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解放的。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1951年西藏解放标志着全国解放进入最后阶段。
1947年7月,解放军军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接着连续进行了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基本上消灭了国民党军主力。1949年4月,解放军横渡长江,解放南京,基本宣告了国民党统治的覆灭 。
1949年10月1日,在解放军向全国进军途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北京宣告成立。到1950年6月,残存在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战场上的国民党军被全部歼灭,仅有少量逃往台湾。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
至此,解放军完成了解放全国大陆和近海岛屿的任务,中国人民解放军取得第二次国共内战胜利,统一了中国大陆 。
扩展资料
重点城市解放时间:
哈尔滨 1946年4月28日
安 东 1947年6月10日 现名丹东
石家庄 1947年11月12日
洛 阳 1948年3月13日 1948年4月5日 第二次解放
延 安 1948年4月22日
宝 鸡 1948年4月26日
开 封 1948年6月22日 1948年10月23日 第二次解放
济 南 1948年9月24日
烟 台 1948年10月15日
长 春 1948年10月19日
郑 州 1948年10月22日
沈 阳 1948年11月2日
徐 州 1948年12月1日
承 德 1948年11月12日
保 定 1948年11月22日
秦皇岛 1948年11月27日
山海关 1948年11月27日
唐 山 1948年12月12日
张家口 1948年12月23日
天 津 1949年1月15日
塘 沽 1949年1月17日
扬 州 1949年1月25日
北 平 1949年1月31日 和平解放
南 通 1949年2月1日
南 京 1949年4月23日
芜 湖 1949年4月23日
太 原 1949年4月24日
苏 州 1949年4月27日
大 同 1949年5月1日
杭 州 1949年5月3日
绍 兴 1949年5月7日
汉 口 1949年5月16日
武 昌 1949年5月17日
汉 阳 1949年5月17日
九 江 1949年5月17日
咸 阳 1949年5月18日
西 安 1949年5月20日
南 昌 1949年5月22日
上 海 1949年5月27日
榆 林 1949年6月1日
山东全省 1949年6月2日
江苏全省 1949年6月2日
岳 阳 1949年7月20日
萍 乡 1949年7月23日
常 德 1949年7月29日
天 水 1949年8月3日
长 沙 1949年8月4日 和平解放
株 州 1949年8月4日
湖南全省 1949年8月4日 和平解放
福筏阀摧合诋骨搓摊掸揩州 1949年8月17日
长山列岛 1949年8月20日
瑞 金 1949年8月23日
兰 州 1949年8月26日
西 宁 1949年9月5日
呼和浩特 1949年9月19日 和平解放
银 川 1949年9月23日
新疆全省 1949年9月26日 和平解放
广 州 1949年10月14日
厦 门 1949年10月17日
汕 头 1949年10月24日
贵 阳 1949年11月15日
桂 林 1949年11月22日
重 庆 1949年11月30日
南 宁 1949年12月4日
云南全省 1949年12月9日 和平解放
成 都 1949年12月27日
海南岛 1950年4月30日
西 藏 1951年5月23日 和平解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解放战争
1951年5月23日。
1950年11月17日藏历新年,第十四世达赖喇嘛丹增嘉措在拉萨提前亲政,主张分裂的摄政达扎失势。经中央人民政府的再三敦促和西藏上层爱国力量的推动,西藏地方政府终于同意派出以阿沛·阿旺晋美为全权首席代表的代表团赴北京进行和平谈判。
1951年4月22日、26日,分别由昌都和亚东出发的阿沛·阿旺晋美首席全权代表及代表团其他成员先后抵达北京,受到周恩来和中央有关部委负责人的热烈欢迎。
4月29日,以李维汉为首席全权代表的中央人民政府代表团同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团开始举行会谈。经过反复谈判和协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于5月23日在北京正式签署《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10月24日,第十四世达赖喇嘛致电毛泽东主席,表示拥护《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并在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进藏部队,巩固国防,驱逐帝国主义在西藏的势力,保卫祖国领土主权的统一。
《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维护了祖国的统一,促进了各民族的团结和西藏内部的团结,完全符合西藏人民的利益和要求,也完全符合全国人民的利益和愿望。
协议签订后,各进藏部队遵照中央军委的命令,于八九月间分路向西藏首府拉萨等地进军。进藏部队沿途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尊重藏族人民的风俗习惯,一路翻越(终年积雪的大山,跨越湍急的河流,战胜高寒、缺氧等重重困难,10月26日,胜利地进驻拉萨。
以上资料参考百度百科-西藏和平解放
西藏是1951年解放的,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齐聚首都后,中央人民政府当即指派李维汉、张经武、张国华、孙志远为全权代表,并以李维汉为首席代表,于四月二十九日与西藏地方政府的全权代表,在友好的基础上,开始进行谈判。
中央人民政府的全权代表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的民族政策和西藏地区的实际情况,曾主动地提出了一系列的建议,同时尽量地听取和采纳了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的建设性的意见。
因此,谈判的进展是顺利的,双方先后经过多次洽商,一致通过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双方的谈判于五月二十一日结束(1951年5月21日),二十三日(1951年5月23日)举行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的签字仪式。
从此以后,西藏民族和西藏人民得以永远摆脱帝国主义的奴役,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里来,在毛主席和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和各兄弟民族人民一样,共同享受着民族平等的权利,发展自己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事业,为创造幸福美满的将来而奋斗。
扩展资料:
西藏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南地区,地跨北纬26°50'~36°53'、东经78°25'~99°06'之间,面积120.2189万平方千米,约占中国陆地总面积的1/8,在中国各省区中,仅次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位居第二。
相当于英国、法国、德国、荷兰和卢森堡5国面积的总和。北面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相邻,东面和东南面同云南省、四川省接壤;南部与西部自东而西与缅甸、印度、不丹、尼泊尔等国以及克什米尔地区毗邻,国境线长约3842公里。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西藏和平解放
百度百科-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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