藜芦(学名:Veratrum nigrum L.)别 称:黑藜芦,山葱
百合科藜芦属的植物,多年生草本;根茎短而厚;茎具叶,基部常有残存叶鞘裂成纤维状;叶通常阔,抱茎。有强脉而具折;花绿白色或暗紫色,两性或杂性,具短柄,排成顶生的大圆锥花序;花被片6,宿存;雄蕊6,与花被片对生,花丝丝状,花药心形,药室贯连;子房上位,3室;花柱3,宿存;蒴果长1.5-2厘米,宽1-1.3厘米。花果期7-9月。
生于海拔1200-3300米的山坡林下或草丛中。产中国东北、河北、山东、河南、山西、陕西、内蒙古、甘肃、湖北、四川和贵州。也分布于亚洲北部和欧洲中部。
该种具医药功能,根及根状茎具辛、苦,寒。有毒。涌吐风痰,杀虫疗疮。祛痰,催吐,杀虫。用于治疗中风痰壅、癫痫、淋巴管炎、虐疾、乳腺炎、骨折、跌打损伤、头癣、疥疮等症,还可用于灭蛆、蝇等。
还可以再看看大花杓兰,学名:Cypripedium macranthum Sw.
藜芦碱主要化学成分是瑟瓦定和藜芦定,凡从乙醚中析出者为片形针状体。熔点205℃,213~214.5℃分解。旋光度+12.8 (c=3.2,乙醇中)。1g可溶于15ml乙醇或乙醚中,微溶于水。
扁平针状结晶,藜芦生物碱存在于百合科藜芦属和喷嚏草属植物中,作为杀虫剂的植物原料主要是喷嚏草的种子和白藜芦的根茎。
将植物原料经乙醇萃取制得。植物源杀虫剂,对昆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可用于防治家蝇、蜚蠊、虱等卫生害虫,也可用于防治菜青虫、蚜虫、叶蝉、蓟马和蝽象等农业害虫。
扩展资料:藜芦碱以中草药为原料经乙醇淬取而成的一种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
该药剂主要杀虫作用机制是经虫体表皮或吸食进入消化系统后,造成局部刺激,引起反射性虫体兴奋,先抑制虫体感觉神经末梢,后抑制中枢神经而致害虫死亡。
藜芦碱对人、畜毒性低,残留低,不污染环境,药效可持续10天以上,用于蔬菜害虫防治有高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藜芦碱
野兰具有高洁、典雅、爱国和坚贞不渝的高尚品质。
“它不为别人 观赏而生长。却为自己的特色而存在。人活在世上,也要像野兰一样不能失去自己的真性,以献媚而处世,像盆兰那样失去了自己的品性,这样的人是不会对社会有贡献的。”(其实这也是做人的道理)
拓展资料:
生长在幽谷中的野兰姿态和味道特别好的原因是:得的是大自然的元气,长的是山野水畔的趣姿.野兰的不俗之处是:它不为别人欣赏 而生长.却为自己的特色而存在.野兰没有失去自己的真性。
野兰又名漏芦,英文名:RADIX RHAPONTICI ,为菊科植物祁州漏Rhaponticum uni-florum(L.) DC.或禹州漏芦Echinps latifolius Tausch.的根。
漏芦出自《神农本草经》《雷公炮炙论》:凡使漏芦,勿用独漏,缘似漏芦,只是味苦酸,误服令人吐不止,须细验。《别录》:漏芦,生乔山山谷。八月采根,阴干。
陶弘景:漏芦,今近道亦有。市人皆取苗用之,俗中取根名鹿骊。《唐本草》:漏芦,俗名荚蒿,茎叶似白蒿,花黄,生荚长似细麻,如箸许,有四、五瓣。七月、八月后皆黑,异于众草,蒿之类也。常用其茎叶及子,未见用根。
其鹿骊,山南谓之木黎芦,有毒,非漏声也。 《本草拾遗》:按漏芦南人用苗,北土多用根。树生如茱萸树,高二、三尺。《蜀本草》:《图经》云,漏芦,叶似角蒿,今曹、兖州下湿地最多。六月、七月采茎,日干之,黑于众草。《日华子本草》:漏芦,花、苗并同用,形并气味似干牛蒡,头上有白花子。
《开宝本草》:《别本注》云:漏芦,茎箸大,高四、五尺,子房似油麻房而小。江东人取其苗用,胜于根,江宁及上党者佳。陶注云,根容鹿骊,《唐(本草)注》云,山南人名木黎芦,皆非也,漏芦自别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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