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餐,泛指在餐厅或小吃店中,故意不付钱点餐的白吃白喝的行为。
霸王餐并非必须是霸道行为:吃完开溜,悄悄走人、逃跑等,只要吃完不给钱的都算吃霸王餐。在饱餐一顿后飘然离去,霸王餐促使古往今来的不少人,为了免单或巧取豪夺,或铤而走险。
霸王餐仅限制于以自身或某一团体去营业型饭店进行商品交易之买卖行为的吃饭,吃完后不给钱而没有第三方代为付账,并且老板也对所需消费进行正常追究的。
处罚规定
根据情节的不同,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是《刑法》的规定。
第一种情况,单纯的吃霸王餐,点了一堆帝王蟹等贵重菜品之后,抹一抹嘴角,趁老板不注意开溜逃单,对于这种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二种情况,吃霸王餐还反咬一口,吃完喝完,然后往锅里扔个蟑螂,不仅不付钱,还要求面单。这个不仅违法还涉嫌触犯了刑法中的敲诈勒索。根据刑法第274条规定,犯敲诈勒索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现在行为人吃霸王餐的,一般情况下只属于行政违法行为,不会被判处刑罚。但是如果长期吃霸王餐,或存在强拿硬要行为的,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多次纠集他人吃霸王餐,属于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形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