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三不两直?

什么是三不两直?,第1张

应该是“三同时四不放过”。

三同时:

根据我国2015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四不放过: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责任人员未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深刻教育不放过;

(4)事故制定的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出处:

1975-04-07《 国务院关于转发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纪要的通知》“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2004-02-17国务院办公厅文件《 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2004]7号提出“ 四不放过”:对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国务院令第302号),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不两直指的是安监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方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

“四不两直”方式在领导下去容易抓到“活鱼”。“活鱼”就是第一手材料,就是基层的真实情况,就是事情的真相。

“活鱼”最大的价值就在于真实、真切、真凭实据,而这个“真”正是领导干部下基层要取的“真经”,因为它是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决策的最重要的依据和参考。

调研得来的情况越真实,做出的决策就越准确、越科学。反之,就越错误。焦裕禄就喜欢自己亲自下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抓“活鱼”,他把听别人汇报叫做“吃别人嚼过的馍,不香”。

扩展资料

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情况;

(二)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依法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情况;

(三)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开展行政执法、推动依法治理情况;

(四)生产作业现场用工组织、安全管理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五)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

(六)行政执法指令、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七)事故调查处理和吸取教训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四不两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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