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是ABAP OO设计模式设计模式原则的第一篇,面向对象包含以下六大原则:
- 开闭原则(Open Closed Principle,OCP)
- 里氏代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LSP)
- 依赖倒转原则(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DIP)
- 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ISP)
- 合成/聚合复用原则(Composite/Aggregate Reuse Principle,CARP)
- 最小知识原则(Principle of Least Knowledge,PLK,也叫迪米特法则)开闭原则具有理想主义的色彩,它是面向对象设计的终极目标。其他几条,则可以看做是开闭原则的实现方法。 设计模式就是实现了这些原则,从而达到了代码复用、增加可维护性的目的。
开闭原则具有理想主义的色彩,它是面向对象设计的终极目标。其他几条,则可以看做是开闭原则的实现方法。 设计模式就是实现了这些原则,从而达到了代码复用、增加可维护性的目的。
开闭原则
1.概念:一个软件实体如类、模块和函数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模块应尽量在不修改原(是“原”,指原来的代码)代码的情况下进行扩展。
2.模拟场景:在软件的生命周期内,因为变化、升级和维护等原因需要对软件原有代码进行修改时,可能会给旧代码中引入错误,也可能会使我们不得不对整个功能进行重构,并且需要原有代码经过重新测试。
3.Solution:当软件需要变化时,尽量通过扩展软件实体的行为来实现变化,而不是通过修改已有的代码来实现变化。
4.注意事项:
5.开闭原则的优点:
6.开闭原则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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