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眼裸眼视力,填写不配带各种眼镜的实际视力情况;左眼矫正视力,写佩戴眼镜后的视力情况。
如一位近视眼患者不戴眼镜视力为0.1,而配上眼镜后视力达到1.5,则前者称为裸眼视力,戴镜后视力则称为矫正视力。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因此公务员录用视力要求为: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
扩展资料:
公务员考试人民警察职位视力要求:
1、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
2、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3、近视患者可以通过近视眼激光手术治疗好近视,恢复视力,通过视力体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裸眼视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矫正视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公务员体检视力要求如下:
公务员体检视力要求通常要求单侧裸眼的视力不能够低于四点六,如果从事交通安全技术,还有安全防范技术,以及排爆人员对视力的要求,对视力的要求不能低于四点八。
平时在学习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视力的保护,在感觉眼睛疲劳的情况下,需要用热毛巾热敷,在眼睛部位进行缓解。并且不能够熬夜,也不要在强光下看书。
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国家公务员:
国家公务员,是指在各级政府机关中,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我国的国家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公仆。我国国家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主要由国家为他们提供工资、退休和福利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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