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几百年商品经济的发展,到明清时期商品行业繁杂和数量增多,商人队伍日渐壮大,竞争日益激烈。而封建社会统治者向来推行重本抑末的政策,在社会阶层的排序中,“士、农、工、商”中商也是屈尊末位。对于商人而言,国家没有明文的法律保护。
而民间又对商人冠以“奸商”的歧视。因而,在那样的年代,商人利用他们天然的乡里、宗族关系联系起来,互相支持,和衷共济,于是就成为市场价格的接受者和市场价格的制定者和左右者。同时,商帮在规避内部恶性竞争,增强外部竞争力的同时更可以在封建体制内利用集体的力量更好的保护自己,商帮在这一特定经济、社会背景下应运而生。
进入市场经济,久违的商帮称号又一次流行起来。有两种现象与此相关:一是在胡雪岩走红之际,安徽人把胡雪岩称为徽商的典范,浙江人把胡雪岩作为浙商的代表。胡雪岩到底居于哪一个商帮?二是曾经出过商帮的地方,如山西、山东、广东,都以新晋商、新鲁商、新粤商来命名新一代企业家。历史上的商帮与今天的企业家有什么传承关系?中外学者早就注意到了商帮。清人徐珂在他编撰的 《清稗类钞》中指出:“客商之携货运行者,咸以同乡或同业关系,结成团体,俗称客帮。”这里所说的“客帮”就是今天我们所说的“商帮”。他在这本书中,记载了一些商帮的事情。中国学者卫聚贤、陈其国等早在1930年代就研究了晋商,日本学者也研究了晋商、徽商。今人张海鹏、张海瀛先生在他们主编的《中国十大商帮》中给商帮下了一个广为接受的定义:“商帮,是以地域为中心,以血缘、乡谊为纽带,以‘相亲相助’为宗旨,以会馆、公所为其在异乡的联织、计议的一种既‘亲密’,又松散的自发形成的商人群体。商帮的出现,标志着我国封建商品经济发展到了最后阶段”。
根据前人的论述,可以把商帮定义为:商帮是明清两代以地域为纽带的封建商业联盟。
先要给商帮一个时间上的界定。商帮是中国历史上持有的现象,仅存在于明清两代。在中国历史上,商业活动很早就出现了,而且一直有发达的商业,但商帮的形成是明代之后的事,正如张海鹏、张海瀛先生所指出的,“在明代之前,我国商人的经商活动,多是单个的、分散的,是‘人自为战’,没有出现具有特色的商人群体,也即是有‘商’而无‘帮’。”清代灭亡之后,中国的封建社会已经结束,原来意义上的商帮已不存在。即使在明清两代,也有许多地方是有商人而没有结成“帮”,如四川、河南、北京、天津等地。所以,商帮仅仅是商业史的一个问题,不能用商帮史来代替商业史。中国商帮研究仅仅是研究商业史中的一个侧面。无论这个侧面有多重要,都不是中国商业史的全部。
既然商帮只存在于明清两代,所以他们的性质就是封建商人群体。他们的一切特征必然要受这个时代背景的限制,并体现出这个时代的特征。首先,各商帮都是从事商品交易的,并没有进入加工制造业。在封建时代,商人和商业资本“发生过压倒一切的影响”(马克思语),加工制造业附属于商业。由商品交易转向商品生产,由商业资本转入产业资本,是发生在由传统农业经济转入现代工业经济之际。中国的绝大多数商帮没有完成这种转型。其次,他们的经营模式与封建制度相关。中国的封建社会是政府至高无尚,控制着资源配置,决定一切。因此,各个商帮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官商结合。各商帮都具有“成也官,败也官”的特点。最后,中国封建社会的文化是传统的儒家文化。各个商帮的经营模式也体现出儒家文化的特色。他们的成功体现了儒家文化中优秀的成分,他们的失败也由于儒家文化中不适于现代经济的因素。各商帮都是封建商人,不同于现代企业家。我们只有从这一点出发,才能理解商帮的特征,也才能知道,我们要继承历史上商帮的什么传统,要超越商帮的哪些局限性。
