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一般指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全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主要负责研究制订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改革;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代表中国合作社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各项活动;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三农”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全国供销合作事业发展。
二、负责研究制定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服务全系统改革发展。
三、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各级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四、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建议,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供销合作社,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由农村劳动人民自愿凑集股金,在国家扶助下组织起来的群众性的社会主义商业组织,是农村合作化运动的一个要组成部分。它通过供销业务,在流通领域中把农民组织起来,沟通城乡交流,解决农民生产和生活资料的供应以及农副产品的销售,排除私商对农民的盘剥,帮助农民发展生产,促进农村经济活跃,改善农民生活,支援国家工业化。供销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选举的理事会和监事会,为供销合作社的日常领导机构和监事机构。在行政业务管理方面,中央设有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总社,地方分别设有省、市、县供销合作社。
1950年7月,成立了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1954年7月,召开了中华全国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将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更名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建立了全国统一的供销合作社系统。1982年,在机构改革中,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与商业部合并。1995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农村改革的要求,决定恢复成立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