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的承包模式有那些?

工程项目的承包模式有那些?,第1张

工程项目的承包模式

1.工程总承包(EPC)

2.项目管理承包(PMC)模式

3.设计—建造(DB)模式

4.平行发包(DBB)模式

5.施工管理承包(CM)模式

6.建造-运营-移交(BOT)模式

7.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PPP)

各种承包模式的优缺点:

1.工程总承包(EPC)

1)优点:

业主把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和开工服务工作全部托付给工程总承包商负责组织实施,业主只负责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管理和控制,总承包商更能发挥主观能动性,能运用其先进的管理经验为业主和承包商自身创造更多的效益;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协调工作量;

设计变更少,工期较短;

由于采用的是总价合同,基本上不用再支付索赔及追加项目费用;项目的最终价格和要求的工期具有更大程度的确定性。

2)缺点:

业主不能对工程进行全程控制;

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成本工期和质量负责,加大了总承包商的风险,总承包商为了降低风险获得更多的利润,可能通过调整设计方案来降低成本,可能会影响长远意义上的质量;

由于采用的是总价合同,承包商获得业主变更令及追加费用的d性很小。

2.项目管理承包(PMC)模式

1)优点:可以充分发挥管理承包商在项目管理方面的专业技能,统一协调和管理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减少矛盾;

有利于建设项目投资的节省;

该模式可以对项目的设计进行优化,可以实现在给项目生存期内达到成本最低;

在保证质量优良的同时,有利于承包商获得对项目未来的契股或收益分配权,可以缩短施工工期,在高风险领域,通常采用契股这种方式来稳定队伍。

2)缺点:

业主参与工程的程度低,变更权利有限,协调难度大;

业主方很大的风险在于能否选择一个高水平的项目管理公司。该模式通常适用于:项目投资在1亿美元以上的大型项目。缺乏管理经验的国家和地区的项目,引入PMC可确保项目的成功建成。同时帮助这些国家和地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利用银行或国外金融机构、财团贷款或出口信贷而建设的项目。工艺装置多而复杂,业主对这些工艺不熟悉的庞大项目。

3.设计—建造(DB)模式

1)优点:

业主和承包商密切合作,完成项目规划直至验收,减少了协调的时间和费用;

承包商可在参与初期将其材料、施工方法、结构、价格和市场等知识和经验融入设计中;

有利于控制成本,降低造价。国外经验证明:实行DB模式,平均可降低造价10%左右;

有利于进度控制,缩短工期;

风险责任单一。从总体来说,建设项目的合同关系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关系,业主的责任是按合同规定的方式付款,总承包商的责任是按时提供业主所需的产品,总承包商对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有全部的责任。

2)缺点:业主对最终设计和细节控制能力较低。承包商的设计对工程经济性有很大影响,在DB模式下承包商承担了更大的风险;建筑质量控制主要取决于业主招标时功能描述书的质量,而且总承包商的水平对设计质量有较大影响;出现时间较短,缺乏特定的法律、法规约束,没有专门的险种;交付方式 *** 作复杂,竞争性较小。

4.平行发包(DBB)模式

1)优点:优点表现在管理方法较成熟,各方对有关程序都很熟悉,业主可自由选择咨询设计人员,对设计要求可控制,可自由选择工程师,可采用各方均熟悉的标准合同文本,有利于合同管理、风险管理和减少投资。

2)缺点:

项目周期较长,业主与设计、施工方分别签约,自行管理项目,管理费较高;

设计的可施工性差,工程师控制项目目标能力不强;

不利于工程事故的责任划分,由于图纸问题产生争端多索赔多等。该管理模式在国际上最为通用,以世行、亚行贷款项目和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的合同条件为依据的项目均采用这种模式。中国目前普遍采用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基本上参照世行、亚行和FIDIC的这种传统模式。

5.施工管理承包(CM)模式

1)优点:

在项目进度控制方面,由于CM模式采用分散发包,集中管理,使设计与施工充分搭接,有利于缩短建设周期;CM单位加强与设计方的协调,可以减少因修改设计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在投资控制方面,通过协调设计,CM单位还可以帮助业主采用价值工程等方法向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挖掘节约投资的潜力,还可以大大减少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如果采用了具有GMP的CM模式,CM单位将对工程费用的控制承担更直接的经济责任,因而可以大大降低业主在工程费用控制方面的风险;在质量控制方面,设计与施工的结合和相互协调,在项目上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时,有利于工程施工质量的提高;分包商的选择由业主和承包人共同决定,因而更为明智。

2)缺点:对CM经理以及其所在单位的资质和信誉的要求都比较高;分项招标导致承包费可能较高;CM模式一般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对合同范本要求比较高。

6.建造-运营-移交(BOT)模式

1)优点:可以减少政府主权借债和还本付息的责任;可以将公营机构的风险转移到私营承包商,避免公营机构承担项目的全部风险;可以吸引国外投资,以支持国内基础设施的建设,解决了发展中国家缺乏建设资金的问题;BOT项目通常都由外国的公司来承包,这会给项目所在国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既给本国的承包商带来较多的发展机会,也促进了国际经济的融合。

2)缺点: 在特许权期限内,政府将失去对项目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控制;参与方多,结构复杂,项目前期过长且融资成本高;可能导致大量的税收流失;可能造成设施的掠夺性经营;在项目完成后,会有大量的外汇流出;风险分摊不对称等。政府虽然转移了建设、融资等风险,却承担了更多的其他责任与风险,如利率、汇率风险等。

7.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PPP)

1)优点: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在初始阶段就共同参与论证,有利于尽早确定项目融资可行性,缩短前期工作周期,节省政府投资;可以在项目初期实现风险分配,同时由于政府分担一部分风险,使风险分配更合理,减少了承建商与投资商风险,从而降低了融资难度;参与项目融资的私人企业在项目前期就参与进来,有利于私人企业一开始就引入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共同参与建设和运营,双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长期目标,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使项目参与各方整合组成战略联盟,对协调各方不同的利益目标起关键作用;政府拥有一定的控制权。

2)缺点:对于政府来说,如何确定合作公司给政府增加了难度,而且在合作中要负有一定的责任,增加了政府的风险负担;组织形式比较复杂,增加了管理上协调的难度;如何设定项目的回报率可能成为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

建设工程承发包方式包括总承包、独立承包、联合承包和挂靠承包;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建筑工程承包时禁止以任何形式转包,发包时可以采用公告或邀请书等方式。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十九条

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第二十七条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一、建设工程有哪些承发包方式

1、建设工程承包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1)建设工程总承包。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2、建设工程联合承包;

(2)建设工程独立承包。并不将建设工程的全部建设工作发包给某一承包人,而是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分别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勘察人。设计人、施设计、施工合同,勘察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九条,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二、承发包方式的种类如下:

1、按确立承发包关系的方式不同,可分为协议方式和投标方式。前者指承发包双方根据国家计划安排,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确定承发包关系。后者指建设单位拟定标底后,通过公开招标或指定招标两种形式邀请施工企业投标,并选择投标条件最优的施工企业,确定承发包关系;

2、按甲乙双方隶属关系的不同,承发包方式可分为内包和外包两种。甲乙双方同属一个部门领导的,称为内包,反之,则称为外包;

3、按材、料供应方式的不同,承发包方式可分为包土包料、包工半包料和包工不包料三种。随着基本建设材料供应体制的改革,包工包料方式将占主导地位;

4、按包工层次的不同,承发包方式还可以分为总包和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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