的根本基础在于其智能属性。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人们社会生活的诸多层面都将得到巨大改造,网络将进一步渗透到人类生活的各个层面和领域。这些方面,都是网络心理学创新性研究的基础,也是未来努力的方向。集体智慧在网络中的形成机制、网络资源共享的心理动因、网络经济行为的数学模型、网络搜索关键词与人格表达、网络智能与人的智力发展等主题应该得到进一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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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大主权领域空间是网络空间。出处如下:

2014年5月22日,由中国通信学会通信安全技术委员会主办的“2014年中国通信安全大会(CSC2014)”在北京顺利召开。

“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中国工程院沈昌祥院士在会上指出,网络空间已经成为陆、海、空、天之后的第五大主权领域空间,也是国际战略在军事领域的演进,对我国网络安全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我们应积极应对,加快建设我国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捍卫我国网络安全国家主权。

“面临日益严峻的国际网络空间形势,我们要立足国情,加强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加快制定并出台我国网络安全战略,坚持纵深防御,构建牢固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为我国建设成为世界网络安全强国而努力奋斗!”

网络空间介绍:

网络原指用一个巨大的虚拟画面,把所有东西连接起来,也可以作为动词使用。

在计算机领域中,网络就是用物理链路将各个孤立的工作站或主机相连在一起,组成数据链路,从而达到资源共享和通信的目的。

凡将地理位置不同,并具有独立功能的多个计算机系统通过通信设备和线路而连接起来,且以功能完善的网络软件(网络协议、信息交换方式及网络 *** 作系统等)实现网络资源共享的系统,可称为计算机网络空间。

-网络空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的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1月7日发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详细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明游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

  第四条

  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网络安全战略,明确保障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提出重点领域的网络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

  第五条

  国家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

  第六条

  国家倡导诚实守信、健康文明的网络行为,推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采取措施提高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水平,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促进网络安全的良好环境。

  第七条

  国家积极开展网络空间治理、网络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网络治理体系。

  第八条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雹槐滑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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