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等式的性质可知:等式两边同时乘以或除以同一个不为0的数,等式仍然成立;
2、等式两边同时平方,即等式两边同时乘以本身;
3、所以,等式依然成立。
等式两边同时平方:就是同时给两边平方。等式的两边同时乘一个相同的数,等式仍然成立。
若是不等式,两边都是正数,平方后,不等号方向不变;两边都是负数,平方后,不等号方向要改变。
等式的性质:
1、等式两边同时加上(或减去)同一个整式,等式仍然成立。
若a=b,那么a+c=b+c。
2、等式两边同时乘或除以同一个不为0的整式,等式仍然成立。
若a=b,那么有a·c=b·c或a÷c=b÷c(c≠0)。
3、等式具有传递性。
若a1=a2,a2=a3,a3=a4,……an=an,那么a1=a2=a3=a4=……=an。
这是等式和分数的性质。
等式的性质有三:
性质1:等式两边同时加上相等的数或式子,两边依然相等.
性质2:等式两边同时乘(或除)相等的非零的数或式子,两边依然相等
性质3:等式两边同时乘方(或开方),两边依然相等
分数的性质
分数的分子和分母同时乘上或除以相同的数(0除外),分数的大小不变。 这叫做分数的基本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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