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在您的示例中,
q.remove(y)将删除第一次与相等的对象
y。然而,类的方式
A定义,你不应该†曾经有一个变量比较平等的
y-与也必将为同任何其他名称的例外
y情况。
文档的相关部分在这里:
如果
__cmp__(), __eq__() or __ne__()未定义任何 *** 作,则按对象标识(“地址”)比较类实例。
因此
A实例的比较是通过身份(在CPython中实现为内存地址)进行的。没有其他的对象都可以有一个身份等于
id(y)以内
y的一生,即用于
只要你坚持一个参考
y(你必须,如果你打算从列表中删除它!)
† 从技术上讲,在其他存储位置比较相同的对象仍然是可能的-
mock.ANY就是这样的例子。但是这些对象需要重写其比较运算符以强制执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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