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批示,下一级单位的领导官员,可能看到其直管领导的笔迹。再往下传达,就需要“抄清”。
中国并没有对“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和管理进行过统一规定,除了2002年和2004年国办发文要求加强对国务院领导批示件的管理和办理之外,地方各级领导的批示件都是各自定规。而上述两个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件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办理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件有关事项的通知》——并未公开。
扩展资料领导在正式打印的文件上签字之后,提交给行管部门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 呈报:是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
2. 抄报:是提交给上级非主管部门,但有工作关系。
3. 抄送:是给有工作关系的同级部门。
4. 通知:是下发给下级各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抄清
领导批示一般都是直接书写在请示或报告文件上,一些领导的笔迹潦草,不好辨认为了将领导批示下发,比如将领导批示形成一个文本,就是打出来,然后再下发。
抄报与抄送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抄报是把文件在主要报送主管部门的同时,向其他相关上级部门报知此事,方便今后的工作。
抄送是指把文件送与相关平级、下级部门,知会此事便于信息共同,利于以前工作的结果沟通,当前工作进展协调和今后工作信息的同步等。
2、受文单位不同
主送是指公文主要受文单位或者个人;抄报是发文单位除了主送单位以外的发文单位,多用来上级单位或不相隶属的更高的单位。
3、机关不同
抄报是向不隶属于自己部门的上级部门报知此事;抄送把文件送与相关平级、下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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