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从建国以来到2013年各届文联主席名单:
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主席:郭沫若(1949.06—1978.06)
第四届:主席:周扬(中共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中国文联原主席)(1979.11—1988.11)
第五届:执行主席:曹禺(1988.11—1996.12)
第六届、第七届:主席:周巍峙(1996.12—2006.11)
第八届、第九届:主席:孙家正(2006.11—至今)
县文联主席为正科级,市文联主席为正处级,省文联主席为正厅级,国家文联主席(一般由文化部长担任)为省部级干部。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全国性的文艺家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全国性的产(行)业文学艺术联合会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实行团体会员制。
中国行政级别采用行政五级划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各级分为正副职,中央部委的等级即平常大家所说的“国、部(省)、司、处、科”五级。
扩展资料:
中国文联的机构设置
1、最高权力机构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国代表大会和由它选举产生的全国委员会。
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全国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并决定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重大问题;
三、修改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四、选举全国委员会。
全国委员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主席、副主席和主席团委员;
三、听取和审查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年度工作报告;四、决定应由全国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2、执行机构
全国委员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和主席团委员若干人,组成主席团。主席团根据工作需要批准设立专门委员会,负责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有关工作的指导协调。全国委员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行使其权力。
主席团下设书记处,书记处书记由主席团推举产生。书记处主持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提议召开主席团会议。
3、荣誉职务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设荣誉职务。荣誉职务由主席团推举和聘请。
4、调整、撤换或罢免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会章程或不称职的领导机构成员、荣誉职务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相关程序可予以调整、撤换或罢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级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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