商帮既然是以“地”为名,自然是以土域为中心,以乡谊为纽带的。商帮就是某地的商人群体。这里要说明的是:第一,商帮中的某个企业或集团以血缘为纽带,是家族企业,但联系各个家族企业的商帮的纽带不是血缘,而是同乡之谊。第二,商帮以地域为中心是指某个商帮由某地的人组成。这个地域可以是省,如山西人的晋商;可以是州,如徽州人的徽商;也可以是县,如浙江龙游县的龙游商;甚至可以小到镇,如江苏吴县东山镇与西山镇的洞庭商。各个商帮的活动中心可以在本地,但主要经商活动在其他地方。如晋商的中心在山西,但经商活动在全国,甚至国外。也可以活动中心不在本地,经营也不在本地。如徽商的活动中心在扬州,经营则在全国。我们说某个商帮指的还是某地人所形成的商业群体。
商帮的核心在“帮”字上。“帮”字的全义是为政治或经济目的而结成的集团。“商帮”就是为商业目的而结成的集团。有“商”并结为集团才能称为“商帮”。这种集团主要是以正式组织的形成出现的。在本地可以称为行会,如粤商的十三行行会。在外地则有会馆或公所,如遍及全国的山西会馆。作为一个正式的组织,内部有各自的行规。加入这种组织的商人要严格遵守,如若违反,还有相应的惩罚措施。除了正式的组织之外,一个商帮的不同商人之间还有一些非正式的联系,如不同商人家族之间的姻亲关系。商帮的目的就是通过这种正式或非正式的组织联系实现共存共荣。其作用主要是规范帮内各商人的行为,制止相互之间的恶性竞争,并实现相互帮助。对外则是利用集团的力量为本帮的经商创造一个有利的环境。所以,也可以把“帮”理解为相互帮助之“帮”。
商帮作为中国封建社会中的商人群体有其不同于国外商人组织的共同特点。但各个商帮在经营范围、制度、文化等方面都有自己鲜明的特征。这些特征与各地的地域文化和历史传统相关,体现出中国传统商业文化的差异性。这些特征决定了各商帮成败的原因。在研究各个商帮时我们既要注意他们的共同之处,更要注意不同商帮的特征。
在中国明清两代,公认的十大商帮是晋商、徽商、粤商、闽商、宁波商、龙游商、洞庭商、江右商和陕商。这些商帮在历史上都曾产生过重要的作用,对中国经济和商业产生过不可磨灭的影响,也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传统。他们在经商过程中形成的商帮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他们成败的经验与教训在今天仍然有现实意义。
了解了商帮的全义,我们可以回到开头提出的两个现象。胡雪岩是徽商或浙商吗?从商帮的定义来看,胡雪岩既不是徽商又不是浙商。首先,胡雪岩到底是徽州人还是杭州人,现在仍无定论。他的祖籍是徽州,但出生在徽州还是杭州,现在仍有争论。其次,他一生主要在浙江经商,与徽州其他商人没有什么联系,更别说参加过什么行会、会馆共同经营了。不能仅仅由于他的祖籍是徽州,就把他归入徽商。至于浙商这个概念,是近代才有的,明清两代只有宁波商和龙游商,而胡雪岩的经商活动与这两个商帮都没有关系。因此,可以认为,胡雪岩是清朝后期极有影响的商人,但他不属于任何一个商帮,是经商而无帮者。
今天的各地企业家与历史上当地的商帮有传承关系吗?清代灭亡之后,原来意义的商帮已经灭亡了。解放之后,经历了公私合营、“文革”等历次政治运动,旧的商帮已经连根拔掉,连人带业都不存在了。新一代的企业家是在改革开放时代出现的,与历史上的商帮并没有传承关系。何况,现代企业家与历史上的商人有着本质差别。当然,历史上的商帮有优良的传统,新一代企业家也应该继承这些传统。从这种意义上说,把某地的企业家称为“新某商”也没什么不可以的。
我们研究商帮是把它作为一段历史来研究,从中吸收优秀的传统,摈弃不良的因素。借鉴历史,才能创造出辉煌的今天和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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