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八大兵种是内卫、水电、交通、森林、黄金、公安边防、消防、警卫。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成立于1982年6月(前身是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建于1949年8月)。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担负国家赋予的国家内部安全保卫任务的部队,由内卫、黄金、森林、水电、交通等部队和公安部领导的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组成。
1996年10月,中央军委先后将解放军 陆军部队的14个乙种步兵师转隶武警部队序列,直属武警总部领导管理,作为武警内卫部队的机动师。
1996年12月,根据武警部队编制人数较多、地理位置特殊、任务较重等特点,中央军委决定将武警部队总部由副 大军区级升格为正大军区级,并于1995年至1999年先后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队升格为副军级。
武警属于准军事部队,分为8个警种:内卫、边防、消防、黄金、水电、森林、交通、警卫。其中有些警种属于国务院和公安部管理,如消防,有些属于中央军委,如黄金、交通等。
武警部队拥有三大类、八个警种:
1、内卫部队;
2、黄金、水电、森林、交通部队等,以军事化组织形式直接参与国家经济建设的特殊武装力量;
3、列入武警序列、由公安部门管理的部队,即边防、消防、警卫部队。
武警部队大约保持65万的总规模。
武警分为三大部分八个警种1,武警总部领导的内卫部队
2,武警总部与国家相关部门共同领导的,包括黄金、水电、森林和交通四个警种
3,公安部领导的,包括警卫、边防和消防三个警种,可称作“公安武警”
分别是武警消防、内卫、边防、水电、森林、特种兵、警备、黄金8个兵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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