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斗相当于现在的12.5斤。
斗、斛均为容量单位旧时,十升等于一斗,十斗即一百升,等于一斛。
斤是中国和东南亚各国所用的各种重量单位,现代的斤按照各地使用习惯,与公制有如下换算,中国大陆1斤等于500克(g)。
古制换算
汉唐制度,一斛=10斗=100升=1000合=2000龠。宋代改制,以重量单位石为容量单位,一石=2斛=10斗,今废止。
秦汉时期,一升约180~220毫升。魏晋时期大幅增长,至隋唐辽宋时期,一升约600~660毫升。宋元时期继续增长,明初一升约1000毫升,此后也有增大现象。
一斗表示的是10升。斗和石头都是单位之间换算为10斗为1石。 而在汉代,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按此换算1石等于120斤,1斗等于12斤。因此,古代一斗相当于现在的12~13.5斤左右。
农村生产队的时候,给各家分粮食的时候,都是用斗的,因为粮食的比重不一样,所以在分什么粮食的时候,都会用秤称一下一斗粮食的重量,然后再去计算分到粮食的实际数量的,过去农村分粮都是毛粮的。
所谓一斗穷,指的是双手并列,第一手指头上的纹路要是斗纹,他的生活就会过得很穷。因为你手上只有一个钱粮 斗,说明家里的家里的钱粮太少,不够用的,岂有不穷之理。
古代单位制。
我国度量衡历史悠久。据古书记载:自夏代以来,不仅有了度量衡器具,而且还建立了度量衡制度。春秋战国时期,度量衡单位制度混乱。战国后期,度量衡制度形成了由混乱逐步走向统一的发展趋势。
秦、隋统一全国后,都采取了统一度量衡制度的措施。特别是秦朝建立的度量衡制度,对我国以后各代的度量衡制度有着深远的影响。唐、宋、元、明、清、民国都建有度量衡制度,而晚清和民国时期,度量衡单位制极为混乱。民国虽曾颁布《度量衡法》,统一度量衡,但全国度量衡单位制终未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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